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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市工商联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确立14个重点调研课题,形成调研报告25篇,选出10篇调研报告汇编成册,上报有关部门。在全国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市工商联代表提出《关于私营企业摘掉"红帽子"的建议》等9项议案。向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交推动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10份团体提案。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市工商联与会委员向大会提交2份团体提案和20余份个人提案,并以《关于解决个体私营企业"贷款难"问题的建议》为题作大会发言。市工商联关于《实施融资工程,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论文,被市委政策研究室选刊在《调研通讯》1999年第二期上,并被编入《中国改革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一书。参与市《私营企业条例》的修改、制定工作,该《条例》于1999年12月1日起颁布实施。参与由市计委牵头的《关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的若干意见》课题的调研。召开4次参政议政座谈会,针对私营企业在参与国企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政出多门、不一视同仁和国企资产不实等诸多问题座谈,并在《市委信息通报》上刊发。与市人大联合召开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大代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座谈会。
全年以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高科技民营企业为重点,发展新会员225名,建立各类基层组织10个。到年末,市工商联会员11 350名。其中企业会员3 051名(非公有制企业会员1 707名、公有制会员1 227名、股份制会员92名、其他企业会员25名),个人会员6 791名(个体工商户5 419名、其他个人会员1 372名),团体会员57名,老会员1 451名。对领导机构进行调整和充实,替补、增补副会长2名,常委4名,执委11名。1999年,评出优秀会员81名,先进会务工作者19名,先进单位10个。
在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中国驻南联盟使馆事件发生后,组织召开形势报告会和座谈会;引导会员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声讨李登辉分裂祖国的言论及"法轮功"非法组织;召开迎澳门回归形势报告会、联欢会;举办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学习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全国工商联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大连片会上,市工商联以《充分发挥工商联职能,做好新时期非公有制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为题作大会发言,交流经验。
1999年,光彩事业库存项目达800余个;组织会员企业参加'99城乡经济对接项目下乡现场会,签订合作项目10个;召开第二届光彩事业表彰大会,45名会员被市政府授予市光彩企业家称号,推荐的12名会员被省政府授予光彩企业家称号;组织会员捐款6万元,修建在1998年遭受洪灾损毁较重的通河县依山乡"五四"小学,并将该校命名为光彩小学。为3名帮扶功臣送去2 000余元的药品,捐款2万元,翻盖住房3间、108平方米。
市工商联职介中心为119家用人单位、3 368人进行登记,全年安置下岗职工666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办公室,受理3起会员投诉事件,聘请香港康宝驹律师为涉外法律顾问。参与市经贸委牵头进行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机构的组建工作。协助市计委组织部分会员,赴香港考察创业板市场。为会员制作收费明白卡1 500份。为会员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10份。为个体私营企业会员办理评定职称手续145人次。举办非公有制企业会计人员上岗培训班,104人经过考试合格获上岗证。对生活上确有困难的老会员、老骨干的遗属定期走访,并给予生活补助,全年补助老会员212人次,发放补助款2.55万元。在会员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年评出文明企业60个,文明企业标兵24个,文明业户45户,文明业户标兵7户。召开全市纳税光荣企业(户)表彰大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5家受表彰。
1999年,市工商联邀请澳大利亚企业家、香港工商界友好人士和无锡、济南商会经贸考察团等7个团组参加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达成4项合作意向。组织8家私营企业参加哈尔滨市赴"三省一市"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达成协议13项,协议金额12 816万元,其中来哈尔滨投资项目9项,协议金额4 316万元,引进资金2 180万元,代理合同4项,年销售额8 500万元。组织9个团组,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韩国、南斯拉夫、法国等国家。全年,与匈牙利中华东北三省商业贸易联合会等6个海外商会建立友好商会关系;与呼和浩特、银川、西安、济南、成都等11个国内商会签订友好商会协议。
(黄育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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