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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康标准
1992年8月4日,中共阿城市委根据省委《关于在全省农村普遍开展"奔小康"大讨论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小康12项量化指标要求,作出"登台阶、争龙首、奔小康"的决定,提出"经济再翻番,人民奔小康"的目标,并于1992年8月8日制定下发《农村居民实现小康目标的标准》。
登台阶分两步走。1992~1995年为第一阶,以1990年为基数,国民经济的几个主要指标翻一番: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6.18亿元,年均递增15%;国民收入达13.8亿元,年均递增15%;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2.29亿元,年均递增15.8%;市属工业企业利税达到1.14亿元,年均递增28.8%;乡镇企业总产值(含村办)达到12亿元,年均递增16.6%;城乡人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 070元和1 020元,年均递增10%和13.2%。1996~2000年为第二阶,即以1995年实现的经济指标为基数,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3.54亿元,年均递增15%;国民收入达到27.75亿元,年均递增15%;工农业总产值达到42.1亿元,年均递增13.6%;乡镇企业总产值(含村办)达到24.08亿元,年均递增15%;市属工业企业利税达到2.28亿元,年均递增14.8%;城乡人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 000元和1 500元,年均递增7.7%和8%,实现"翻两番,再登阶"的目标。
小康建设的具体安排是:以1990年现价收入可比价计算,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 240元以上,达到省政府规定的"小康线"标准。1993年人均纯收入已经达到1 500元的行政村,1994年可以提前进入小康;1994年人均纯收入已经达到1 240元以上的乡镇、社会指标已基本达到或大部分达到标准的,在1995年底可以实现小康;到1996年要有80%的乡镇达到小康水平,基本实现小康。
附:阿城市农村居民实现小康目标的标准
小康目标包括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双重内容,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综合水平的反映。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明确指出:"在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上,使广大农民的生活从温饱达到小康水平,逐步实现物质生活比较丰裕,精神生活比较充实,居住环境完善,健康水平提高,公益事业发展,社会治安良好"。省委、省政府对于我省农民"小康线"也将提出具体的量化标准。根据党中央的规定和省委的要求,参照国际通用指标,结合我市实际,现拟定我市农村居民到
二OOO年实现小康的具体标准。
一、物质生活比较丰裕
1、以一九九O年现价收入可比价计算,年人均纯收入达到一千二百四十元以上。
2、人均消费水平九百元,其中食品支出占生活费支出百分之四十九。
3、农副产品商品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
4、非农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5、农户家庭贫富差距在四倍以下(百分之二十高收入农户与百分之二十低收入农户之间的比例)。
二、精神生活比较充实
6、乡镇有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中心,屯有文化活动室。
7、人均文化生活消费占生活消费额的百分之五点一。
8、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
9、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百分之百。
三、居住环境改善
10、人均占有住房十六至十八平方米,有百分之八十的农户住上砖瓦房。
11、户户有规范化的厕所、畜禽圈舍,实现"四旁"全绿化,庭院香化、美化,村屯道路砂石化。
四、 健康水平提高
12、每个村拥有医务人员三人以上,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得到解决。
13、饮用卫生水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以上。
14、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千分之十二以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千分之二十以下。
五、公益事业发展
15、集体经营收入占农村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以上。
16、享受社会保障(养老金、五保供养、定期救济等)人数覆盖面在百分之十五以上。
17、村屯全部通电话。
18、乡镇有农业技术学校,村有科技服务室,各类专业人员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三以上。
19、每千人拥有商饮服务点十二个以上。
六、社会治安良好
20、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率在千分之一点五以下。
(阿发[1992]9号文件)
二、小康达标
1993年底,全市农村乡镇有34个村提前实现小康,占总数的16.2%。1994年4月,市委首次命名标准化小康村党支部、小康头雁和小康先锋,表彰以玉泉镇老营村、阿什河乡新城村为代表的34个标准化小康村党支部,以沙贵为代表的37名小康头雁,以秦荣为代表的48名提前实现小康目标的小康先锋。1995年,市委命名表彰第二批标准化小康村48个、小康头雁37名。到2000年,全市有80%的村达到小康村标准、80%的户成为小康户、90%的乡镇实现小康目标。
物质生活 1995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 604元,超"小康标准"1 364元。人均消费水平达到2 199元,超过实现小康标准规定指标959元。用于食品支出占全部消费的5.5%,用于衣着穿戴的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的8.9%,同比上升了1.4个百分点;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的支出占生活消费的7.4%,已经超过"小康线"规定5.1%的指标。2000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水平达2 263元,超过"小康标准"指标1 363元,农民每天摄入蛋白质达80克,每月人均消费188.6元。生活消费总支出中,用于食品消费989元,占生活消费总支出43.7%,恩格尔系数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
精神生活 全市农村乡镇都建立了设施齐全的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中心。农民人均文化生活消费达169.00元,占生活消费的9.1%,超过"小康标准"4个百分点。2000年第5次全国人口普查数字显示,全市农村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占农业人口的42.3%以上,超过小康标准6.7个百分点,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居住环境 1995年12月,市政府为推进小康建设,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制定出《阿城市农村"康居工程"实施方案》的五年规划。规划要求1996~2000年,全市农村住房砖瓦化率由1995年的54%提高到90%以上,农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1995年的14.4平方米提高到19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由1995年的44.5%提高到70%,村屯沙石以上路面达90%,村、屯、宅、路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4平方米以上。经过5年的努力,基本实现了总体目标。到2000年,农村住房砖瓦化率已达到80%,农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7.2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0%,村屯沙石以上路面达98.5%,绿化覆盖率达到了21%,人均绿地面积达4.2平方米。
健康水平 2000年,全市农村持有《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520人,平均每个村拥有医务人员4.13人,超过小康标准值的1.13人, 农村缺医少药问题得到解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9‰以下,分别低于规定标准8.1个百分点和13.1个百分点。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5岁。
社会保障与社会治安 农村居民社会救济、享受养老金、五保最低生活保障等供养人员953人,定期救济573人,享受社保总人数共有1 526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0.35%左右,享受社会保障覆盖面已达15%以上。全市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发案率在1.5‰以下,每万人刑事案件立案件数为19.2件,均在规定数值以内。
2001~2005年,阿城市在总体达到小康水平的基础上,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以2000年总体实现小康值为基数,经过5年的发展,2005年阿城市国民经济综合实力在全省10强县(市)中排名第三。与全省的全面小康值监测数据相对照,实现程度高出的指标有:农民可支配收入3 437.46元,超出全省水平936元;万人农业科研人员数7.68人,高出全省平均水平4.38人;农村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8.69年,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19年;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7岁,高出全省平均水平6.8岁;农民居住人均建筑面积达18.55平方米,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60平方米;人均装修及维修生活用房材料费用支出35.51元,高出全省水平7.61元;农村小城镇人口比重为30.2%,超出全省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人均通讯支出90.22元,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82元。实现程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指标有两项:森林覆盖率39.4%,低0.6个百分点;农民每百户固定电话66.3部,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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