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续志  
 
 
《阿城市志》
 
 
第五编 农业 乡镇企业
 
 
第四章 林业
 
 
第三节 森林保护
 
      一、森林防火
    机构  设施  1987年大兴安岭"5.6"森林大火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改称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1988年,国家《森林防火条例》颁布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进一步强化指挥系统,完善乡镇指挥机构,落实乡镇、村屯、林场和厂企森林防火责任制,全市实行"六长"(市长、乡镇长、村长、村民小组长、林场场长、营林站长)负责制。按照森林防火"四网两化"的要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三级扑火梯队。第一梯队,由10个山区乡镇基干民兵和两个驻军部队组成12支快速扑火分队,共4 000人,配备机动车110辆,无线通讯对讲机100余部;第二梯队,由山区厂矿企业和农民群众组成2万余人的群众扑火队;第三梯队,由阿城继电器厂、涤纶厂等4大工厂职工组成的1 000人扑火队,配备汽车20辆。1997年,全市有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1 320人。按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在小岭林场组建了阿城市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由21名青壮年职工组成,配备运输汽车1辆,风力灭火机10台,无线通讯对讲机5部,灭火水枪10支,2号扑火工具20把和帐篷、服装等。1999年,全市有30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1 390人。其中,国营林场10支230人,旅游区10支210人,山区乡镇10支950人。2001~2005年,除乡镇、旅游区等单位义务防火队伍外,在国营林场有1支专业扑火队、9支半专业扑火队,人员310人。
    1986~2005年,全市累计投资613.6万元,先后购置森林防火指挥车、消防车1台、宣传车8辆、摩托车50辆、无线通讯对讲机254部、40倍望远镜6架、风力灭火机198台、高压灭火水枪20把、扑火装备350套、电台1部、微机1台、传真机1台;建20~24米高瞭望塔7座、修筑防火道路25公里、值班房6座、防火物资库1个、防火工具室10间、指挥部办公室100平方米、作战指挥室4个、通讯塔1座、永久性宣传牌102块,在301国道设大型防火牌8块。为便于通讯联络,市指挥部对全市无线通讯对讲机进行了统一编码。
    防火措施  1986年起,采取行政领导逐级承包责任制,在春防(3月15日至6月15日)、秋防(9月15日至11月15日)期间,严查火源,控制火灾隐患;搬迁村屯内堆的柴草、木柈,防止"家火上山、山火进屯";在山区主要公路、铁路两侧都进行割打宽30~50米的防火线,清除可燃物,阻隔林火;确定红星水库、万兴水库、松峰山、玉泉狩猎场、西泉眼水库等共9处旅游区为重点防范区,采取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奖惩的办法进行防范,杜绝火灾发生。1989年开始,采取乡镇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屯、国营林场和营林站包施业区、厂矿包责任区、林业户包责任山的"六包"做法,形成了统一指挥、连环承包、多方负责、风险共担的全社会抓森林防火的局面。1995年10月,根据省的要求,制定《阿城市生物防火林带规划》,将全市林区分割成59个网格,确定各种林火阻隔带666.5公里。其中,新建型9公里、培育提高型11公里、改造型392.5公里、作物隔离带254公里,阻隔网密度8.48米/公顷。1996年开始,按计划逐年实施。1998年后,全市山区10个乡镇、10个国营林场、35个国营厂企单位、106个村、444个自然屯、266个家庭林场、22个旅游点、343处石场,都分别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形成了片有领导、区有界线、段有专人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至2005年,在全市10个国营林场进行营林用火物候点烧,共打烧5.7万多公顷,打烧防火隔离带887公里,建生物林隔离带156公里。形成了外火烧不进、内火烧不出的格局,实现了以火防火。全市实现自1980年起连续26年无森林火灾,4次受到国家林业部、人事部及 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二、病虫害防治
    病害种类  阿城市东部山区森林主要是天然次生林和人工针叶纯林,西部平原丘陵地区主要是人工营造的杨树和少量落叶松林。由于全市林分组成不尽合理,生态不平衡,致使森林病虫鼠害达48种之多。其中,病害13种,虫害27种,鼠害8种。在林木的种苗期、幼苗期、成林期和过熟林期均有发生。
    病害主要有杨树灰斑病、黑斑病、褐斑病、叶锈病、樟子松枯梢病、松针红斑病、松苗立枯病、杨树烂皮病、白粉病、落叶松早期落叶病、红松疱锈病、樟子松叶锈病、杨树细菌型肿茎溃疡病等。其中危害最大的是落叶松早期落叶病和杨树细菌型肿茎溃疡病。
