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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管形式
1986~2005年,阿城市税收征管先后采用一员到户、各税统管、征管查一人负责,按企业性质征管,定人定点征管,卡口征收、检查,代征、代扣、代缴,征收、检查、监审分离,集中征收、专责检查,征收征管应用计算机等8种形式。
阿城市税务局 根据地理环境、行政区划、企业分布、税源状况,从有利征管、方便业户的角度出发,局下设税务分局或所,依据业务量配备相应的税务人员。随着业务范围的增减变化,机构和人员也相对变动。
阿城市国税局 1995年9月,增设办税服务大厅,企业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等业务均由服务大厅受理。玉泉、平山、小岭等农村税务分局设办税服务室,实行"三自"缴税。乡镇企业在主管税务分局规定的征期日,纳税人到固定的征收点办理申报、缴税。办税服务大厅全面推行公示制、首问负责制和局长值班日,实行"一站式服务"。1998年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最佳办税服务厅"荣誉称号。至2005年,税收征管形式仍使用"一站式服务"、全程服务等最佳纳税程序。
阿城市地税局 1997年始,实行以申报纳税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形式。城区内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办税人员实行双人上岗,直接征收。1999年,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服务。2003年12月,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被省地税局评为全省地税系统最佳办税服务厅。2004年1月,被哈尔滨市地税系统评为"十佳"办税服务厅。完善纳税申报方式,城区内实行税银一体化和IC卡或磁卡电子申报,农村乡镇实现税、银、邮一体化的纳税申报方式。完善稽查体系,实行主体稽查方式 ,即征收者只管征收,稽查局负责全市各类纳税人的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2004年,开展阳光稽查活动,建立稽查告知制度,试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备查前自查制度、首查责任制度、集体审理制度和稽查建议制度。
二、征管改革
1989~1990年,根据阿城市税务局机构、人员及企业状况,从实际出发,实行"税政统一归口,征管业务规范,检查相对独立,征收业务专责"的三角形制约机制。不久,将征、管、查三分离的征管模式改革为以审核监控为枢纽的征管与检查相分离的模式,征管与检查两个系列既相对独立又互相制约,紧密联系,相辅相成。为保证改革后的新机制的正常运行,按征收、检查、监审3个环节进行职责范围分工,并形成制度。
1995年,哈尔滨市国税局确定阿城为首批税收征管改革试点单位之一。9月,阿城市国税局本着"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立足城区、辐射乡镇"的原则,对阿城市区及玉泉镇私营企业实施税收征管改革,实行"以现代化技术手段为支撑,纳税人自核自缴、申报征收制度为基础,征收与检查相对分离,代收机构中介服务'三位一体'的征收管理"。1997年,全市城乡全面推行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
2001年,阿城市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通过税企双方的共同努力,一期工程顺利开通,有101户一般纳税人已上防伪税控系统 ,运行十分正常。2003年3月,使用专用发票的所有一般纳税人均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是年承办户数为330户。
2004年3月,按照哈尔滨市税务局的要求,进行一人一窗一机改革,申报征收窗口单人负责制,直接受理各种类型纳税企业的申报征收业务。7月,进行发票一窗式管理。8月,实施税银一体化,同工商银行联合进行个体定等定额户的扣税工作,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是年有税银户236户,扣款成功率在97%以上。2005年8月,开始CTAIS2.0的上线工作,11月上线成功。
分设后的阿城市地税局不断进行体制、机制、模式等方面的改革。1998年8月,实行以纳税申报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实现专管员由管户到管事职能的转变。1999年2月,按照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深化县(市)级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意见》,精简二线、充实基层、强化征管、重点稽查和市局直接参与征收,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税收稽查、组织机构、计算机网络和目标管理各体系。2001年后,继续进行征管改革,完善组织机构体系、服务体系、稽查工作体系和协税护税网络体系。
三、纳税登记
纳税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纳税人自领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机关审查、核准后发给证书。
2000年底,市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总户为3 579户。其中,国营231户,私营122户,股份联营186户,城镇集体企业298户,农村乡镇集体企业194户,三资企业34户,个体企业2 514户。市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总数为6 662户。其中,国有经济787户,集体经济1 062户,私营153户,个体4 486户,股份制169户,外商投资5户。
2001~2005年,国税办理纳税登记3 626户。其中,开业登记2 254户,变更登记429户,注销登记943户。地税办理纳税登记7 820户。
四、纳税申报
阿城市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对申报内容、申报方式、申报期限、延期缴纳税款审批都做出明确界定,纳税申报率逐年趋增。
市国税局纳税申报率由1997年的98%提高到2000年的100%;市地税局纳税申报率由1997年的95%提高到2000年的98%。2001~2005年,市国税局共受理纳税申报104 157户次。2003年9月,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推行电子申报,即企业运用统一的申报软件,通过网络传输方式进行申报。至2005年,电子申报801户。
