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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志》
 
 
第五编 农业 乡镇企业
 
 
第三章 养殖业
 
 
第六节 草原
 
      一、概况
    阿城市草原主要分布在巨源镇松花江南岸及阿什河两岸的料甸、舍利等乡镇,少数零星草地分布在山区。草原植被以小叶樟、大叶樟、三楞草和苇子草为主。
    1984年,全县草原面积61万亩。其中,沼泽草甸14.1万亩、灌丛草甸31.4万亩、丘状沼泽2.4万亩、草甸草原2.3万亩,其余为零星草甸。
    1990年,全市草原沙化、碱化、退化面积37.1万亩,承包给个人的草原面积8.1万亩。1992年,全市牧草地面积仅有5.2万亩,全是天然草地。此后,草原面积继续减少,到2000年,减少到31万亩,产草量下降,植被演替,面积还有继续减少的趋势。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前期管理力度不够。1985年前林业部门把林权证发到山区10乡镇的村、屯和农户手中,这些林地很大一部分是宜牧草原,农民经营后,少部分栽了树,大部分荒置;有的山区乡镇和阿什河沿岸、松花江南岸的一些乡镇在1987年前就把1983年草原普查时的一些草原改成稻田或其他耕地;有的乡镇把草原开垦成鱼池。2005年,全市实有草原面积已不足22万亩。
    二、管理
    1985年,阿城县建立了草原管理站,负责全县牧草地的管理工作。但巨源镇境内大片草原由巨源镇政府管理,所出产的大、小叶樟除部分作饲草外,大部分被当地农民卖苫房草、打草帘子用,成为当地农户的一项主要经济收入来源。1991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发布了《阿城市草原管理办法》,结合全市实际情况,进行了草原承包开发工作。1996年,巨源镇的国有草原由市政府发包给中外合资的哈尔滨市七星公司,时限50年,草原管理费总额300万元。其他乡镇辖区的草原,在市草原管理站的指导监督下,均由乡镇发包,确定承包人,管理费分别由各乡镇收缴。1999年,市政府制定《阿城市草原资源承包实施方案》,全市草原全部实行承包经营。
    2002年,巨源镇松花江南岸10万亩天然草原划入哈尔滨市沿江草原保护区,东起蜚克图河、西至哈尔滨市民主乡边界,南至巨源大坝,北至松花江边,天然湿地4.5万亩。2005年,阿城市畜牧局对巨源大坝北草原生态保护区做了详细规划,设立草原生态保护区界桩,对沙化、碱化、退化草原浅翻轻耙,补种牧草,疏通草原内河道,增加湿地面积,开始加强巨源草原生态保护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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