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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志》
 
 
第五编 农业
 
 
第一章 生产关系变革
 
 
第三节 农业合作化
 
     
    土地改革后,在中共中央"组织起来"的号召下,全县各地农民本着自愿结合的原则,纷纷办起了一批农业合作化性质的互助组。1951年开展爱国丰产运动后,互助组发展的更快。至1952年初,全县已有互助组8 807个。当时有三种类型:一种是有常年生产计划,农副业结合好,使用新式农具并有技术分工的互助组883个,占互助组总数的10%;另一种是也有常年生产计划,但农副业结合不够好的互助组4 422个,占51.2%,第三种是季节性的互助组3 502个,占38.8%。互助组是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生产资料仍为私有的插犋换工,共同劳动。这年还按照“积极慎重”的方针和“只准办好,不准办坏"的要求,全县试办了4个以土地入股为特点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即三区志广村五星社、展望社,五区八里村红旗社,九区新农村红星社。这4个合作社到秋都丰产增收,胜过互助组,起了示范作用。是年秋全县又建起6个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秋发展到31个,1954年发展到1OO个,共有社员2 325户,占全县总户数的4.5%,耕地面积5 622垧,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3%;有互助组4 542个,其中常年互助组9 00个,季节互助组2 310个,临时互助组1 332个。入组农户46 662户,占全县总农户的86%。当时还有单干农民5 156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5%。是年粮食总产达52 085.7万斤。
    1955年,全县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974个,有互助组3 010个,参加互助合作的农民7.3万户,占农业总户数的95.4%,实现了初级农业合作化。当年全县粮豆总产比互助组时稍有提高,农民生产和生活状况有所改善。
    1955年秋,在三区志广村试办第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一一五星社。党支部书记姜凤武、主任洪太。1956年初,县委提出区办高级社的规划,从1月中旬起,抽凋县直机关干部250人,组成5个合作化工作团、13个工作队,分别由县领导、科(局)长任团长、队长,以片、区、村为单位,分层次训练干部4 100人,分赴村屯向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仅20天,全县就建成327个高级社,入社农民85 128户,占全县农业总户数的99%,一举实现了高级合作化。为便于社员生产劳动,经过调整,高级社增至334个。高级社是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耕畜、大件农具等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实行按劳分配。建社当年,全县粮豆总产量为40 637.2万斤,比1955年初级社时下降了7.8%。1954年五常县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一般情况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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