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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地收购
哈尔滨市轻纺工业基础簿弱,30年代前期,市场上60—70%的商品赖于进口,当地产品
所占比重较小,直至1946年,地方轻纺产品只有袜子、毛巾、格线、粗布、弹棉、纸张、皮
革、香皂、肥皂、蜡烛等,生产设备落后,不少厂家以手工操作为主,生产能力较低。1947
年起,国营商业对地方私营工业产品的收购主要采取委托加工、计划订货、包销产品的形式;
对国营工业的产品主要采取包销和收购的办法。1948年统计,哈市生产日用百货的轻纺工业
厂家有:格线加工厂13户,18台加工机器,月产量17.2吨;毛巾加工厂2户,185台加工机,
月产量9990打;袜子加工厂47户,月产量26172打;织布厂896户,1323台织机,月产量23636
匹。当年地产品总量:粗布40934匹,细布105922匹,洋纱毛巾156470打,混合纱毛巾2205
4打,格线102吨,卡机线28.2吨,火柴8770箱,染线38.7吨,国营商业收回成品金额1453
亿元(东北流通券)。1955年百货商品加工订货总额801万元,占全年进货总额11.86%。
主要品种有:服装83.9万件,皮鞋6.4万双,帽子14.7万顶。委托加工的厂家122户。1958
年,提出“工业生产什么,商业收购什么;工业生产多少,商业收购多少”,百货商品全年
收购额6274万元,地产品进货比重已上升到占进货总额的47.7%,当年收购的品种与1957
年比较,上升幅度大的有:纸张收购772吨,增长109%,鞋收购630万双,增长40%,面盆
收购116万个,增长28.5%,金笔收购42369打,增长72.9%。
1960年,市场商品短缺,工业生产原材料不足,中共省、市委对工业制定了“积极发展,
挖掘潜力,合理调整,填平补齐”和“大发展,大提高,大补缺门,大赶先进地区”的方针;
对商业提出“为工业‘找米下锅’”的要求,当年,商业部门帮助轻纺工业部门解决原材料、
设备,价值800万元,收购品种由上年的700种增至1151种,收购总额5874万元。1964年3月,
按照黑龙江省工业、商业两厅联合通知,对地产品收购采取商业定厂、定品种包销的办法,
全年收购额2501万元,占进货总值的19%,部分小商品品种收购量呈上升趋势,与1963年比
较:民用剪子增长32.6%,理发推子增长9.8倍,打火机增长26.9%,尼龙牙刷增长14.
9%,塑料雨衣增长54.7%,大头针增长46%,曲别针增长46.9%,墨水增长34.4%。
1966年8月以后,地方产品收购办法改变: 百货大商品仍由市百货站统购包销,供给哈市的部
分,实行就厂直拨;市内生产的小商品,由市小百货批发公司统一安排生产,统一收购。当
年收购地产品总额2384万元,比1964年下降4.7%。1970年,省百货、纺织两站撤销,一、
二类地产品统由哈市百货公司收购,当年收购额上升到5159万元,是自1958年后收购最多的
一年。1971年,商业对地方工业产品主要是促其“补缺、补短”,帮助工业部门解决原材料,
试制新产品。年内工业部门试制新产品52种,主要有:积木玩具、烟斗、有机玻璃钮扣、铁
壳暖水瓶、铁盒香脂、女式拉带胶鞋、30克有光纸、雪梅牌香皂等。新增品种主要是搪瓷面
盆的花型,增20余种。1972年,省百货、纺织两站恢复,收回一、二类地方产品收购业务权,
市百货公司收购的主要品种为日用小五金、鞋帽、缝纫机架、帆布箱、塑料制品、锁头、搪
瓷杂件、化妆品、铝制品,收购总值3778万元,占进货总值的32.9%。1975年,为配合轻
工业部门搞好产品大会战,促进地方百货、文化小商品生产发展,年内,主要帮助工业部门
解决设备、原材料:制纽扣模具4套,制墨水用骨胶5.5吨,制鞋粉用碳酸6吨,制蜡用石蜡
1.2吨。4月,展出哈市“缺门短线”的外地样品389种1391个规格花色,与工业部门共同研
定开发152个新品种,并帮其筹产,1—8月,收购额比上年同期增长6.1%,其中新品种主
要有:铸铝大勺,尖脚书钉、七用小刀、混塑铁饼、洗发膏等。全年收购额4602万元,比上
年增长4.4%。1978年,帮助工业筹产新品种,侧重改变皮鞋、布鞋落后面貌,投放市场新
式皮鞋22种,布鞋28种,合成革鞋3种,儿童鞋28种。
1978年11月,黑龙江省商业局下发通知:从1979年起,恢复产销合同制,工商双方发生
的产销关系,一律按照鉴订的合同办事。实行合同范围:凡商业经营的一、二、三类产品,
均由工业生产部门和商业收购部门双方签订产销合同,每半年衔接一次产销计划,并按月签
订具体产销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产品数量、规格、花色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包装
