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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志》
 
 
第四编 经济概览
 
 
第三章 居民生活
 
 
第三章 居民生活
 
      1986年以来,城乡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生活逐步提高,一部分人已经富起来,达到小康水平。到2000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0 574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5 00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 668元,城乡居民家庭总体实现小康目标。城镇户均就业劳动力2.05人,劳动力负担人口系数1.6人;农村户有劳动力2.11人,劳动力负担人口系数2.17人。2005年,城镇户均就业劳动力1.83人,劳动力负担人口1.7人;农村户有劳动力1.83人,劳动力负担人口1.98人。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 860元,农村人均纯收入达4 338元,分别为1986年的6.29倍和11.42倍。衣食住行有显著改善,消费观念发生很大变化。衣着消费已由低档向中高档发展,饮食消费由温饱型向营养型转化;农村住房砖瓦化率达到85.02%,人均建筑面积18.55平方米,城市人均居住面积13.5平方米;日用消费品中的家用电器已成为普通家庭的必备品,高科技产品的电脑以及家用汽车等开始进入居民家庭。居民生活普遍提高,但仍有占农村人口1.35%的农民属于贫困人口,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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