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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志》
 
 
第八编 金融 保险
 
 
第一章 金融
 
 
第一章 金融
 
      1986年,阿城县有5家金融机构,职工507人。1993年,股份合作制的阿城市和平城市信用社和股份制交通银行阿城市支行的成立,标志着阿城市以人民银行为领导、国有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既分工协作又相互竞争的金融组织体系初步形成。至2005年,阿城市金融业机构有中国人民银行阿城市支行(简称人行)、中国工商银行阿城市支行(简称工行)、中国农业银行阿城市支行(简称农行)、中国建设银行阿城市支行(简称建行)、中国银行阿城市支行(简称中行)、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阿城支行(简称交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阿城支行(简称农发行)、阿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简称信用联社)、哈尔滨市商业银行阿城市支行(简称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阿城办事处及邮政储蓄,职工1 328人。
    金融事业的发展和改革促进地方经济的全面迅速发展。阿城市20年间各项存贷款大幅度增长,2005年底,全市各项存款余额54.7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45亿元,比1986年增长40.6倍。全市贷款余额已达48.3亿元,比1986年增长7.4倍,为农、工、商各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由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中调控机制不够健全,金融业在发展中也出现一些曲折和问题。1989~1997年,人民银行对全市金融机构进行稽核19个单位,专项稽核14项,现场稽核16次,查出不合理存款329万元、不合理贷款4 871万元、不合理使用资金236万元、难以收回贷款1 951万元,罚款23.8万元,给金融单位的正常经营造成一定的困难。2004年,黑龙江银监局阿城办事处贯彻新的监管理念,加强现场检查和专项检查,增强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遏制银行业间不良竞争,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和不良贷款。在对市内4家银行贷款分类偏离度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正常贷款中包含隐性不良贷款112笔、11.2亿元,含关注类贷款11笔、金额2.81亿元,均提出整改意见。经过有效的工作,4家银行不良贷款较年初下降26 265万元,农村信用社下降7 933万元。至2005年,阿城银行业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树立科学发展观,强化内部规范化管理,为阿城的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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