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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 柴
货源 哈尔滨市自开埠以来,火柴货源全依赖于外地进货,市区内无生产厂家。20年代
至30年代多赖进口,1922—1931年,进口数量依次是:656吨,131吨,147吨,213吨,508
吨,1409吨,2226吨,1315吨,1478吨,686吨。进口火柴,在东北沦陷以前主要是苏联产
品。东北沦陷后,以日货为主,日本产火柴分大盒小盒两种(1大盒相当于12小盒),多通
过大连、营口口岸输入哈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几十年间,火柴一直从外地调入,尤
以呼兰火柴厂产品为大宗,另有铁骊火柴厂以及吉林省境内的一些火柴厂的少量产品。火柴
几十年来一直由市百货公司统一经营,1985年允许工业自销后,购销渠道拓宽,百货公司统
一收购已不再是唯一渠道。
销售 人民生活所需火柴,民国后期至30年代,销量逐见增加,供应方式是敞开销售。
东北沦陷后期,火柴限量配给,1942年1月,实行首次按户配售。居民凭《通帐》购买,中
国居民6口人户每户配给硫磺磷火柴7盒。4月,第二次配给,中国居民6口人户每户配给硫
磺磷火柴6盒,每增加2人,增配1盒,每人每季平均使用1盒火柴。日本、朝鲜、苏联侨民,
配给数量与中国居民相同,但配给优质安全火柴。
1947年,百货公司成立后,为火柴主营公司,1948年火柴货源不足,采取优先供应和限
量销售办法:对外县农民、市内机关、工厂,凭证明或介绍信供应;对市民每人每次销量不
超过1包,当年总销量1470万盒(市内销量占39%)平均每人消费7.7盒。1950年,全国火
柴市场供大于求,东北地区尤甚,5月,东北地区开展了推销火柴活动,火柴供大于求的局
面直至1953年,1954年供求基本达到平衡。1956年,供大于求局面复生,延续到1959年。
1960年,市场商品全面短缺。8月,市郊农民,市内居民抢购火柴,当年,火柴零售量4.6万
件,是1966年前销量最高年分,每人平均消费量为23盒。同年,火柴实行凭《居民购货证》
供应,1961年定量,每户每月供应3盒,全年零售销量2.6万件。1963年,市场商品增多,4
月开始,每户每月增供至10盒。
1964年2月,取消凭证供应办法,敞开销售。1968年3月起,再次限量供应,每户每月5
盒,同年5月,发放按户供应的商品联票(1联12小张),5月,凭1号小票供5盒,6月凭2号
小票供5盒。1970年6月,再次敞开供应。1988年,曾两次发生抢购火柴风,9月对居民每人
次限购1包。火柴零售量70年代—80年代中期,呈逐年上升趋势,1986年后呈下降趋势。
二、肥 皂
货源 哈尔滨市场销售的肥皂,自1910年前后至80年代末,一直是本地产品与外地产品
并存。1910年,哈市已有小型肥皂工厂6家,人员多则二三十人,少则10人以内。1918—1919
年增加到20余家,主要有大东造胰工厂和东兴公司。制皂厂资本多在1万元左右,其间也有
筹资10万元的大户开工,除民族工业外,尚有英商开设的华英油坊兼制肥皂,1922年1月,
秋林公司在香坊创办肥皂工厂,生产上等肥皂,主要供秋林各商店、支店销售。这期间哈市
内肥皂产量,平均每年3000箱左右,除供本市销售外,尚有部分销向外地。在外进产品中,
关内和进口产品均有,关内产品主要来自天津、沈阳生产厂家和上海先施公司;进口产品主
要是法国、美国、日本产品,1924年以后苏联肥皂面市,外进产品约占市场商品总量60—70%。
1927年进口肥皂量达到721吨,1928年693吨,1929年664吨,1930年566吨,1931年233吨。
东北沦陷时期,除地产肥皂外,日本产品占外货之首。
1946年哈尔滨解放当时,市内肥皂工厂因原材料短缺多停产。1947年,肥皂货源主要靠
与苏联边贸易货,其数量满足不了市场供应。1948年,恢复生产肥皂的工厂不足20家,产量
不大。50年代初,哈尔滨油脂化学厂投产肥皂,供市内销售,1956年与红光日用厂合并为哈
尔滨国营化工三厂,自此,哈尔滨市场销售的肥皂主要是该厂和部分沈阳产含脂肪酸53%的
一级全油脂标准品,每条2块,重300克。60—70年代,由于原材料不足,肥皂一直是“短线”
产品,市场供量不足。80年代以来,货源逐年增多,除本市产品外,关内一些省市的肥皂也
