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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志》
 
 
第二十五编 人物
 
 
第二章 名人
 
 
第三节 其他人物
 
     
    王昆林  字轩圃,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生于五常镇。其父王廉,民国时期在五常县公署充当看守员,王昆林在电话局当电话生(接线员),1932年3月(伪满大同元年)日本侵略者进入五常县城时,王昆林随父王廉手持日本旗亲去欢迎日军入城,此举深得日本侵略者赏识,不久王便被选送伪警察学校"深造"。伪满康德2年(1 935年)出校后,出任五常县警务科警务股长,伪满康德3年为山河屯警察署长,伪满康德6年调任五常县城厢警察署署长,后又调回县警务科仍任警务股长职,伪满康德12年再次充任山河警察署长职务,直至1945年"九·三"光复。
    王昆林在伪满洲国充当警务股长,署长时,仗权势欺压百姓,勒索钱财,贩卖鸦片,纵赌吃赌,无所不为,士商民等众目昭彰,怒不敢言。
    1945年"九·三"光复后,伪满残余在五常县建立维持会时,成立了保卫总队。同年10月王昆林在五常县国民党部的荐举下当上保卫总队长。在他的策动下,将分散在山河屯、向阳山、长山、兰彩桥、五常堡、冲河等地的土匪建军搜罗一起,共1 400余人,编成6个大队及1个直属大队。五常县的土匪建军至此形成一体。12月初,王又被国民党东北光复军吉东地区司令部罗大愚、政治部主任安庆涛委任为五常支队司令。
    1945年12月31日,五常县城解放前夕,王昆林命第一大队长宋树棠带一中队去孙大骡子屯(今兴盛乡境内)阻击东北人民自卫军进驻五常,交战后宋树棠部溃败,五常县城彻底解放。王昆林见大势已去,便携直属队第三中队(王的嫡系部队)逃往小山子地区。小山子战斗打响前夕,在人民解放军大军压境,小山子守敌即将崩溃之时,经商界代表再三劝说,王昆林在五常县维持会长李存甫(兼县长)的带领下,向解放军缴械投降。王投降后,民主政府按党的政策,以宽大为怀,对其以往罪恶未加追究。为使他有立功赎罪和重新做人的机会,派他去小山子城内做劝降工作,以减轻城内人民伤亡。王昆林入城后,与匪首王明德,陈振东、薛连峰等密谋之后,重回解放军驻地姜秀章屯,对人民解放军进行策反,玩弄反革命伎俩,密谋拉拢旧部伺机哔变。正在他做复辟梦时,其阴谋被识破,经审问王供认不讳,被就地处决。
    王桂珍  女,妓女出身,先为娼后为匪,报号"一枝花"。酷嗜鸦片。
    王幼年因家贫,被卖与哈尔滨某妓院为娼。因其姿色出众,遂名气日高。伪满洲国后期,随嫖客"从良",螵客以重金贿予"老鸨",王始逃离娼门,随夫游荡江湖,过着花天酒地的奢侈生活。一日王问其夫“以何为业”,夫笑答:“做无本生意","到我的买卖一看便知分晓."王随其夫到一去处,发现浩荡的土匪队伍。其夫指着这些人马,对王说:"这就是我的买卖,你看如何?"王说:"女流之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命由天定,岂能不从。"夫见其心诚,选来良马,德国匣枪,子弹千发,终日教王骑马射击,由打死靶转为活靶(活人),先练右手,后练左手,时间一长,枪马纯熟,百发百中,遂死心塌地一心为匪,日久天长,人性灭绝,嗜杀成癖。
    1945年"九·三"光复后,匪队四散,各投其主,王匪窜来五常,加入“双山”(王明德的号)匪队,1946年2月投靠刘昨非、刘国良的国民党挺进军"五常联合纵队”,成为一员“干将”,在小山子城内杀戮革命干部,残害群众,无恶不做。我军发起解放小山子战斗以后,王匪带马弁(警卫员)数人,持匣枪据守小山子西北城墙,打死打伤我军多人,战斗7天7夜,我军炸开城墙,攻入城内,王匪狼狈逃窜至苇河。1947年被公安机关捕获,被处决。