要求、检验办法、交货时间、交货批量、交货地点、结算办法以及违约处理条款等。1979年
起,对地方工业产品的价外补贴从严掌握,商业对工业贯彻“既保护,又促进”的方针,当
年,收购地方产品总值6779万元。
1980年3月,贯彻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工商关系领导小组制定的《改进工商关系试行办法》:
1.对地方工业贯彻“既保护,又促进”的方针。2.统一工业生产计划与商业收购计划,并
定期衔接。3.贯彻择优安排产品计划的原则,对竞争能力强,适销对路的优质产品,给予
优先安排;质次价高,销路不畅者少安排或不安排。4.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人民生活必
需品,实行统购统销;凭证定量供应的紧缺产品,实行包销;对人民生活和生产关系比较密
切、产品生产比较稳定、购销渠道正常、市场变化不大的产品实行订购;对规格品种繁多,
挑选性强,需要不稳定,零星分散或价值低、批量小、产销变化快,季节性强的小商品,实
行选购,选购数量一般不低于计划产量的60%。5.商业三级站可从省内工厂直接进货,实
行产销直接见面。6.小商品由工业部门自行定价,商业部门销售时随行就市,“高进高出,
低进低走”;统购统销和订购产品,统由省、市物价部门定价。7.对省内能生产,质价与
外地基本相当的产品,原则上不再从省外进货。同年,地方产品购销渠道改革:哈尔滨市生
产和收购的百货、文化三类小商品,直供全省三级站,不再经过哈、齐、牡、佳四个二级站
中间环节。
1981年下半年起,对哈尔滨市生产的百货、文化商品的进货渠道,进行了调整,即对哈
市市场销售的百货、文化商品中计划收购、订购的品种和哈尔滨经济区市场销售的百货、文
化商品中的品种,不再经过产地收购站(公司),而直接从工厂进货,具体是:1.计划收
购和订购的胶鞋、肥皂、香皂、保温瓶、缝纫机、机制薄纸、机制板纸、铅笔、牙膏、铝锅、
面盆、口杯、电池、钢笔14种商品,哈市市场销售部门,根据省商业局下达的计划和省站分
配方案,由哈市百货公司直接从工厂进货,享受出厂价;哈尔滨经济区市场销售的全塑鞋,
根据省商业局下达的计划和省百货公司的分配方案,由哈尔滨百货站直接从工厂进货,享受
出厂价。2.选购的百货、文化商品,哈尔滨经济区市场销售部分,由哈尔滨百货站直接从
工厂进货,享受出厂价;哈市市场销售部分,由哈市百货公司直接从工厂进货,享受出厂价。
哈市百货公司对哈尔滨经济区各市县试行的直供办法废止。3.皮鞋、布鞋、皮帽、布帽的
进货,哈尔滨百货站和哈市百货公司各自维持原来进货渠道的分工。4.任务划分:计划收
购、订购商品(全塑鞋除外)和铝杂件,哈尔滨百货站为产地收购单位;全塑鞋和选购商品,
哈市百货公司为产地收购单位。5.上述地产品的长远发展规划、产销计划衔接,产品质量
标准、产销价格变动、新产品试制、订价等事宜,均由各产地收购单位负责与工业部门协商
处理。6.经济区外调拨供应,省外推销交流,均由产地收购单位负责。7.计划收购、订购
的百货、文化商品,计划和方案下达后,收购单位与工厂衔接规格、花色、品种,签订产销
合同,按合同组织收购。8.选购的百货、文化商品,哈尔滨百货站(司)按需要从工厂选
购进货。当年,地产品收购贯彻“按需收购,择优选购”和“不背包袱,不丢生意”的原则。
1983年,商业部门不断促进地方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竞争能力。民用剪子、夹克油、
油渍清洗膏、鞋尔乐胶、饼干桶、食品盒等产品步入全国进先行列,打入北京、天津市场。
1985年,零售商店的地产品直接进货权限扩大,直接从地方工业部门进货量大幅度增长,
当年收购地方产品8670万元。1986年,由于地方产品质量上升,收购额创历史最好水平,达
10187万元。1987年后,工业部门逐渐形成自己的销售体系,对一些商品已不再完全依赖于
商业收购,而采取自产自销形式,商业部门收购额相对下降。
二、外埠采购
由于哈尔滨轻纺工业落后,百货商品自给能力低,市场上销售的商品除少量地方产品外,
其余部分赖于进口和外地采购。自哈尔滨开埠至1939年的30多年中,百货商品货源情况是:
进口商品占65%左右,当地产品占15%左右,外埠采购商品占20%左右。进口商品主要是俄
国、英国、美国、法国和日本产品,如钟表、眼镜、缝纫机、自行车、纸张、火柴、香皂、
化妆品、皮革制品、玻璃及其制品、棉毛织物、玩具等。当地产品主要有蜡烛、布鞋、小玩
具、纸制品、肥皂等。外埠采购的品种主要是绸缎、瓷器、皮张及京广杂货如妇女用小杂货、
蚊香、扇子、梳篦等。
1939年,百货商品购进总值302万元(伪满币),日货占总购进额90%以上。其中外埠
购进为29.3万元,占总值9.7%,几个主要品种外埠购进所占比重分别为:化妆品占7.2%,
文具用品占1.8%,纸张占20.4%,瓷器占5.9%,皮张占40.4%,钟表眼镜占1.5%,
