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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志》
 
 
第三编 人口
 
 
 
 
第二章 计划生育
 
 
    建国前历代官府鼓励多生多育,民间祈求人丁兴旺,多子多福。但由于生活贫困,卫生条件差,缺医少药,出生多,死亡亦多,每当瘟疫流行,死亡率更高,人口增长速度极其缓慢。清宣统二年(1910年)五常县(不含拉林)人口为211 398人,至民国20年(1931年),人口为227 208人,21年间,人口增加15 810人,每年平均增加753人,年平均增长率为3.56‰。
    解放之初,政府曾一度鼓励多生,奖励多子女的妈妈和一产三婴以上的妈妈。随着生活环境和医疗条件的日益改善,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增加型的人口模式迅速形成,自然增长率逐年上升,人口急剧增加。1949年总人口(含拉林)为396 260人,至1961年增加到551 892人,12年间纯增155 632人,年平均增加12 969人,人口增长率为2.7‰,人口增长速度比旧社会加快16倍。
    1962年开始,党和政府号召党员、干部实行节育,部分干部迫于子女多,负担重,自愿采取避孕措施,广大群众未实行节育,人口增长仍然很快。1965年人口从1962年的556 371人增加到601 760人,4年间增加45 389人,每年平均增加1l 347人,人口增长率为19.3‰。
    1966年"艾化大革命"开始后,节育工作受到严重破坏,人口剧增。1973人口增加到767 O55人,8年间增加165 295人,每年平均增加20 662人,人口增长率为34.3‰。
    1973年根据上级指示,成立了五常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开始“两种生产"一起抓,人的生产实行计划管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计划生育为基本国策之后,成效突出,  "一对夫妇一个孩"蔚然成风,已形成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减少型的人口生产模式。1973年人口为767 055人,1985年为880 890人,12年增加人口113 835人,年平均增加9 486人,人口增长率为12.4‰,人口增长得到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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