    那维贤  曾用名那宪武,满族,1900年出生于红旗乡多欢站一个恶霸地主家庭。兄弟5人,他排行老三。兄那维勤(又叫那维邦),在旧中国与那维贤、那维祺为虎作伥,残杀无辜,建国前畏罪自杀。二哥耶维祺,在解放前奸淫掠抢,杀人越货,无所不为,于1951年被公安机关逮捕处决。四弟那维一,旧社会放官局(赌)、砸孤丁(强抢)、强奸民女,民愤极大。镇压反革命时,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后死于劳改中。五弟那维禹(又叫那宗禹),伪满洲国时充当警察,"九·三"光复后,畏罪潜逃,下落不明。
    那氏家族,旧社会财大势大,自称"松花江南无二处,拉林河北第一家"。又因那氏兄弟素以杀人为乐,行抢为业,霸女为荣,心毒手很.横行乡里,故人送号"西霸天",士商民等路经其门,皆瞠目斜视,绕道而行,男女老幼提起"西霸天",则不寒而栗。
    那维贤,少年读书4年,15岁开始游山玩水,欺老凌弱,不务正业。“九·一八"事变前,在"红枪会"、"大排队"(地主武装)当上了监吏员。家巾常年养有土匪、窝主和马贼黄云国、关志国等人。1次邪维贤领黄、关2人去李德全、李山林、谢永生家"耻孤丁"。行抢时,先用烧红的烙铁给李、谢等人上了刑,遂抢走全部贵重物品。在充当大排会监吏员时,有双城县东南隅刘某去李大伙房谋生经商,家中得知后,雇裴文成去探望,刘、裴2人回家路经多欢站时,被其兄那维勤扣下,经那维贤搜身发现2人身带大洋6万余吊,又有锄头2把,那维贤便以"匪"为由连夜刑讯,然后,率大排队秘密将2人押至牛头山拉林河北岸枪杀。杀后将尸体推入河内,为掩人耳目,给参与此次杀人者,每人大洋300吊,其余5万余吊均被那家独吞,其兄那维勤又以100吊之价格将锄头卖给卢文恒,卢用后又转手卖给许某,后那氏兄弟得知锄头库内藏有现洋和金戒指,匝仗势将锄头强行要回据为已有。
    伪满康德3年(1936年),那维贤得知"日兴当"商户宋洪志有钱,便与其兄那维祺将宋骗入家中用酒灌醉,诬以"行奸"之罪将宋打死,搜光全部钱财。为掩盖杀人罪行,又残忍地将其嫂打死,把其妻打伤。事后被伪双城警察署得知,经验尸将2人拘禁,那氏家人便通过“关系”,由其弟耶维禹出面,用100石黄豆行贿办案人,然后被释放而不了了之。
    1946年土改前夕,那维贤逃出家中参加了国民党土匪建军王明德队,四平战役被俘后经教育释放。他回家以后,本性不改,怀着对共产党的刻骨仇恨,暗地搜集土改积极分子和干部名单,以及谁分了他的房屋、土地、浮产等情况,企图反攻倒算。1949年7月在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下,公安饥关将其逮捕,经松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于1951年4月5日被依法处决。
    吴连元  本县八家子乡人,又名吴升三,清光绪六年(1880年)生于地主家庭,是本县有名的汉奸之一,屠杀抗联的刽子手。
    1894年吴在家念了1年书,1899年在八家子街经商。1923年在八家子康家炉担任甲长,共达6年之久,1930年到拉林街担任保卫队长兼团长。"九·一八"事变后,投靠日本侵略者,充当游击队长、警察署长。
    1934年2月,在康家炉高台子山区攻打赵尚志所领导的抗日联军十余次。
    1935年6月,吴连元在八家子东山里将抗日志士陈香九及其妻子绑架,吴看陈妻貌美,企图霸占,被陈妻怒骂。遂将陈香九夫妻枪杀,又将人头砍下,挂在八家子东门外的树上。1936年4月,偷袭驻在阎乡屯的抗日联军,班长杨玉清及4名战士壮烈牺牲。同年8月,吴连元带领日寇乘汽车进行搜山,企图彻底消灭这一带的抗日联军,摧毁抗日根据地,制造无人区。吴连元指挥伪军烧毁了康家炉、阎乡屯、下香磨、硕大户山、一棵松、五常堡、十二号等处的居民房屋达171间,使当地人民背井离乡,家破人亡。
    农历8月27日,由背荫河日本侵略者制造杀人的细菌工厂逃出来十余名抗联战士.其中1名在八家子被吴连元手下团丁尤宪斋捕去,押送团部以后,吴亲自指挥,将其枪杀在八家子东门外,然后将人头砍下,挂在树上。此举得到日寇欢心和表彰,奖给他步枪子弹三箱,手枪子弹60发。 
    伪满康德4年他又以租赁为名,强占拉林街史祥的大车店房为已有,改名为吴家店,直到1945年"八·一五"才退还原主。1945年9月间,他在八家子投靠国民党地下先遣第三军参谋长方振国部,经匪首王敏委任为第三军第五旅旅长。
