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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志》
第十八编 军事
第一章 兵役制度
第二节 募兵制
招募制度主要在民国时期,由军阀出钱招募乡间青壮年参军。应募参军的,大部是家庭劳动力多,生活较宽裕的富家子弟和少数游手好闲、不事生产的地痞流氓,素质低劣,加之打骂百姓,因有“好铁不打钉,好人不当兵”之说。
伪满洲国建立后,到1941年3月以前亦实行募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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