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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次:2005.3(总第28期)  
  类别:续志探讨  
浅析行业专家在志稿复审中的重要性
于文生
(作者单位:市志办编审指导二处)
     
    1997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二届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其中第二章第八条提出,修志要"坚持专职队伍与兼职队伍相结合的方针,吸收各行各业有造诣的专家、学者参加地方志编纂工作"。
    2002年,哈尔滨市续志工作全面启动后,市地方志(续修)编纂委员会重新修订了《哈尔滨市志书审稿规定》,指出,复审 "是市志副主编、责任编辑及有关专家、学者等参加,集体对初稿进行审查的审稿环节"。
    两个《规定》都提出修志工作要有专家的参与。其实,早在我市首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过程中,我们已经开始聘请行业专家参加志稿的编写和复审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新一轮续志,我们依然坚持这一做法,本文重点谈一谈行业专家在复审中的作用。
    被邀请参加复审的行业专家,不仅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政治觉悟,以及不溢美不隐恶、实事求是地对待修志工作的态度,更要对志书断限内行业的整体及各个阶段的发展变化情况有较深入的了解和掌握。续志时限为1991-2005年,参与复审的行业专家大多是这一时限内各承编单位在职的老领导、老同志,也有部分上级领导或业务指导部门同一时期的老领导、老同志。这些老领导、老同志在各自的行业工作多年,熟悉行业的工作,了解掌握行业的发展变化,尤其是对记述时限内本行业的工作更是了如指掌,可以说他们是各行各业的"活字典"。例如《农业综合》、《种植业》、《水产业》农业三章复审中,邀请的行业专家有省人大常委、原市委副书记董克勇,市政协常委、原市农委主任刘同富,原市农业局副局长郭喜双,原市水产局副局长郑万生等;《政协》章复审中,邀请的行业专家有市政协副秘书长李素荣,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章同及市政协前副主席隋景山;《物价管理》章复审中,邀请的行业专家有市物价局原局长张连伦、原副局长王星、省物价局史志办主任安林等。那么,行业专家在志稿复审中起什么作用呢?下面,笔者结合《哈尔滨市志》(1991-2000年)部分章节复审工作中行业专家普遍涉及到的问题,谈几点个人的体会。
    从复审中行业专家发挥作用的实际情况看,其作用主要是对资料内容进行审核、补充与纠正,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资料的补充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针对各行各业制定出台了很多政策,这些政策对各行业的发展、兴衰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尤其是本次续修哈尔滨市志的断限(1991-2005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的时期,国民经济由计划体制转向市场体制,许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策相继出台,对各行业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而这些政策正是各行业发展变化的背景资料,抓住这些资料入志,可以体现出各行业发展变化的原因,有利于全面、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来龙去脉。而目前续志志稿在这方面存在一些不足,相关的方针政策未记或记的不全。行业专家恰好弥补了志稿这方面的不足。如《劳动和社会保障》章复审中,行业专家安保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处长)提出,在记述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工资实施意见》的规定中,应补充对困难企业的具体政策:"资金有困难和工资无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以分步到位,也可适当推迟。经营性亏损企业,在没有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扭亏任务前,暂不核增工资总额,可以空升档案工资,待扭亏任务完成后,逐步兑现"。这样,才能囊括后面的叙述内容:即为什么有的企业全部兑现了工资,而有的企业却没有调整职工工资(因为国家政策限制的)。《工商联》章的复审中,行业专家刘国江(原市工商联副会长)提出,本志中应加进1997年党的十五次代表大会关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的思想。因为这个阶段,我们经历了非国有经济同国有经济的对立,然后从对立到有益的补充,再到重要组成部分这个一体化的过渡,反映了党对非公有制经济认识上的变化、理论上的认同,以及党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发展轨迹。这也正是工商联发挥自身作用的变化轨迹,通过对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全面、准确的记述,充分反映了这个历史时期工商联的工作目标、工作对象、工作领域、工作内容的巨大变化。 
    (二)重大事件资料的补充
    一部好的志书,无论是在篇目设置上,还是具体到内容上,都应该突出特点,展现优势。这就要求我们在编纂过程中,抓住特点,抓住优势,广泛搜集资料,通过整理鉴别,把人无我有、人有我优,能充分反映本地特色的资料充实到志稿中,使志稿内容充实,中心明确,充分反映地方特色。现志稿中对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或反映本地特色的事物记述不全或记述不足。而这些漏记的资料常常是行业以外的人不太了解的,这就需要行业专家对这些资料加以补充。在《工商联》章的复审中,行业专家刘国江提出,一些对全国、全省、全市工作有较重大影响的事件,在志稿中有所遗漏或笔墨不重,如:哈尔滨总商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一事,在全国是比较早的,有先见之明,不少兄弟省市得讯之后纷纷效仿,对推动非公经济发展起到较大作用;在工商联系统民营企业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这在全国范围内也是较早的,并取得一定效果。这些都是本次续志应该重点记述的,能够反映哈尔滨市的特色及优势。行业专家王刚(现任省老龄委调研处处长)在《老龄工作》章的复审中提出,应把市老龄工作在全国、全省介绍过的主要经验,如老龄机构建设、兴办老年企业、社区老龄工作、完善老龄政策法规等内容充实到章下序中;在养老助老服务、开展老年活动两节中,应提到市委、市政府在改革中加强老龄机构,给予资金保障等,体现了对老龄事业的重视和支持,这在全国老龄行业中都是领先的。
    (三)行业情况、专业知识的纠正
    俗话说 "隔行如隔山"。续志的部分志稿中,个别地方的记述,或不符合行业的实际情况,或有违其行业规章。但如果不了解这一行业,很难发现这方面的问题,行业专家在这方面仍然发挥着重要的纠正作用。如《政协》章复审中,行业专家李素荣提出,志稿中市政协机关设置部分是错误的,这部分应分两个阶段写:即1990年-1997年;1998年-2000年,这两个历史时期政协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设置是不同的;政协历届主席、副主席是"列席"会议,而志书中写成"应邀出席"会议。行业专家章同也提出,在《政协》章的章下序中,提案与建议案统称为"各类提案"不合适,因为提案与建议案是并列关系。
    (四)数据、人名、地名、时间、引文等的核定 
    本次续志提出要出"精品",出"佳作",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修志的功用是"资治、教化、存史",如果数据、人名、地名、时间、引文等史实资料不准确,那么,志书的内容就不可信,就没有说服力,出"精品"、出"佳作"也无从谈起,甚至会起反作用。而行业专家对这几方面把关显得非常重要,他们或者是亲历者,或者占有某一时期的资料,能及时发现并更正志稿中的相关错误。如《侨联》节复审中,行业专家邱斌(原市侨联副秘书长)提出,《侨联》节下的【对外宣传工作】条目中存在时间、地点、数量的不准确:第二次港澳同胞联谊会不是1991年10月26日在深圳召开,而是1992年12月9日在香港召开的,出席会议的港澳同胞不是36人,而是83人。《政协》章复审中,行业专家李素荣也提出在《政协》章志稿中存在时间、地点、人名的不准确。
    以上仅是笔者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点滴体会。当然,行业专家在志稿复审中的作用不仅仅只是以上几点。志稿中所记事物与国家的相关政策是否相符,对事物发展脉络的把握是否准确,乃至于用词是否恰当等等,都需要行业专家的严格把关。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作用,吸收各行业的专家参加审查评议,对于进一步完善、提高志稿的科学性、资料性和思想性,是至关重要的。哈尔滨市续志下限下延5年后,修志任务愈加艰巨,重视行业专家在修志工作各个环节,尤其在审稿环节的作用,愈加显得突出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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