先后打入哈尔滨市场,货源充足。
本市与外地肥皂在市场上所占比重:1950年本市产品占48.1%,1951年上升到75.7%,
1958—1963年,由于全国商品不足,外省市产品多自销,无余量供外地,因此,外地产品所
占比重直线下降,占总量不足10%,1961年最少,仅占1.4%。1966年后,外进肥皂比重大
幅度回升,占70.5%。80年代以来,肥皂基本以本市产品为主,外地产品虽不断面市,但
比重下降。
销售 清末、民国及东北沦陷时期,一般市民使用肥皂者为数很少,多土法炼制“猪胰
子”,用以去污,或以碱代皂,后随着肥皂生产的增加及进口货的涌入,足以供应市场所需,
销售敞开,同时尚有余量可供出口,据1929—1931年统计,共出口肥皂1840吨,进口共1462
吨,出大于进。东北沦陷后期,肥皂纳入“配给品”,销售受到控制,货源多时按户配给,
无货时市民几个月内无肥皂使用,只有到黑市高价购买。
1946—1947年,居民用肥皂多靠流入市场的部分日本军用品。1947年东北贸易公司成立
后,通过与苏联边境贸易,用粮食换回肥皂投放市场。50年代初,肥皂供应量充足,1954—
1956年,国营百货商店曾大力推销过肥皂,几乎每个售货小组都辟出一方柜台摆放肥皂推销,
1958年前基本敞开销售,供大于求。1959年2月6日,肥皂首次实行凭证供应。居民凭《购粮
证》购买,按户供应,6口人以下户,每月供应2块,7口人以上户每月3块。3月,以人定量
供应,每人每月半块。1960年4月1日起,每人每月供应1块。1962年3月起,改凭《购货证》
供应,每人每季半块,12月因临近新年、春节,每户增供1块。1964年4月,对居民供应1块,
其他季度定量仍为每人每季半块。同年9月18日起,凭证购买,不限量。1965年3月10日肥皂
敞开供应。1968年4月13日起,实行“专票”供应,居民每人发放一联肥皂购买票共12张,
以每时期货源情况确定何时使用几号小票和供应数量。1970年6月,再次敞开供应。1972年
又恢复凭票供应,居民每人每年供应6块。此后,肥皂供应一直偏紧,有时凭票,有时敞开,
直到1988年4—8月间,在市场上仍刮过两次抢购肥皂风。1989年肥皂调价后,敞开供应。
三、胶 鞋
货源 民用胶鞋分布面(布胶)、胶面(全胶)两大类。20年代初面市,产品来自日本,
每年约输入20万双,1928年输入量为90万双,1929年210万双。1930年,朝鲜胶鞋面市。同
年,山东芝罘(烟台)中威胶皮工厂生产的双狮牌胶皮鞋在八区设代售店(恒利号)。
日本产胶鞋分三种,第一种是胶皮底帆布短统靴,俗称“水袜子”,以体力劳动者为主
要销售对象,约占日产胶鞋之半;第二种是胶皮底中国式鞋,销路以中国人中等生活水平者
为对象;再一种是胶皮底运动鞋,有四种颜色,白色供学生穿用,黑色供劳动者穿用,茶色
及青色供妇女穿用。国产胶鞋除芝罘产品外,另有奉天(沈阳)产品,其中太阳牌胶鞋为畅
销品,声誉较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哈市建立最早的胶鞋生产厂家是松江橡胶厂,该厂前身是原沈
阳康德胶皮厂,1950年11月,工厂北迁至哈尔滨,当时称哈尔滨被服厂,1953年正式改名松
江橡胶厂,主要产品是解放鞋、球鞋。市内另一家胶鞋生产厂家是哈尔滨橡胶厂,该厂是由
原大北、运昌、裕华、时光、大华、建华6家私营胶鞋厂改组的,1955年正式建厂,主要产
品是农林棉胶鞋,1972年后开始生产全胶鞋。
哈尔滨生产的胶鞋,始终满足不了市场需要,大部分货源长期依靠外省、市,主要有沈
阳、上海、天津等地产品。1950年商业部门购进市内产品8.2万双,外省、市进货22.2万
双,本市购进比重占27.1%。1952年本市购进仅1.7万双,比重下降到仅占1.7%。60年
代,市内购进比重平均为12.2%,其中1966年最多占48.6%,1968年最少,仅占0.03%。
70年代市内工业年均产量3万双,其货源几乎全部依赖外省、市。80年代,市内产品产量大
增,货源比重逐年加大,1987年,商业部门购入总量261.6万双,其中,市内购进239.8万
双,占总购进的91.7%;外地购进21.8万双,占总购进8.3%。1990年市内购进比重又上
升到占总购进的96.2%。
销售 据测算,20世纪20年代哈市每年平均输入胶鞋30—40万双,供周边市、县约占总
量60—70%,市内销售平均2—3人1双。东北沦陷时期总销量基本维持以往数字。“水袜子”
