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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志》
第五编 农业
第七章 副业
五常县土地肥沃,山、水、草、林等自然资源丰饶,副业生产条件十分优越。境内先民一直以渔猎生产为主。17世纪中叶(清乾隆年间),土地开垦后逐渐转向以农业为主,兼营牧、渔、猎等副业。建国后,党和政府重视副业生产,把它纳入农业计划之中。1979年,由于正确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逐渐形成农林牧副渔的农业生产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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