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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日用工业品商业》
 
 
第三篇 管  理
 
 
第六章 劳动工资管理
 
 
第二节 劳动组织
 
 
  一、人员设置与分工
  旧时私营店铺人员分三部分,即:管理人员——掌柜、帐房;业务人员——外柜、柜头、
店员;夫役——厨夫、杂工。
  掌柜 掌柜职数视店铺规模、业务量大小而设,小店只设掌柜1人,主持全店工作,他
即是管理人员,也是业务人员。大中型店铺设掌柜1人,主持全店工作,另设二掌柜、三掌
柜……以辅助掌柜工作。二掌柜、三掌柜一般均分管一个方面工作。二掌柜多主管进货,三
掌柜多主管销售。二、三掌柜实际上既是管理人员,也是业务人员。
  帐房 帐房职数,小店1人,中店1—2人,大店3—6人。帐房主管记帐、钱钞收付,有
的店铺还兼管夫役,是纯管理人员。
  外柜 外柜分两种。一种是由店铺派出的驻庄人员,常驻国内外口岸城市或商品集散城
镇,负责采办、发运货物,一般由二掌柜亲任或负责领导,驻庄人员的职数多少不等,只有
一处驻庄的店铺1—2人,有多处驻庄的店铺驻庄人员有的多达几十人;另一种是负责推销本
店商品的人员,即“跑外柜的”,批发商对此尤为重视。“跑外柜的”也可分为流动和固定
两种。流动外柜,往来于市内外各商店,日出日归;固定外柜多在外地常驻,在与本店有业
务关联的店铺(工厂)常驻者,在推销中对方提供食宿,并经常与本店联系,一般半月或一
月回店一次。
  柜头 各售货部设柜头1人,他们需谙熟本部业务,为该部负责人。柜头一般不在柜台
内参与售货,而常常是选择能够窥视本售货部的最佳点,监督店员是否守职尽责。柜头多在
本部工作多年的店员中选拔。
  店员 不同规模的店铺雇用店员人数差别悬殊。1937年大型店铺同记商场全店人数250
人,东合利160人,东发合76人,同发隆100人;中型店铺30—50人,小店3—5人。
  厨夫、杂工 大中型店铺均雇有厨夫。对厨夫的选用,多以能够烹制掌柜家乡口味的膳
食为标准。小店铺因多为“前店后寝”(带家属),故一般不雇用厨夫。更夫。大中型店铺
均雇用,职数视店铺规模及财产价值而多少不等,有些店铺不吝偏多。雇用更夫多为壮年,
更夫要守好门户,定时巡逻于店铺内外,偶因有懒惰、嗜睡失职行为,即行辞退,毫不迁就。
在小店铺中,只要闭店后柜上人员离宿于店,也均雇用更夫,只有“前店后寝”式店铺不雇
更夫。在大、中店铺中还雇有杂工、负责清扫办公室、店堂、院落。
  在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的比例上,大型店铺管理人员占全员的5—8%,中型店铺4—6%,
小型店铺全员均为直接业务人员。
  1946年哈尔滨解放后,私营商业人员构成仍保持上述格局,直至1956年私营商业解体。
  40年代末,在国营(公营)企业中,一般商店设经理1人,下设业务、财会、总务股,
售货员直接由经理管理。50年代初,大型零售商店相继建立,店内设经理1人,副经理1—2
人,中层管理人员设科(股)长若干,科(股)内设科(股)员、办事员。科(股)渐划细,
主要有:业务、财会、计统、人事、保卫、总务等科(股)。营业室设若干营业小组,营业
小组以商品大类划分,组内设组长,较大型商店营业组内设互助组长,分管一个小类商品。
第一百货商店1952—1956年人员400—500人,管理人员占全员12—14%。中型商店100—200
人,管理人员占全员12—15%。50年代,小型商店有些是大中型商店的分店,第一百货商店
曾下设三个零售门市部,每个门市部有20人左右,因不单独核算,视同店内营业小组,只设
主任1—2人。
  60—70年代,随着购销业务扩大,大中型商店从上层职能科室到售货小组逐渐划细,人
员增多,商店经理5—7人,副经理分管的业务也划细为政治经理、进货经理、销售经理、后
勤经理等。业务职能科室新增计划统计、物价、办公室、监察室等。售货部也相应划细,原
来的文具运动组划细为文教用品组、运动乐器组;布匹呢绒组划细为布匹组、呢绒绸缎组等。
