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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志》
 
 
 
 
 
 
第二十一编 文化
 
 
    建国前,五常县文化事业很不发达。文娱活动只限于年、节或农闲时,走街串屯的艺人演一些扁担戏(俗称葫芦头戏)、驴皮影、西洋景(拉洋片)、大鼓书、蹦蹦戏(二人转),以及由群众表演的大秧歌、耍龙灯、跑旱船等。大戏只有在庙会上和遇有"愿戏"或"会戏"(为还愿或喜庆唱的戏)时才能看到。伪满洲国时期,县城内设有"新乐舞台"、拉林有"新舞台"演唱一些低级、色情的小评戏和蹦蹦戏。另外,大十字街北原市场处还设有茶馆(说书场)和在街头撂平地说书,以及外来的艺人圈地围场演杂技、跑马戏的(俗称耍大棚),做临时的演出。
    五常县的刀刻挂钱、窗花剪纸、书写对联、描龙画凤、针织刺绣等民间艺术久传不衰,一直承袭至今。农村中一到农闲和茶余饭后,男女老少集在一起"破闷儿"(猜谜语)讲瞎话(民间故事)、唱唱本(由识字人照本唱书)。这些文艺形式,为人们所喜闻乐见,反映着广大人民的喜,怒、哀、乐,已扎根于人民群众之间,丰富着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1946年县民主政府建立后,设立了文化管理机构。从此,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五常县的文化事业有了长足发展。相继成立了文化馆、新华书店、电影院等,并逐渐将私营剧院收归国营。文化工作者也由当时的几人发展到几十人。在戏剧改革中,本县创造实验的“龙滨戏”在群众中负有盛名,深受中央、省,地(市)领导的赞许和赏识。但是,文化事业的发展道路是坎坷不平的。"文化大革命"期间,管理机构被砸烂,一些演职人员被揪斗,一些富于教育意义的传统剧目也被列为"封、资、修"加以批判禁演,"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被践踏,致使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一时呈现单调乏味的局面。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文化战线的各项工作才重获生机。到1985年文化工作者已达300余人。影院、剧院、文化馆(站)、新华书店、图书馆(室)遍及全县各乡、镇,部分村还有文化室、俱乐部和电影放映队。文化活动已由过去单纯的二人转、大鼓书、扭秧歌发展为篆刻、书法、美术、摄影、音乐、戏剧、舞蹈、报刊、文学创作等多种门类的综合文化体系。国营、集体的文化事业有了新的发展,个体办的文化室、图书室也纷纷涌现,使文化工作真正起到了为"四化"建设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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