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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建治后,很长时期没有管理林业的专门机构。伪满洲国时,虽设县营林署统管全县的森林,但它是在日本侵略者的控制下,以掠夺县内的木材为主要目的。建国后为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林业机构和队伍建设才得到不断加强和完善。
林业机构
县于1949年建立林务局,1950年改为林政科,1952年改为林业科,1959年改为林业局,1963年1月改为林业科,同年10月恢复林业局,1967年并入县革命委员会农林组,1968年8月改为林业革命委员会,1969年改为县革命委员会林业组,1970年改为县革命委员会林业科,1972年9月改为县革命委员会林业局,1973年6月定名五常县林业局,下设6个股,1985年又增加了8个股。
林业机构建立后,陆续建立了五常林木种子站、林木病虫害防治站、林业贮木场、林业物资站、林业汽车队、木材综合加工厂、林业工作总站、林产品经销站、木制品厂等基层企事业单位,多方面地为林业生产服务。
县林业局下辖背荫河、平房店、大烟筒、阎家岗、龙凤山、胡家店、宝隆店、小黑河、胜利、冲河、保山、蛤蜊河等12个林场,分别负责采伐经营和抚育更新、植树造林及护林防火等工作。
林业队伍
1950年林业职工只有5人。随着林场苗圃和林业站的陆续建立,到1958年国营林场职工发展到1 207人,苗圃职工发展到31人。1953年建立林业站,当时全县13个区除城区外都建立了护林站,每站配3至5名专职干部。1956年3月,五常、拉林两县合并,原拉林县的牛家、兴隆、红旗、拉林、八家子、背荫河、营城子等7个区并入后,全县有19名区林政助理。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县撤销了林业总站。1963年从北大荒调来230名军队转业干部,派到各林场、护林站,充实林业队伍。山区和半山区乡村还建立了75个大队护林站。1984年公社改乡(镇)后,全县28个乡(镇)都设了林业站,每站配2至4名专职干部,负责林业工作。山区大队营林站名称表(1963年);建国以来林业职工情况表(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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