其他占22.7%。
1946年哈尔滨解放后,市政府对当地日用百货的生产极为重视,到1947年,火柴、肥皂、
皮鞋、毛巾、袜子几个品种,当地产量基本可满足全市需要,但整个百货商品的自给比重仍
很小,约占总购进的10%左右,其余绝大部分品种依靠外埠采购,直至80年代后期,百货商
品自给比重也未超过30%。
1947年冬,百货公司外埠采购工作开始,由安东(丹东)购进棉布数万匹。翌年8月,
由辽南瓦房店、普兰店一带购进纱布和日用百货四火车皮。1951年8月,贯彻东北区百货公
司制定的《关于区外统一采购方案》开展外埠采购业务:1.区外采购统一集中办理,区内
各省市百货公司的区外采购业务,在天津办事处领导下,经中国百货公司批准后组织进行。
2.按采购任务量大小,确定省外采购人员数量,哈市百货公司1951年设采购人员5人,1952
年7人。3.按时编制区外采购计划,并报区百货公司核准。4.采购计划经批准后,交天津
办事处百货科执行。办事处百货科每半年召开一次供应会,并签订合同。5.零售单位选派
熟悉业务人员,组成特种商品采购小组进行采购。1954年,市百货公司开始在上海设驻在采
购员。1957年4月,贯彻商业部《关于对外区采购和垮区供应等问题若干规定的通知》:凡
属国营商业统购包销的计划平衡商品,按计划通过内部调拨组织供应,不到市场自由采购;
凡当地商业部门已经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产品,在外埠采购时维护当地原有的购销关系。
同年,加强了外埠采购力量,在天津、上海、广州设三个采购小组。1958年商业体制变化较
大,管理权限下放,中央站平衡分配品种减少,自由选购品种增多,全国统一平衡分配的商
品,属百货公司经营的只有机制纸、呢绒、胶鞋三种。年末,各地商品货源看紧,不少省份
控制产品外调。12月,哈市市场大批商品脱销断档,高档商品开始抢购。1960年,为扩大货
源渠道,除加强津、沪、穗驻在人员力量外,百货公司由经理代队赴云南、贵州、新疆等地
购回火柴、口杯、毛线、皮箱、皮鞋、毛毯等230万元的奇缺商品,新开货源渠道50多处。
1962年,外埠采购驻在组固定为四处,采购范围及采购的主要品种是:1.广州驻在组。采购
范围广西、湖南、贵州三省和广州市。主要进货品种有电筒、电池、皮鞋、打火机、指甲剪、
相纸、胶卷、胶片以及部分进口商品。2.上海驻在组。采购范围江苏、浙江、安徽、福建、
江西五省和上海市。主要进货品种有牙膏、香皂、洗衣粉、手表、缝纫机、座挂钟、皮鞋、
玻璃制品、保温瓶、电池、相纸、胶卷、乐器、小五金等。3.京津驻在组。采购范围河北、
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新疆、宁夏、四川、湖北十省和天津、北京两市以及内蒙
古自治区的西部地区。主要进货品种有香皂、牙膏、洗衣粉、缝纫机、手表、皮革、搪瓷制
品、铝制品、玻璃制品、保温瓶、纸张、乐器等。4.沈阳驻在组。采购范围辽宁、吉林两
省及内蒙古东部地区。主要进货品种有搪瓷制品、钢精锅、牙膏、洗衣粉、暖水瓶、玻璃制
品、纸张等。
1970年11月,贯彻黑龙江省商业局、财政局《关于加强省外采购工作管理的联合通知》,
凡国家统一平衡分配和省内暂时不能生产或不适销的商品实行有计划组织出省采购;凡省内
生产能够满足市场需要的商品在省内调剂,不从省外进货。此后的十几年中,外埠采购一直
在“拾遗补缺”的指导思想下受到控制和限制,直至1982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打破封
锁的十条规定》后,外埠采购工作才有了转折性变化。可从省外进货的企业,经过调整,百
货公司新增6户,进货品种新增20多个大类。但直至1983年,香皂、肥皂、洗衣粉仍不准从
省外购进。
1984年取销了对零售商店外埠采购权限的限制。1985年,外埠采购以信息为前导,在搞
好商品预测的基础上,掌握商品供求变化和市场销售动态,抢先抓早,以销定进;加强核算
思想,坚持批量核算,注意突出各自企业的经营特色,以名、优、特商品为重点;坚持“三
先三后”的采购原则,即:先地方后外埠;先工业后商业;先近地后远地。1987年各公司撤
销了驻外采购办事处。由各批发部分别派员驻在。1988年后,实行承包经营,经营权下放,
各公司对外埠采购工作只是宏观控制,加强指导。为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坚持从
工业进货要效益,从商业进货要品种的方针,进货中注重追求较高的毛利率,追求商品的竞
争能力,追求较低的费用率;注重优先从厂家直接进货,优先进地方产品,优先进物美价廉
商品,优先代销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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