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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日用工业品商业》
 
 
第三篇 管  理
 
 
第五章 物价管理
 
 
第三节 工农业产品比价
 
 
  工农业产品比价,采取以粮食与工业产品单项比价办法。粮食选用大豆、高粱、苞米、
稻子、小麦5种。价格,在日伪统治时期采用该5种粮食每年上市旺季三个月的平均批发价格。
1940年后,市场物资奇缺,物价暴涨,到1944年黑市物价较1939年上涨几十倍,工农业产品
剪刀差已扩大到惊人地步,每50千克高粱仅能换到2.01米白细布。“九三”抗日战争胜利
后,比价率一时尚无力恢复到正常水平。以1945年8月15日哈市市场粮食和日用工业品价格
指数为100与1948年2月比较,粮食价格平均指数上升到91532,工业品价格平均指数上升到
35726,工农业产品比价则很难反映真貌。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经济恢复工作发展很快,工农
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逐步缩小。
  1950年以后,采用各年份国家收购(统购)价格。与之相比价的工业品,选用与农民生
活息息相关的日常生活必需品11种,即:白细布、青细布、絮棉、肥皂、火柴、毛巾、袜子、
胶鞋、暖水瓶、搪瓷面盆、煤油。价格,在日伪统治时期采用市场批发价格,1950年后,采
用各年份市场零售价格。
  1953年,国家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对工农业产品价格曾作过多次重大调整。使农
产品交换工业品的比率数不断增加。
  1953—1957年农民用同量农产品所换工业品的数量呈逐年增加趋势。
  1958—1979年,粮食交换工业品数量仍呈增加趋势,特别是粮食统购价格几次提高后,
农民得到的实惠不断增加,如以每50千克高粱分别交换四种工业品为例,1958年可换白细布
5.30米,火柴37.9包,肥皂28.4块,絮花2.10千克。到1979年,分别增到可换白细布
11.27米,火柴49包,肥皂44.5块,絮花4.40千克,工农业产品剪刀差进一步缩小。中共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价格体制的改革,1985年国家对粮食的收购价格(大豆除外)再一次
提高。其中:高粱、苞米收购价提高3.33倍,稻子提高3.65倍,小麦提高3.17倍。尽管
这一时期工业品价格也相应提高,但通过工农业产品比价,仍可见农民所得实惠又有增加。
1990年,每50千克高粱或苞米交换工业品的数量是:白细布增加到14.83米,火柴增加到
65.2包,肥皂增加到59.3块,絮花与1979年持平(如表3—10、3—11、3—1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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