此间,在售货部内,新增核算人员,隶属财会科(股),负责各组的帐目记载和每日购销报
表统计等事宜。
  80年代,中小型商店延续上述组织设置;大型商店,改变核算形式,将原各售货部改为
“商场”,除人事调动,四防安全,集体福利等全店统一安排外,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
大中型商店在人员数量上亦有较大增加,1990年第一百货商店全员2382人,秋林公司全员
2012人,1990年市区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职工总数为69171人,管理人员5771人,占全员
8.3%。
  二、劳动工时
  解放以前,哈市一般私营百货商店的学徒,劳动时间自早5时至深夜11时,日工时在18
小时,休息、睡眠时间仅有6小时。学徒在学徒期内无休息日,三年“满徒”后,给一个月
探亲时间。店员,自开业至闭店为12小时,开业前要有1小时准备工作,包括商品出库、上
货、擦拭柜台、清扫店堂,闭店后要清点货物,跟随帐房先生“拢帐”(学打算盘)1小时,
总共日工时14小时以上,平日也无休息日,每年有一个月探亲时间。旧时商业,在每年春节
与元宵节之际,有闭店休息时间,一般从正月初一到正月初八,全员放假,初九开张营业,
正月十四—十六日,还要放假三天。也有从正月初一休到正月初五者,初六开张营业,元宵
节再放假三日。哈尔滨解放后,在私营商号中,仍延续上述做法。
  1947年,各国营(公营)商店营业员的工时,由于受当时市场形势所迫,要与私商争夺
市场,控制物资、稳定物价,大多“黎明即起”,到早市卖货。早市散后,商店开业,进入
正常营业时间。闭店时间在晚6时以后,闭店后仍要点货、结帐、提报销货日报。日工时15
小时左右,并且无固定休假日。这种状态至1948年后,逐渐改变,不上早市,但班前班后工
作加上日间开店时间,日工时仍在12小时以上。
  1952年下半年—1956年,国营百货零售商店营业员执行10—11小时工作制,批发部门,
五金交电、化工等行业零售店执行8—9小时工作制,每周定休一日。1953年后,百货零售商
店除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闭店休息外,平日无闭店日,营业员每周轮流休息
一日。
  1958—1959年“大跃进”期间,由于商店对外延长营业时间,日工时超出11小时,每周
的轮流休息日不得保证,特别是在商业旺季中,两三个月的法定休息日全部“献工”。
  60年代开始,零售商店营业员执行8小时工作制,法定假日每周一天,直到1990年。
  内部班次安排。50年代初,零售商店实行“一班到底”,即从开业至闭店全员在岗。
1954年上半年在全市商业系统中,推行“连带上班制”。对内主要解决营业时间过长,劳逸失
调问题;对外,主要解决在顾客集中购物时间内,营业人员不足问题。以早8∶30开业,晚
20∶30闭店的零售百货店为例,三班制是:早班8∶00—17∶00;晚班12∶00—21∶00;两头
班8∶00—12∶00、16∶00—21∶00。两班制是:早班8∶00—17∶00;晚班12∶00—21.00。
  上述两种班次,营业员每周均无整休日,每日工时9小时,每周63小时。在实行连带上
班制的同时,另有许多商店实行其它方法,主要有:“上二休一”即连续工作两天休息一天,
“上三休一”即连续工作三天休息一天,或“上四休一”等。上述班次安排,主要视商店对
外营业时间长短而定。按法定每周6个工作日计算,总体看,日工时均在10小时左右。
  60年代以来,由于在大中型商店各售货小组内均配有核算人员,又因在管理上改日盘点
为月盘点,故原来的班后盘点、结帐工时,不再花费,日工时即为8小时,最多不超8个半小
时,并每周有一天整休日。整休日实行“串休”,即每个营业员在一周内的7天中,有一天
为该人的固定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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