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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志》
 
 
第十九编 教育
 
 
第四章 教育行政
 
 
第一节 机构
 
 
    清光绪六年(1880年),五常建厅后,只设教谕1人掌管全县教育。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五常设学署,署设学官和教谕、训导。民国时期,县设劝学所。1923年曹际盛为劝学所所长,姜隽为所员,掌管全县教育。1924年7月县劝学所改称教育局,局内设股和视学,视学为杨万枝。1930年五常县教育局长王若虚,视学傅春庭,后改称县督学,由谭承先担任。在县教育局统管下,各区建立了区教育委员会,又设立教育辅助机关,成立董事委员会和民众教育委员会。伪满洲国,县公署行政科设教育股,有股长1人,视学1人,管理全县教育。
    1946年初,五常县成立民主政府时,在民政科内专设1人负责教育工作。1947年县政府设教育科,科长李江春。同年8月改称文教科,设正副科长各1人、视学2人及人事、财务、成人教育、文书各1人,统管全县教育和文化工作。
    1956年,文教科改称教育局(另设文化局),设正副局长各1人,视察组6人,人事1人、财务2人、文书1人、体育1人、成教1人、教研室3人。1963年教育局与文化局合并为县人民委员会文教科。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育行政被砸烂,文教工作无人过问。
    1967年9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政治委员会,下设文卫组,掌管全县文化、教育、卫生工作。 
    1968年9月,文卫组改称"文教卫生革命委员会"。1970年又改称县革委文教科。科内设政工组、普教组、业教组、文化组、计财组和基建办。
    1979年,文化与教育分别设科。教育科有科长1人,副科长2人,下设教育组、政工组、计财组、秘书组。业教组从教育科中分出,成立了工农教育办公室。
    1984年县机构改革,教育科又改称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局内设中教股、初教股、人事股、计财股、秘书股。另设教育党委、教育工会、校办企业公司。
    县教育行政机构几经变动,乡镇教育行政机构也有变化。
    1949年建国后,乡镇政府配备了教育助理。1953年各区改设文教助理,村设教育委员会。1957年各乡镇都建立了中心校,设校长1人,在各乡镇所在地中心小学办公,指导全乡镇各小学的业务工作。"文化大革命"后,中心校改称教育组。1981年教育组又称中心校,定为股级单位,配备校长、教学研究员、函授辅导员、业余教育、会计各1人。全县28个乡镇编制定为1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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