销售量较多,约占胶鞋总销量50%左右,体力劳动者多购此鞋,尤其在农村销量更大,约占
胶鞋总销量的70%。这期间,销售敞开,任意选购。50年代年平均零售量在130万双左右。
1958年以来由于大办工业,工人增加,社会就业人口增加,至1960年销量增大,每年平均销
售220万双左右。此后六七年中,销量仍维持在200万双左右。70年代末至80年代末,下降到
150万双。
在销售上,1952年货源偏多,列入10种赛销商品之一,提倡大力推销,1956—1957年,
棉胶鞋货源偏紧,实行限量供应。1960年开始,胶鞋货源不足,实行凭票供应,4月末起,
棉胶鞋停售,以备冬季供应。1962年胶鞋实行凭工资购货证和鞋票“双证”供应。
1963年各种胶鞋均减收票证。1964年4月1日起,除长球鞋外,其他胶鞋(包括全胶鞋)
一律敞开出售。70年代,胶鞋货源充足,销售已趋于正常。
四、暖水瓶
货源 东北沦陷时期,暖水瓶日货占大多数。解放后市场货源枯竭,50年代铁壳暖水瓶
多从上海、天津购入,竹壳暖水瓶多从吉林省购入,商业部门每年平均购进15万个左右。
1959年哈尔滨建热水瓶厂,当年试产5000个竹壳暖水瓶,1960年正式投产,年产量8.4万个,
但仍满足不了市场需要,1963年全年总购进23.4万个,哈市产品仅300多个,货源几乎全部
依靠省外产品。1966年市内产品增加到占总货源的40.5%,1975年,哈尔滨市保温瓶厂试
产铁壳暖水瓶,1976年大批生产,投放市场,此后,当地产品与外地产品各占50%。但由于
当地产品品质一般,与上海等地产品无竞争之力,而且价格不廉,故本地产品销量一直不如
外地产品。80年代本市产品销售见旺,1986年购进量108.4万个,占购进总量的71%,外地
产品44.3万个,占29%。1990年本市产品占购进总量的78.5%,货源基本以当地产品为主。
销售 50年代暖水瓶货源充足,可满足市场供应。60年代开始实行凭证供应。但在消费
者心理上反响不大,销售比较平稳。
销售量,50年代年平均在10万个左右。1950—1977年28年中,每年销量在12—18万个之
间,其中有四五个年分销量略高:1960年销24.6万个,1971年销22.4万个,1972年销25.7
万个,1973年销29.4万个。这几年销量增高原因是:1960年因市场商品短缺,消费者购物
心切,在凭证凭票前有多购、囤购现象,使当年销量比常年增加4—5万个;1971—1973年,
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高潮年份,比常年多销7—10万个。70—80年代间,由于新产品、
换代产品面市,使销量增加到年平均42万个左右。
五、手 表
货源 清末、民国年间,哈市市场已有手表销售,货源来自瑞士、德国、美国,无国产
货。东北沦陷时期手表市场为“东洋货”(日本产品)和“西洋货”(瑞士、德国、美国产
品)占领,仍无国货。哈尔滨解放初期,手表货源枯竭,市场所售多为旧表。1951年国家进
口瑞士手表。50年代中期,国产手表面市,但投放市场数量很少,瑞士手表仍占首位。60年
代初,进口日本、法国、苏联手表,但数量均不及瑞士手表,三五年后日、苏、法进口中断,
此时国产表生产厂家增加,数量增加,与瑞士表同占市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
是流通体制改变后,手表进货渠道拓宽,除国产表和瑞士、日本等进口表外,香港和台湾产
石英液晶表和石英机械表相继进入市场,瑞士高档表在市场也占有一席之地。80年代,手表
货源充足,国产表与进口表货源约各占半数。1980年哈尔滨手表厂生产北方牌17钻全钢男式
手表,自此,哈市有了地产手表。
销售 东北沦陷时期,一般劳动人民在食不果腹的境况下,对手表并无企盼,消费阶层
均属社会上层人物,加之进口手表价昂,销量很小。解放初期,国家公职人员为工作方便,
多购廉价旧表。1951年进口瑞士表上市后,销路逐渐打开。1955年3月,中国百货公司对进
口手表销售提出“重点满足大中城市、工矿区职工的需要和照顾驻军”的原则。市百货公司
规定:1.凡在哈重点工程、厂矿、机关、团体、国合企业职工均可卖给;2.为防止私商套
购,须持本单位行政或工会介绍信方可售给,每人限购1块。1956年手表货源充足,4—6月,
对售价300元以上的高档手表实行赊销,赊销对象为机关,团体、学校、厂矿企业职工,经
