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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志》
 
 
第二十四编 社会
 
 
第三章 社会风尚
 
 
第四节 拾金不昧
 
 
    万元巨款归失主:1984年1月,一天上午,卫国乡西安村农民王树华,从乡供销社买完棉花去乡南3里处的粮库结算卖粮款。走到离粮库不远处,拾到厚厚的1打钱,用尼龙绳捆束,全是抬元票面共计1万元,他立即追赶失主,走过一个山湾,发现前面有3个骑自行车的人,正边走边唠喀,一问果然是他们丢的。原来失主是粮库的财务人员,从乡银行支款回来,把钱装到麻袋里,把麻袋口一拧就放在自行车的后驮架上,因自行车颠簸,钱从袋口掉出。王树华立刻扭1万元交还失主。王树华拾金不昧的高尚风格,受到县里的奖励和表扬。
    人小风格高:1984年2月14日,五常镇杏花小学学生王岭、佟若玉,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几个人坐进1辆接送站的吉普车,当车子开走时,1个黑色的文件包从车上掉下来,两个孩子,立即跑过去拾起来,边追边喊,但终囚车上没有发现,越开越远了。他们想交给老师,可是学校已经放学,便把文件包拿到王岭家中,并向王岭的母亲说明拾来的经过。他们打开文件包,只见里面有1袋钱,一数是250元,还有1本写有水泥杆厂的粮证,猜想是出差人丢的,马上骑自行车上火车站,但也未找到失主,只好又将文件包拿到家里,详细检查,发现包里有1张账目页,获知失主是水泥杆厂的食堂管理员王金铎。第2天他们将文件包及钱送到该厂,找到了失主。原来王金铎在银行支款250元,准备去山河屯看岳父,不慎将文件包丢失,急得团团转。失主收到两个孩子送来的文件包,高兴地说:"你们真是党教育的好孩子,人小风格高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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