市地税局自2002年始,对城内及有邮政储蓄网点的乡镇采用税银邮一体化的纳税申报方式。延期缴纳税款审批,根据新《征管法》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由省局审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自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2001~2005年,为2 158户企业承办代扣代缴业务,扣缴税款金额2 066万元;与175户企业签订委托代款代收协议,入库税款3 272万元。对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至2005年共处罚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企业4 539户,罚金53.94万元。
五、豁免税款
市税务部门正确运用税收调节手段,通过减税、免税、以税还贷,税前还贷等途径,扶持企业发展生产。本着巩固现有税源、扶持发展中税源、挖掘潜在税源、培养后继税源的指导思想和想当年、看明年、想后年的税收策略,减免税重点范围是青年办企业、校办企业、福利企业、社区服务企业及新产品开发、乡镇企业等。对于遭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也给予临时性免税照顾。1986~1994年,市税务局共为98家企业减免税款2 388.66万元。1995~2005年,市国税局共为1 376家企业减免税款55 610万元;市地税局共为971家企业减免税款1 102.05万元。
六、发票管理
1984年,发货票改为发票,按单位性质分为国营、集体、个体3类。1994年税制改革后,发售的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2种。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的种类有交通运输业、旅店业、服务业、建设业等14种。凡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领取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1989年,制定《阿城市发票管理办法》,7月起执行。为加强管理,每年都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堵塞漏洞;对情节严重的违章案件,视情节进行不同的处罚。1994~2005年,市税务部门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共立案127起。其中,给予批评教育的15起,罚款107起,罚款额32.15万元。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2起,涉及3人。
七、依法治税
1992年始,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每年4月为全国税法宣传月"的规定,年年宣传,从未间断。在宣传形式上突出多样化、多层次、多媒体的特点,紧紧围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与未来"、"税收管理与依法治国"等主题,充分利用《阿城报》、电台、电视台、乡镇广播站等新闻媒体及设宣传站、宣传车、过街旗、宣传品等形式,集中宣传税收政策和法规。同时,适时开展"国税杯"、"地税杯"知识竞赛,开创良好的依法纳税的新环境。
市税务部门自1986年开始,每年都按惯例组织1~2次税收大检查,1998年改由"稽查"部门专项检查。至1994年,累计检查企业2 965户,查出拖、错、漏税户953户,查补税款入库总额1 978万元,入库率为71.39%。查处偷抗税案262起,其中立案34起,补税罚款516.3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5人。1995~2005年,市国税局税收大检查,查补入库总额11 232.85万元,占查补税款的98.7%。查处偷抗税案102起,其中立案9起,补税罚款435万元。市地税局补缴入库款2 986.8万元,对拖欠税款业户强制执行256人(次),查封扣押223次,扣押各种财产价值680万元。结案17起,处理抗税案5起,刑事拘留1人。
八、科技兴税
阿城市税务局 税务电子化应用于1989年8月始起步,在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和计划报表等方面应用计算机和打印机。1994年3月为配合增值税改革,建成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网络系统,由1个网络服务器和4个无盘工作站通过网卡与同轴电缆连接而成。
阿城市国税局 1994年9月,辟建一个70平方米的计算机房,成立计算中心。同年11月,建成含各种税务业务功能较为完备的税收征管网络系统,由1个服务器和4个工作站组成,使用NOVELL网络平台。1995年建成税收征管信息网络系统。2000年,扩大到110平方米的计算机房重新装修,改原布线格局,全局共安装198个网络结点,主机房辟5个隔断,附机房配电柜3台,8小时供电10千瓦UPS1台,办公自动化服务器、稽核服务器、老征管服务器各1台。原有P111以下机器51台,2003年,在哈尔滨税务局支持下,使全系统拥有各种类型工作站85台,路由器5个,交换机8个,DTU(备用线路专用设备)5个,各种型号扫描仪6台,针式及激光打印机共27台。同时进行网络扩容,与哈尔滨市国税局实现2M光纤的数据传输,与永源、平山、小岭、玉泉4个分局实现128K的DDN专线传输。至2005年,市国税局使用的应用软件系统共有23个。
阿城市地税局 自2001年始,加快税收信息化步伐,当年计算机达50台、服务器4台、打印机27台,做到硬件设施与软件应用相配套,实现与省、哈尔滨市局外网互联和信息共享。把DON专线延伸到农村分局,拓展局域网络端口120个。有5台服务器用于处理税收业务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社保费征收、发票销售、财务资产管理等应用软件的数据采集,60%以上人员能熟练掌握税收和行政事务管理软件的应用,基本上实现公文处理网上运行和办公自动化。至2005年,地税局在科技兴税方面已达空前规模,在硬件上拥有计算机101台,服务器4台,打印机59台。同时完成基层分局的网络布线施工、视频线路安装、办公自动化公文处理系统转型、地税网站维护、干部微机培训以及数据采集、上传等工作。还积极配合哈尔滨市局做好DDPS公文处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于2005年11月办公自动化软件与国家税务总局接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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