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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经过
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民购买力的提高,棉布消费量逐年增加,1950年全国平均每人消费
机织布11.99尺,(市尺,下同),1953年增加到23.08尺,增长92.5%。市场棉布销量
1950年5883万匹,1953年13397万匹,增长1.28倍。根据国家棉田可种植面积、棉花产量和
人民消费量计算,棉制品供不应求状况必将出现。国家为保证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和保证人民
衣着的基本需要,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4年9月14日发布了《关于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
计划供应的命令》,自1954年9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棉布统购统销。
根据中国花纱布公司《关于实施棉花计划收购,棉布计划供应的初步意见》精神,哈市
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市人口数字、棉布销量和消费水平、工业生产用布、机关团体公共用布
以及经营棉布的私营座商、摊贩户数、销量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测算,研究制定了《哈尔滨
市执行棉布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统销品种与收证标准
棉花 1954年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后,调入量下降,供应转紧。1957年在絮棉淡销季节,
除生育、婚丧等特殊用棉外,停止出售。1959年起,实行凭证供应。1961年凭证限量标准每
人100克。1962年标准与上年相同,销售棉服按实际需量收絮棉票。此后每年每人供应标准
是:1963年200克,1964年250克,1965年300克,1966年400克,1967年和1968年450克,1969
年500克,直至1983年。生育、死亡用棉临时补助。生产、公共用棉核实需量供应。
棉纱 统购统销初期,各企业、合作社和私营工厂生产用棉纱,统由市花纱布公司供应。
供纱范围:渔网线、药纱布、民用格线、寸带、糖滤布、豆腐包布、电线、电缆、全胶鞋、
线衣裤、线毯、线围巾和头巾、白线手套、帆布腰带、鞋带、手帕等生产用纱。
棉布 统购统销初期,只有纯棉布和部分布制成品列入收票范围,此后,根据棉花资源,
市场供需变化以及化纤产品的问世,对收票范围及时地进行了调整。
1.纯棉布。统购统销初期,除蚊帐布、冷布(窗纱布)、毛巾布、特制衬布,不能制
做衣着的帆布、工业用水胶绒布外,所有机纱布、土纱布,不论花色、品种、质量、布幅宽
窄、国产品或进口品,一律凭票供应。在统销期间,棉布收票范围基本没有变,但对布幅宽
窄不同的品种和稀薄织物的收票标准,做过多次调整。窄幅布:从第二个统销年度起,低档
条格布,幅宽在2.2尺(市尺,下同)以下者8折收票,幅宽1.6尺以下者5折收票。1956年
11月10日起,低档条格布恢复按实收票(即1尺布收1尺布票)。1958年7月3日又实行8折收
票。1962年6月22日改为以零售价划界——每市尺零售价不足0.28元者6折收票,0.28元以
上者按实收票。1964年划界价格调整为0.30元。宽幅布:1957年5月25日起,凡幅宽4尺以
上者,每尺布收布票2尺。1962年调整为1.5尺。1963年,4—6尺幅布每尺收1.5尺布票,6
尺以上者每尺收2尺布票。蚊帐布和蚊帐,自1957年2月10日起,列入收票范围,蚊帐布每尺
收0.2尺布票,蚊帐顶布和边布按实收票。1957年4月28日起,蚊帐布暂免收票。1958年7月
3日起,蚊帐顶布和边布,免收布票,1961年10月起,蚊帐布、冷布一律凭票供应,每3尺布
收1尺布票。1963年,蚊帐布4尺收1尺布票,冷布每5尺收1尺布票。1973年,蚊帐布6尺收1
