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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志》
 
 
第二十四编 社会
 
 
第二章 风俗习惯
 
 
第四节 社会陋习
 
 
    一、妓院
    "九·三"光复前,在五常街、山河屯、拉林,小山子等地都有妓院,有妓女130余人。其中半数是日本妓女和朝鲜妓女,她们多是贫家良女被骗来,专供日本关东军玩乐。五常街妓院设在宝山胡同内(又称窑子胡同)。伪县政府按妓女数收妓捐税。那时中国妓女,多是贫苦人家子女,因生活所迫,被卖为娼。她们不仅受到警察、特务、流氓的污辱,而且受尽老板的剥削和老鸨的打骂,生活极其悲惨,欲死不能,求生无路。解放后人民政府取缔妓院,她们才获得自由和解放。
    二、吸毒
    鸦片战争后,鸦片已陆续进入境内,初时只在五常、拉林、山河屯等地流行,以后逐渐扩大到乡村,致使很多人吸毒成癖。民国时期,山区偏僻之地,就有私种罂粟和贩卖鸦片者。伪满洲国时期,不仅可以吸食,而且还大量种植罂粟,在各街、镇都设有烟馆。伪商工会长朱福三就曾在五常街内开办1处较大的烟馆,名为"福泰楼"。当时,县内官方许可的鸦片零售店就有10余所。伪满洲国后期,当局一度实行限制,县内各镇、村成立禁烟所,但烟馆巳由公开转入隐蔽。地方绅吏纷纷向烟馆技资入股,从中获利,成了烟馆的保护伞。上至伪县长,下至警察都从烟馆中得到许多好处,有的成了大烟贩子。1945年"九·三"光复后,烟馆被人民政府彻底取缔。
    三、赌博
    县内赌博从清末即已盛行。到民国时期赌风更甚,从城镇到乡村,到处都有赌场,政府并不禁止。官僚、警察、特务、地主、豪绅不仅支持,而且私设赌场,使很多人参与赌博活动,有的倾家荡产,有的沦为匪徒和盗贼。当时赌博的形式有纸牌、牌九、骰子、麻将、宝局等。到1945年"八·一五"后一度兴起"押会",很多地主兴办会局,一时乌烟瘴气。除县城内有赌博活动外,城郊的柳条通和高粱地里,赌场甚多。民主政府成立后取缔了赌场,禁止各种赌博,这种恶习逐渐减少。
    四、迷信
    旧社会,县内封建迷信活动,较为普遍,并且由来已久。当时,抽帖、占卦、扶乩等到处可见,有病多请巫医神汉,俗称"跳神"。跳神分"普通问病"、"搬竿子"、"抓笊篱"、"破关"等多种形式。巫医神汉还施展"挂甲"、"穿铁鞋"、"戴铁帽"、"吃红枣"、"捋红绦"、油锅摸大钱等伎俩,故弄玄虚,以表示其"有神"。劳动人民抽帖、算卦以卜吉凶祸福,婚姻丧葬也找算命先生,甚至士绅官吏也多有扶乩问卜的。至于民问供奉偶像、胡(狐狸)黄(黄鼠狼)二仙、张仙打狗、眼光娘娘牌位前,更是屡见不鲜。
    巫医神汉、算命先生,或假托神意,愚弄人民,或念诵卦诀,麻痹人民。算命先生给人“合婚”时,用人的“十二属相”,以判定吉凶。说什么“羊鼠一旦休,白马怕青牛,蛇虎如刀错,龙兔泪交流,金鸡怕玉犬,猪猴不到头”。彼此干犯的两个属相,不能匹配成婚。由此拆散和坑害了无数青年男女,有情人不得成为眷属。
    解放后,随着社会的进步,文化的提高,封建迷信活动逐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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