    虫害主要有白杨透翅蛾、杨干象甲、天幕毛虫、杨枯叶蛾、黄刺蛾、黄菠萝凤蝶、树粉蝶、青杨天牛、小地老虎、蝼蛄、杨锤角叶蜂、金龟子、枯叶蛾、杨园蚧壳虫、落叶松毛虫、落叶松鞘蛾、落叶松球蚜、樟子松梢斑螟、柳蛎盾蚧、柳蝙蛾、天蚕蛾、午毒蛾、杨柳毒蛾、杨金花虫、松瘿小卷蛾、分月扇舟蛾等。其中危害最大的是松瘿小卷蛾、落叶松鞘蛾和落叶松毛虫。
    鼠害主要有红背鼠平、棕背鼠平、沼泽田鼠、东北鼢鼠、黑线姬鼠、花鼠、大林姬鼠等。其中危害最大的是红背鼠平、棕背鼠平、姬鼠。
    上述病虫害中,红松疱锈病、松针红斑病和杨干象甲、柳蝙蛾为全国检疫对象。
    防治  1986年以来,全市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苗木病虫害防治,在整地做床时,采取施用敌克松、高锰酸钾、辛硫磷及消虫剂、呋喃丹等化学药物的办法防治,在苗木生长期采取喷洒白菌清的办法进行防治。对森林病虫害以化学药物防治为主,兼用生物防治和营林措施。
    1989~1992年,全市山区连续发生鼠害,危害面积近1万公顷。1992年,全市鼠害发生面积5 034公顷,山河林场受害树木24种,18年生樟子松受害率34%,6年生以下达75%,落叶松幼株受害率36%。采用投放毒饵和化学药物的方法进行防治,灭鼠率达30%。同年,亚沟、吉兴林场受落叶松鞘蛾危害的落叶松林地有虫率达100%,对159公顷的落叶松林施放了化学烟剂,杀虫有效率98%以上。平原区有133公顷杨树发生细菌型肿茎溃疡病、灰斑病,施用化学药物进行防治。1994年全市人工落叶松林普遍发生松瘿小卷蛾,受害面积6 000多公顷,占全市落叶松人工林总面积的84%。6月,采用柴油、敌敌畏、铅油混合剂涂干的方法,对虫害最严重的2 310公顷进行了防治。1999年8月,平原区农防林发生分月扇舟蛾,所有杨树均受侵害,有虫株率达100%,最高虫口密度一株达1 200个,十多年生的杨树全株叶片被食光,几公里长的防护林带、几公顷林地树木一叶不见,全市中度发生面积700余公顷。在防治上采取杀虫杀菌烟剂喷冠的方法,效果较好。
    1999年,阿城市被国家林业部确定为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2005年,设立测报固定标准地92块、临时标准地187块,实际监测3.72万公顷,监测覆盖率达99.6%。
    2001~2005年,阿城市为国家"天牛工程治理区",有6个乡镇发生严重青杨虎天牛虫害,发生面积1 600公顷,分布6个乡镇34个村和市区。重灾区新华镇、杨树乡、料甸满族乡733公顷,有虫株率在30%以上;轻灾区永源镇、巨源镇、阿城市区887公顷,有虫株率15.30%。在治理中,共采伐并处理虫害林木23 002株,营造落叶松、水曲柳混交林3 340公顷。采取绿色微雷防治1 200公顷次,挂鸟巢1.5万多个,人工扑杀成虫7.5万条,用不育剂防治鼠害2.33万公顷,鼠害防治总面积1 056公顷。
    森林植物检疫  1975年6月成立阿城县森林病防站,对出入境木材、种苗实施病虫检疫工作。至1988年,共检疫出入境苗木1.3亿余株,木材40多万立方米。
    1989年以后,加大了检疫工作的力度。1990年春检时,发现料甸满族乡和阿什河乡部分即将出圃的8万余株二三年生杨树大苗有70%患有杨树细菌型肿茎溃疡病,对其进行了就地销毁,经济损失2.4万余元。1993年,检疫苗木4 021.5万株,剪除虫瘿2.15万株,检疫率达100%;检疫出入境木材3.32万立方米,检疫率90%。1997年3月,为贯彻《黑龙江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对全市木材经营和加工厂点的木材和木制品2 000余立方米进行了全面检疫,对极少数带有病虫害的木材进行了处理。全年共检疫苗圃599处、苗木711万株,检疫木材5万余立方米。2000年春季造林期间,阿什河、料甸等乡镇个别群众私自从呼兰、拜泉等县购入三年生柳树大苗5万余株,经检疫发现患有不同程度的烂皮病,经说服教育后全部销毁。2001~2003年,检疫2 995万株,检出病株9.078万株。2005年检疫国营苗圃13个、合格6个,个体苗圃131个、合格112个,受检面积1 058.6公顷。
    三、封山育林
    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公布实施,把封山育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国营林场划定了封护区、封护场,乡镇划定封护山、封护沟、封护坡,明确区域,落实责任,承包到场、户、人,坚持不懈,常年封护。国营沙河林场林地面积不足8万公顷,活立木蓄积26.7万立方米,施业区内森林覆盖率60%。通过封山育林,使施业区内的黄榆沟、保安东沟、沙河等地的大面积荒山及残破林相,变成长势良好的天然次生林和人工林。1993年,该场活立木蓄积达到32万立方米,施业区内森林覆盖率达到90%。至1999年,全市封山育林总面积83 230公顷。其中,国营林场封育57 626公顷,群众封育31 604公顷。
    2000年,按照林业部发布的《封山育林暂行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林业局《2000年封山育林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封山育林示范区2处,确定15个标准样地。国营林场当年封育面积1 994公顷,乡镇群众封育面积2 764公顷。截至年末,全市累计封山育林面积达到87 988公顷。其中,国营林场封育53 570公顷,群众封育34 418公顷。
    2001~2005年,全市封山育林9 385公顷。其中,国营林场封育8 118公顷,群众封育1 267公顷。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