尺布票。豆腐包布从1963年起,列入收票范围,每尺收0.5尺布票。
2.布制成品。统销初期,凭布票供应的品种有:单幅床单、布制被褥、成衣、衬衫、
衬裤、用布4尺以上的整套童装。1955年11月25日起,床、褥单成品一律暂免收票。1956年4
月11日起,童装、衬衫、衬裤、背心、特制运动衣裤暂免收票,但因当年棉花减产,11月25
日起,上述暂免收票的品种恢复凭票供应。1957年2月10日起,童装不分大小,一律按实际
用布量收布票。第四个统销年度,规定:用棉纱生产的床单仍按幅宽收票;用床单布或一般
棉布制成的床单按实际用布量收票。1960年起,凡棉纱生产的床、褥单,不分花色、品种,
凡幅宽不足5尺者均按长度收票,幅宽足5尺者,每条收10尺布票。1957—1961年,先后将枕
芯、枕套、窗帘、门帘、包袱皮、鞋面布、台布纳入收票范围,此后基本无变动。
3.含棉化纤布。1959年,凡用丝、毛、人造棉、化纤与棉纱交织的布匹,含棉50%以
下者免收布票;含棉50%以上者,5折收布票。1965年,棉粘混纺布每尺收布票0.3尺。1967
年,维纶、粘胶纤维与棉纱交织的布匹,含棉50%以上者5折收布票,含棉50%以下者3折收
布票。上述规定执行了十年。1977年12月16日起,粘棉混纺的花达呢、女绒呢、劳动布、
白布、色平布和绦棉卡其、平布、色布每尺收0.4尺布票,混纺制成品按用棉量收取布票。
1980年12月15日起,绦棉卡其布免收布票。1981年1月15日起,所有绦棉布免收布票。
针棉织品 1960年8月15日起,部分针棉织品凭布票或《居民购货证》供应。凭布票供
应的品种9种:卫生衣裤、棉毛衫裤、绒衣、床单(包括褥单)、绒毯、毛巾被、线毯、浴
巾、睡衣(毛巾布制品);凭《居民购货证》供应的品种5种:毛巾、袜子、汗衫背心、民
用线、棉毯。1961年3月1日起,凭布票供应的品种扩大到毛巾、袜子、汗衫背心。1964年起,
罗布巾、小方汗巾、线围巾、线头巾、汗布短裤、游泳衣裤、棉毛裙子、棉化混纺织物等也
纳入凭布票供应范围。此后,针棉织品收票范围基本无变化。1967年、1971年毛巾和线袜先
后退出收票范围。
三、棉布定量与供应办法
居民用布 棉布统销第一个年度,哈市城乡居民基本定量每人24尺,职工(工人、干部、
教职员等)每人增发8尺;第二、三年度,居民基本定量增至35尺,职工每人增发17尺。此
后根据每年棉花产量变化,居民基本定量逐年调整。1961年棉花减产,居民基本定量3—8月
只有3尺。1961—1968年在居民用布定量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对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
儿童、职工、淡水渔民,和北纬45o以北寒冷地区居民,给予补助用布。1969年起,居民基
本定量回升到24.2尺,其他补助项目全部取消。
在棉布统销期间,对居民某些临时性用布,实行调剂解决,视其需要,临时发给布票,
其中列入长年项目的有三项,即:生育、结婚、死亡用布,这三项用布,历年均定有不同标
准。
工业生产用布 从统销第一个年度起,生产用布,由各生产单位提报用布计划,由市纺
织品公司汇总平衡,编制计划上报,计划批达后,再与生产单位衔接,按计划供布。
工业生产各项用布计划,实行分级管理。1.中央管专项用布13项:胶鞋、皮鞋、布鞋、
出口商品包装、黑胶布、面粉袋、糖袋、层压制品、黄蜡布、电线、电缆、铁砂布和少先队
用布。上述项目用布,计划上报后,由商业部按产品计划、消耗定额核批指标,下达专项计
划,哈市按照下达的计划数字,与生产单位衔接所需棉布品种,分期供应,如遇计划数字不
足时,由商工双方分别向主管部门提出增加数量申请计划,增加计划批准后,按增加指标供
应,指标节余,不能移做他用。2.省管专项用布7项:帽子、布胶轮、油砂布、针织小商品、
布伞、帆布箱、棉花包装,由省下批指标,哈市负责供应,计划指标不足时,亦需上报增加
指标计划,其节余指标亦不准移做他用。
工业其他用布,由省按照实需量核实后供应。
劳动保护用布 劳动保护用品用布,由国家专项安排,每年分配给哈市专项棉布指标后,
由市纺织品公司会同市劳动局,按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制定标准,安排供应。
公共及其他用布 在这项用布中,医疗用布、旅店和招待所用布、交通船帆用布,国家
单列计划,专项管理,哈市按计划数字供应。除以上专项用布外,对农副业用布,如农业机
