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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志》
 
 
第十九编 教育
 
 
第二章 教师
 
 
第一节 教师队伍
 
 
    五常县最早的教师是私塾、专馆、散馆的先生。清乾隆六年(1741年)拉林蒙学,设教习1名。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拉林官学,设八旗教习1名。同年拉林满族按每20名男丁编成一屯,共48屯,每屯选配教习1名,共48人,教授满族子弟满文满语和骑射。
    清朝末期官办学校在各地陆续创建。私立的书院、专馆、散馆也日渐增多,教师队伍不断扩大。光绪三十四年,五常县有官学堂3所,设有堂长、管理员和教员。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官学堂教职员一览表(附表)
    宣统元年(1909年),五常师范传习所教员娄文藻、邹光宇、姚毓苓、王霭春。巡警教习所有职员3名,洋教习1名,华教习3名。
    民国时期教师数较清代有所增加。民国11年(1922年)全县已有小学教职员68人,中等学校教职员8人,中小学教职员共76人。
    民国时期中小学教师待遇,据民国19年(1930)3月记载:高小教师每月薪俸最高为50元,最低为45元,平均47.5元,初小教师每月最高25元,最低23元,平均24元。
    民国后期,私塾发展很快,全县有私立塾馆30余处,塾师32人。民众教育馆1处,有馆长1人。
    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全县仅有中学教师6名,小学教师29名,计35名。
    1935年,中学教员7名,民众教育馆长1人,民众教育馆附设识字处(问字处)教员1名。小学教师59名,塾师19名。伪满时期(1933-1945年)小学教师人数统计表(附表)
    建国初期,各级学校教师就有公办民办之分,由于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又出现了企业办学和群众办学。从办学的系统看,可划分3种,即教育部门办、其他部门办(企业办)、集体办(民办)。1976年以后,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教育部门办的中小学校中又分编为代课教师、临时代课教师、民办教师。1946年末,全县仅有小学教职员345名。至1949年全县小学教职员己增至864名,中学教职员3130名。1957年全县小学教职员工已达1 692名,中学教职员工282名,师范教职员工46名。
    1958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充分发挥地方和群众的办学积极性,五常县教育事业又有了新的发展,教师队伍增长很快,小学、中学、师范、县办大学、教师进修学校、盲聋哑教育等共有教职员工2 468名,其中公办1 985名。
    1963年,在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指导下,全县小学教育也相应地进行了调整,撤并了一批"大跃进"中盲目兴办的小学。全县公办小学只保留了1 610个班级,2 055名教职员工。公办中学17所,122个班级,教职员工439名。
    到"文化大革命”前的1965年,公办小学教职员12 775名,企业办小学和集体办小学教职员]1184名,耕读小学教职员工411名,全县共有小学教职员工3 370名,较1963年全县教师数又有所增加。
    1984年,在教育改革中,对中、小学教师进行了"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教学业务能力和教学效果、文化程度"三个方面的严格考核,解聘了不合格教师。县教育局以统一命题考试的方法,从社会上招聘了73名教师补充了中、小学缺员教师。1985年教师队伍情况统计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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