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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定购
1985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取消粮食统购实行合同定购"的决定,阿城县粮食局代表县政府与14个乡镇59 950户农民签订粮食合同定购任务45 425吨。当年因灾减产,只完成合同定购任务的59.7%。
1986年,国家实行粮食合同定购和委托代购两项任务。阿城县任务量91 000吨(定购70 000吨,代购21 000吨),实际完成85 464吨,完成任务的93.9%。
1987年是实行粮食合同定购改革的第三年。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省政府连续下发3个通知、1个宣传提纲,对粮食定购改革、实施办法和工作要点及个别粮食品种的收购价格都有一些新的规定和价格增幅。省政府年初下达给阿城市合同定购任务64 405吨,实际完成68 466吨,完成任务的106.31%。其中,小麦完成83吨,大豆10 249吨,玉米51 666吨,稻谷6 468吨。
1988年,省政府下达粮食合同定购和"议转平"两项任务。阿城市合同定购任务70 367吨,"议转平"大豆任务11 187吨。实际完成合同定购任务68 203吨,占任务的96.92%;完成"议转平"大豆任务12 083吨,占任务的108%。
1989~1990年,继续实行粮食"三挂钩"优惠政策,对一些品种因受灾完不成合同定购任务时,视具体情况采取品种之间互相顶替的办法解决。
为保证粮食合同定购任务和议价收购30%交省的任务,市政府下发《阿城市加强议价粮油经营的暂行规定》,对全市粮油市场的管理、主要品种经营、粮油供应办法、粮食价格调节、允许农民进入市场销售等都作出具体规定。
二、国家定购
1991年1月,粮食流通体制进行重大改革,粮食合同定购改为国家粮食定购。
1991~2004年,阿城市粮食生产一直实行国家收购的政策。这期间,国家实行粮食专储政策,省对粮食定购、维护流通秩序、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及"三挂钩"优惠政策、财务包干办法、购销体制等都作出相关规定。1992年由于建设西泉眼水库占用阿城耕地,哈尔滨市核减阿城定购粮食任务739吨。
三、议价收购
阿城粮食部门开展粮油议购从1979年开始。1986年,阿城县粮食局成立议购议销公司,负责全系统的议价工作。各粮库、厂、店普遍开展议购、议销业务,拓宽议购领域,品种数量剧增,丰富全县的粮油市场。当年,议购粮谷13 428吨,是上一年的2.6倍。1992年,粮油购销价格放开,给议价工作带来机遇,阿城市粮食系统的议购工作十分活跃,选派善经营、懂业务、会协调的能人进关内、下乡镇采购粮油。1995年议购粮油创历史新高,达115 450吨。以后逐年减少,2000年议购数量仅有73吨。至2003年,议价收购94 299吨。1986~2003年,收购议价粮食(含面粉、大米)累计708 556吨。
四、保护价收购
阿城市实行粮食保护价收购始于1996年,是年,国家粮食定购、议价收购同时并存,累计收购粮食205 387吨,其中保护价收购55 441吨。1998年,保护价收购粮食135 750吨,是1996年的2.45倍,2000年,保护价收购粮食41 710吨,低于1996年。最高的2002年,保护价收购粮食178 054吨,是1996年的3.21倍。2003年为最低,仅588吨。至2005年,保护价收购粮食累计959 404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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