    1951年,吴连元被人民政府处决。
    朱福三  名朱富,字福三,生于清朝光绪十五年(1889年),祖籍山东,民国初年住本县太平川屯(双兴乡)。伪满洲国在五常镇建四合院一处,有一妻一妾,雇有仆人。有土地6 000余亩,房屋400余间,五常、山河两镇有“福”字号的工厂、店铺多处,双城、长春亦有商号。
    朱福三,幼年在私垫读书,16岁当学徒,1913年在五常县沙河子乡三岔河开杂货铺。转而与人合伙开办烧锅,他为二掌柜。1918年本地驻军头目总队长鲁某伐木卖电柱,朱见有利可图,便与驻军团长宋某勾结,和县公署财务处签定了包揽2 000根电柱的合同,卖后获利20万吊,然后用这笔巨款建房、置地,开设烧锅、商店、当铺。生意越作越大,产业越来越多。一时成了远近闻名的富户。1927年当上了山河屯商会分会长,翌年升为五常县商会会长。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五常县各界人民抗日浪潮风起云涌,遍及主要村镇。朱福三便携眷和全部"细软"逃到老家太平川屯匿居。为保家财,与盟兄弟于深激之侄子于陆阶(于谦树)合伙,动员商户集资购买快枪百支,聚众300余,组成"东大排队",朱自任"主任"。东北义勇军冯占海部进驻五常后,他表示"抗日",但不受编,冯以抗日大业为重,令所部不要强编。然后朱便把这支地主武装改称"民众自卫军",自任司令。1932年1月,日军尾田真治部及伪军于深潋部进入五常县境之后,朱便带队携械第一个投靠日本侵略者。于陆阶当上伪县长以后,便推朱仍任商会会长。由于兵匪混乱,抗日组织蜂起,县城店铺、工厂多数“关板”停业,全城一片萧条。朱为讨好日本侵略者,便软硬兼施,威胁引诱,敦促商业开板、工厂开工。此举深得日伪当局赏识,不久便当上了协和会长之要职。1934年爱新觉罗·溥仪"登基"做伪满洲国皇帝时,朱随同伪县长于谦树和翟玉堂、周炳文以五常县"各界代表"身份去新京(长春)参加登基大典,此间,朱为"钱、势”并举,又与伪县长于谦树和总务科长合伙开办福泰楼大烟馆,兼营鸦片零卖所。1935年,为效忠日本天皇,对满洲皇帝忠心,又极力在各机关团体成立"协合分会",让县长兼协和会本部部长,自荐总会会长,每星期必开一次大会,宣扬"日满亲善"、"共存共荣"、"王道乐土”。县农会成立后,朱又在新县长金毓纶的荐举下当上了“会长”。至此,"商、农、协"三会大权落在朱氏一人身上,成了五常县财势兼有的官僚政客。1935年3月,以五常县商界代表的身份参加了滨江省协和会组织的赴日"观光团"。回国后,发表演讲,宣扬"日本军国主义强大"。1936年,朱又被推上"金融合怍社"主事的宝座,随之各类组合相继成立,控制了全县的经济命脉。是年春又与日本人金村、大加、大野等人勾结,在五常以日满合办为名成立伐采组合,掠夺本县木材资源,运往日本。日本人高兴,朱福三发财。朱为缓和民众之不满,笼络人心,曾倡办“慈善",开设"粥锅",收养"孤儿"。
    太平洋战争爆发时,在朱的带动下,全县商户向日军"捐献"飞机一架。于1937年朱又带头认购"水利公债券",受伪国务院民生部大臣于静远亲题"爱众亲仁"奖镜一块,日伪当局又动员他买下拉林河团山子大桥和五常火车站水塔,朱欣然受之。然后又动员他在日本人开办的"大兴当"和拉滨铁路入股,朱亦同意。
    1945年"九·三"光复后朱摇身一变,成了"维持地方治安"的维持会副会长。12月21日朱亲去哈尔滨拜见国民党接收大员刘建仁,串联接收五常之事。
    1946年1月五常解放后,朱携妾带金银细软逃往长春,又当上了五常县同乡会会长。国民党选举国大代表时,他又成了选举事务所监察委员。长春解放前夕,朱化装逃至天津,后匿居北京。1952年镇反时,被逮捕归案。由于他有自新表现,积极揭发坏人,被从轻判处。出狱后回北京闲居,1976年病死,终年8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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