械拭布、马鞍屉、稻田棉标等,一般都按其需要,适时供应。
奖售用布 向国家交售农副产品的农民,按政策规定,发给奖售布票。奖售布票,从
1955年收购棉花开始,1961年奖售范围扩大,并逐年提高奖售标准,1966年哈市规定奖售品
种33个,是奖售品种最多的一年,全年发放奖售布票261万尺,其中三种农副产品奖售布票
最多,共210万尺,占80.4%,即:收购蔬菜463亿斤,奖售布票129万尺;收购生猪9万头,
奖售布票45万尺;收购甜菜35万吨,奖售布票36万尺。1967年起,奖售品种逐年减少,奖售
标准逐年调整,直到棉布敞开供应。
专项用布 主要包括侨汇用布和劳改部门用布,由国家统一安排用布计划,哈市负责供
应,供应量每年平均18—20万尺。
四、布票管理与发放
管理机构 1954年8月7日组成市棉布计划供应委员会,委员会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
市长和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商业局、市工商局、市供销联社负责人共15人组成,下设
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棉布统购统销工作和宣传工作。各区均设分会负责各区工作。
1955年9月后,改由市财粮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商业局共同组成的棉布计划供应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全市发放布票工作,此后,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是以哈尔滨市棉纱棉布统购统销办
公室名义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纺织品公司负责,各区设立票证办公室,管理票证人员常驻各
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事务。
发放 布票由省商业厅统一印制,统销的第一个年度,由各公安派出所户籍员配合街道
办事处人员,逐户发放。在此后的年分中,由派出所民警、街道办事处人员配合驻派出所的
票证管理人员共同发放。发放依据,凭户口和购粮证。发放对象,主体是职工和市民。军人、
归国华侨及外国留学生,使领馆人员也发给布票,标准高于职工和市民,即:军人中的干部
高于城市职工10—20%;归国华侨及外国留学生高于职工20—40%;使领馆人员高于职工20%。
种类 布票分5种:定期布票、临时调剂布票、军人布票、工业用布和专项用布购买证。
布票面值,定期布票有10市尺、7市尺、5市尺、3市尺、2市尺、1市尺、0.5市尺、0.1市
尺8种;临时调剂用布布票有10市尺、5市尺、1市尺3种;公共用布布票有100市尺、50市尺、
10市尺、5市尺4种。
流通、兑换 哈市使用黑龙江省布票,全省通用。外省(市)布票须兑换成黑龙江省布
票后使用。兑换办法:省(市)外迁入居民,凭户口迁移证明兑换,兑换量不超过哈市居民
当年定量标准;外省(市)公出驻哈人员,驻哈时间超过1个月者,凭所在地单位介绍信,
每人次兑换量不超过15市尺;来哈探访亲友者,凭所在地公社以上机关证明和兑换人工作单
位证明,每人次兑换量不超过30市尺。
回笼、保管 经营布制品的批发部门和零售商店一律实行定期交票制度。批发部门拨货
时,必须在发货票上注明收票标准,并设专人负责登记进货手册和登记入帐;零售商店,每
日营业结束,营业小组(部)收款员须将当日所收布票核准后,填制布票上交单,送本店管
理人员,管理人员须登记入帐,并对不同面值布票分别整理捆扎,填制布票回交单,定期向
进货的批发部门送交,批发部门再统一送市纺织品公司。回交布票时间:市区零售商店每3
—7天回交一次;郊区供销社每15天回交一次;经济区在哈进货单位每月回交一次。
布票的保管统由市纺织品公司负责,每年印刷的新布票和收回作废的布票均须登记入帐
存入保险库中。作废布票定期造表销毁,销毁时由领导、群众、主管布票人员组成的“三结
合”小组负责送造纸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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