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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以来,为全面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主管部门继续对各企业的财务管理实施监督和必要的科目集中管理。按财政、统计部门的规定,对财务报表审查、汇总编报,及时帮助解决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培训、考核企业财会人员,提高企业财会人员的管理水平。1988年以后,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企业的财务管理大都由承包者"一支笔"、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审批。同时,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企业进行财务制度、经济效益、国有资产运行情况、技改项目的运作、企业的承包、租赁、兼并及企业领导升迁调离时的经济状况进行审计。1992~2005年,累计审计3 661家企业,共提出审计建议211条。其中,处理意见96条,建设性意见115条。通过审计,较好地控制了国有资产流失,减少损失浪费,促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1994~1999年,根据上级规定,企业开展了3次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245家企业,资产总值24.5亿元。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企业的资产现状、结构、存量以及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挤占流动资金、固定资产结构不合理、设备利用率不高、库存产品积压、无形资产技术含量低、品牌效益差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促进企业发展打下基础。
为解决三角债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各工业企业从1996年开始,集中开展回收欠款工作。在国家政策的干涉和银行的配合下,到2000年末,共回收欠款9 300万元,解决了部分企业生产急需资金问题。在清欠过程中,各企业制定产销、回款、清欠一条龙责任制,把回收欠款作为企业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年年制定压缩三项资金、回收清欠计划,并签订责任状,认真考核落实。回收陈欠、杜绝新欠,收效较大,产销回款率年平均达到93%、经营管理好的企业达到100%,欠款回收率达到80%以上。企业内部普遍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档案,推行全面经济核算制,加强成本管理。在执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下,为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企业大都采用"计件工资"、"计时工资"、"效益工资"、"浮动工资"、"岗位工资"计酬,把职工利益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
2001~2005年,根据改革需要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改制企业进行资产清查、清产核资、审计鉴定等,摸清企业家底,推动改制工作;为解决企业包袱重、贷款多、长期无法偿还问题,用650万元整体从哈尔滨华融公司回购8户企业贷款本息6 209万元;成立哈尔滨市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阿城分中心,阿城财政每年出资330万元,纳入本级预算,连续滚动5年,累计为1 650万元,作为信用担保资金。2003年开始运行,效果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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