办赊销的商店为一、四、七三家百货商店。同年9月,工资改革后职工补发工资,手表销量
增加,当年销量为上年的2.6倍。1960年,商品短缺,手表凭票供应。1961年5月,百货公
司统一印制《手表购买证》,按各公社(区)职工人数比例,发放到各公社商业局,公社商
业局再按各单位人数比例,分批发放到机关、学校、工厂、企业,各单位将表票分发给职工,
限期到指定商店购买。1962年2月26日商业部电示:各种手表一律暂时停止在城乡市场出售,
5月19日,实行高价销售,进口表高价比平价平均高3倍,国产表比平价高1.8倍。高价销售
期间,不收证券。同年10月,高价手表首次降价,降幅30—40%。加之其他商品供应不足,
购买力遂转向手表,当年共销25600只,比上年多销7200只,增长39%。1964年6月1日,高
价进口表再次降价30%,销量随之上升,当年共销66200只,比1962年增长1.6倍。1965年1
月,取消高价,恢复平价,同时恢复凭《手表购买证》供应办法。1969年10月改凭购货券购
买。1970年,凭单位介绍信和购货券供应。1973年1月,售价400元以下的进口手表仍实行凭
票、凭券供应。1974年6月,瑞士产英纳格、罗马、梅花三牌号及上海产上海、宝石花、钻
石三牌号全钢手表,凭《手表购买证》和5张购货券供应。1975年1月,进口英纳格、罗马、
梅花三牌号手表敞开供应;上海产全钢手表仍凭票供应,每只收购货券5张。1978年6月,取
消票证,敞开供应。
手表销售在敞开供应期间,销量最大的是瑞士产英纳格、罗马两种牌号,占瑞士表销量
的80%以上,日本手表以精工牌销量最大。国产手表面市后,上海产全钢表销量最大,占国
产表销量70%以上。70年代末80年代初,人们观念更新,台湾、香港产石英液晶表因价格低
廉畅销四五年,之后又转向石英机械表,但因使用寿命短、维修复原率低,80年代后期,消
费者多购普通机械表。手表销量,1955年以前每年平均销售1万只,1956年销量一跃上升到
4.2万只。此后至1962年,年销量均未超出4万只,1963—1966年销量上升,1964年销6.6万
只。60年代每年平均销售3.9万只,比50年代年增长1.4倍。70年代,每年平均销售11万只,
比60年代增长1.8倍,1979年最多,达到22万只。80年代每年平均销售26.5万只,比70年
代增长1.4倍。
六、缝纫机
货源 缝纫机于20世纪20年代面市,当时在外商店铺中有少量经营,货源主要来自美国、
德国。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产缝纫机进入哈尔滨市场,多为手摇式。50年代初期,上海产飞
人牌、蝴蝶牌缝纫机,进入哈市市场,不久,北京、天津、广州也相继投产缝纫机。1959年,
哈尔滨开始批量生产鹿牌缝纫机(后改为黑龙牌),但产量不多,品质一般,货源仍以关内
产品为主,1968年哈产缝纫机占货源总量14.4%。1978年比重上升到占货源总量30.5%。
1990年上升到89.8%。
销售 30年代以前,缝纫机销售对象以服装加工业为主,销量不多。30年代居民购买缝
纫机者为数亦很少。50年代起,开始进入普通百姓家,1954年全年销2701架。1956年4-6月
间,因货源略多实行赊销。1957年下半年,货源略紧出现排队争购现象,一些不法商贩从中
套购,每台渔利30-50元,为防止套购,采取控购措施,购者凭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介绍信,
每户限购1架,对生产用缝纫机不予供应。1958年4月,货源见多,敞开供应。此后至1959年
每年平均销售3400架。60年代销量增加,平均每年销售16600架。由于市场工业品全面短缺,
缝纫机实行凭票供应(与手表供应办法相同)。1962年销售缝纫机收证标准:黑龙牌(哈市
产品)每架收工薪购货证100分,关内产品均收350分。8月,哈产缝纫机敞开销售,上海产
品直至1975年1月,仍凭票和凭工薪购货证供应。1978年6月起,各种缝纫机全部敞开销售。
70年代每年平均销售28000架,80年代,销量最多的一年是1981年,共销售90736架,1984年
以后,销量呈下降趋势,平均每年销量30000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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