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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粮食统销
居民粮食供应 1986年,阿城县继续实行城镇居民粮食凭证供应办法,供应商品粮人口179 996人,全年实销量30 240吨,月人均14公斤。1987年后,全市吃商品粮人口每年增加3 500人以上,商品粮供应年均增长650吨以上。1991年吃商品粮人口达198 062人,比1986年增加18 066人;年商品粮供应33 516吨,比1986年增加3 276吨。1992年5月开始,供应城镇居民的口粮价格全部放开,凭证供应粮食的办法终止,实行议价供应,随行就市。
流动人口用粮 实行全国粮票和黑龙江省地方粮票的制度。1987年,阿城市的全国粮票社会流通量为20万公斤,黑龙江省地方粮票社会流通量为550万公斤。1992年5月,粮价放开后,两种粮票自行废止。
特殊用粮 是指高层次人员、一般侨民、朝鲜公民、中国籍的日本人及上山采伐生产作业的第一线工人、产妇、南方籍职工和老红军、残废军人等,按照规定供应一定比例的细粮。1989年,阿城市享有细粮照顾的对象3 000人,年供应细粮34 500公斤。至1992年粮价放开,特殊用粮终止。
工商行业用粮 分为工业、手工业、食品业、副食业和酿造业用粮。1986~1991年,年销售8 000吨或3 000吨不等,至1992年粮价放开,终止供应。
饲料粮 供应的范围是:机关、企事业的役畜,主管农业部门批准的种畜,交通部门批准的运输役畜和商业部门在途运输、临时存栏待宰的牲畜等。于1986年起,凭证按量供应。至1992年粮价放开后,终止供应。
二、农村粮食统销
灾区用粮 对农村灾区用粮与征购同步安排,采取国家拨粮、调剂余缺的办法解决。国家调拨主要是征购粮后期,通过政策复查、按照口粮标准逐户核对缺粮数量,按统购价分期分批拨付给灾民。1986~1994年,国拨救灾粮食17 993吨,不足部分组织余粮户之间互相调剂,解决灾区缺粮问题。1995年后,不再拨灾区用粮。
菜农用粮 1985年,根据国务院的通知精神,阿城县的蔬菜价格全部放开,随行就市。对菜农、半菜农粮油供应价格,一律按比例收购价供应。1986年,供应菜农人口18 597人,月定量381吨,人月定量标准20.5公斤。1989年,供应人口增至19 045人,月定量394吨,每人月定量标准20.7公斤。至1991年,实行第一次粮油价格调整,供应品种价格部分放开,终止对菜农、半菜农粮油的比例收购价供应,一律改为议价供应。
三、油脂统销
阿城县的油脂统销与粮食统销同步实施。城镇居民每人每月供应豆油0.25公斤,农村每人每月供应豆油0.1公斤。油脂供应分为居民用油和工商行业用油。1986年,全县城镇居民供应豆油1 071吨,1988 年1 438吨,以后逐年锐减,1991年只有215吨。1992年,终止供应。
四、军粮供应
阿城县驻军、武警部队的粮油供应,始于1948年①,由国家供应,品种主要是高粱米,其次是大米和少量面粉。1955年,供应品种为粗、细粮各50%;团职以上军官100%细粮,营职以下75%细粮;豆油供应不分兵种、灶别,每人每月0.75公斤。1965年,供应标准作了调整,主要是提高22级以上干部的细粮比例,由75%提高到80%。1970年,提高战士的细粮比例,由50%调整到65%。1982年,战士细粮调升到90%。1994年后,供应细粮100%,其比例为大米40%,面粉60%。豆油每人1.5公斤。军粮供应办法,初始凭证,后凭军人价购粮票。为确保军粮供应,1998年,成立军粮供应站,负责驻阿部队所需的粮油采购、供应,是年供应军粮54吨。1999~2005年,军粮供应年均200吨以上,最高的2002年为310吨,品种均为面粉、大米。豆油年均5吨左右。
五、粮油议销
阿城粮食部门议销工作启动于20世纪80年代初,1981年,议销粮油2 457吨。1986年,议销好势头转好,年议销粮油18 117吨,是1981年的7.37倍。1994年,议销粮油95 969吨,比1986年增长4.29倍。1995年,议销粮油81 082吨,同比下降15.51%。1996年,议销粮油57 758吨。1997年后,议销粮油数量急剧减少,至2001年,议销粮油1 430吨。2002年后,终止议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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