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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志》
 
 
第十编 经济管理
 
 
第五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
 
      一、市场建设
    1986年,全县有集贸市场21处,其中,城区7处、农村14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本着"人民市场人民建,建好市场为人民"的方针,动员各方面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大规模兴建市场。至1998年底,阿城市场建设累计投资4 667万元。其中,市工商局投资3 371万元,企业投资625万元,乡镇村投资671万元。全市集贸市场总占地面积173 664平方米。城乡市场32处。其中,市局自建23处,企业自建6处,乡镇村自建3处。建筑混凝土路面50 251平方米。棚顶(铁制品)16 545平方米,售货床3 888个,商亭839个,精品屋127个,商服房19 921平方米。全封闭市场有中心市场、玉泉市场2处,有顶棚市场19处,露天市场11处。市场管理办公室24处,建筑面积2 168.33平方米;市场公厕17处,建筑面积719.5平方米。1999年5月,市局对平山商品市场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后的商品市场占地面积1 300平方米,棚盖用彩色透明塑钢瓦铺设,大棚用钢管和钢筋制成,设钢板制成的摊位80个。2000年,全市集贸市场32处。其中,综合市场23处,专业市场6处,批发市场2处,早晚市1处。
    2002年7月,阿城富氏隆商贸城集团公司以竞标方式收购市中心商品市场, 投资6 000万元对原中心市场进行建设改造,更名为富氏隆商贸城。同时收购市工商局开办的原金京商贸城,并改建营业大厅,东西两个营业大厅总面积 20 000平方米,设置2 000个营业摊位,可安置3 000人就业。2002年10月,哈尔滨市利龙房屋开发公司以置换方式收购城南商品市场。2004年7月,完成对市场的全部建设并投入使用。自2002年下半年起至2005年,根据国务院、省政府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办市场脱钩的要求,阿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自建自办市场除暂保留4处外,大部分市场均通过出让和置换的方式实现产权转移,严格了市场管办职责。
    二、监督管理
    价格管理  1986年,阿城县城乡市场根据各自特点,采取不同方法稳定市场物价。实行限价和买卖双方协商议价,对有些商品公布时价,在中心市场和玉泉市场及镇乡所在地市场每日出示商品浮动价格牌;对新、少、鲜商品实行最高限价,规定零售价不能超进价的17%;对节假日畅销的鸡、鱼、肉、蛋等商品,进行一定的限价;对销售快、上市量少、容易引发价格波动的商品,限制价格变动幅度。由于强化物价管理,使市场物价稳中有降,黄烟、笤帚等商品低于国营牌价,猪、牛、羊肉低于国营议价。
    1989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对383种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实行最高限价的要求,在全市涉及到集贸市场的187种商品中,实行国家指令性价格的37种、实行指导性价格的54种、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96种。成立1个监督站、16个监督点和36个监督网,形成三级物价监督网络,采取"监督"、"监测"、"控制"、"引导"等措施加强管理。实行价格标签制度,明码实价,亮证经营,无标签不准上市。
    1990~2005年,除国家计划内或指令性物资外,放开集贸市场商品价格;一些工业品、家电商品、生活消费品等,都实行议价。有效发挥信誉卡作用,价格实现自然配置。
    卫生管理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黑龙江省食品商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对全市集市贸易卫生进行规范化管理。经营食品做到"五有"、"四带"。"五有"即有营业执照、有卫生许可和健康证、有卫生用具、有防蝇防尘设施和售货用具、经营小吃有消毒设施;"四带"即带笤帚、带撮子、带垃圾袋、带消毒水。生肉、畜、禽须经兽医卫生检查加盖合格讫印方可上市出售;餐具必须定期消毒;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业户要做到工具付货、货款分开,远离污染源;经营蔬菜水果的业者要净菜净果上市,实行业者摊位卫生包干制度。为确保食品卫生清洁,1987年3~5月间,中心市场、城南市场、车站市场、涤纶市场业者自愿出资11 760元制作食品售货车120台,其中中心市场就有80台,使城区市场面貌一新。
    1988~2000年,市工商局相继贯彻落实哈尔滨市工商局《关于加强集市春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省工商局《关于在全省城乡集市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的通知》,大搞环境整治。在创建卫生城期间,市工商局投入资金20余万元,维修摊床100余延长米、棚顶300平方米、公厕8处,浇筑混凝土路面800平方米,增设垃圾箱12个。中心市场实行全天候保洁制度,城南、玉泉、永源、小岭、平山和继电市场每周一、三、五停业2小时集中搞卫生、清运垃圾。2002年以后,全市城乡商品市场的卫生均由市场开办者或经营者负责。
    三、创建文明市场
    1984年开始,阿城县工商局开展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中心内容的创建文明市场活动,全县的集贸市场场容场貌和交易秩序有很大改观。
    1985年以后,创建文明市场活动年年有新内容、新高度、新变化。1986年,增加争创优美环境、建立优良秩序、搞好优质服务的内容。在管理人员和业户中开展"依法管理、文明服务"的竞赛活动。开展以"四好"(购销活动好、规范建设好、卫生秩序好、依法管理好)为目标、以"三治三优"(治脏、创造优美环境,治乱、创造优良秩序,治差、搞好优质服务)为重点、以开展"两信两文明"(质量信得过、计量信得过,管理人员文明管理、个体业户文明经营)为载体的创建活动。共评出质量信得过个体户212户、计量信得过414户,文明经商、优质服务个体户186人。有1处被评为省级文明市场、2处被评为哈尔滨市级文明市场。
    1987年,创建文明市场活动以"三优、两信、两文明"为主要内容,突出重点内容,扩大创建范围,严格制约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在1989年4~11月阿城市"三文明新闻杯"大奖赛中,中心市场荣获金杯奖,城南、玉泉、小岭、车站等市场荣获银杯奖;2名业者获金牌,12名获银牌。个体业户整体素质有很大提高,法制观念有明显增强。当年纳税1 600万元,认购国库券200万元,为社会捐款50余万元。
    1990~2000年,继续开展"场容场貌好、市场信誉好、交易秩序好、内务建设好、干部素质好"的标准化市场创建活动,阿城集市贸易的市场管理更加规范,文明经商、礼貌服务蔚然成风。至2000年底,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荣获省、哈尔滨市和阿城市各种荣誉56次。其中中心市场获32次, 最高达到省级文明市场标兵(即国家级文明市场)。
    2002年7月,根据《黑龙江省商品市场管理规范》的通知精神,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各商品市场经营者和开办者大力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在活动中,各类商品市场以建立市场信誉、树立市场形象、促进市场繁荣为内容,开展文明诚信市场竞赛活动。2002~2004年,玉泉商贸城被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二星级文明诚信市场。2003~2005年,富氏隆商贸城被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三星级文明诚信市场,继电、涤纶、车站等商品市场被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一星级文明市场。
    四、查处违章违法案件
    1985~1987年,重点查处、打击投机倒把活动,3年共受理投机违法案件70起、结案68起,其中万元以上的案件12起,收缴罚没款72.65万元。1988~1989年,重点查处、打击制售假商品的违法活动,立案12起、结案11起,其中10万元以上5起,收缴罚没款34万元,没收假"红塔山"烟165箱,假茅台酒、假五粮液和假西凤酒各45瓶,假郎酒480瓶。
    1990年开始,改变过去单纯处罚的作法,坚持查、帮、教结合的原则,当年办案9起。其中,批评教育2起,处罚7起,收缴罚款4.7万元。1991年,处理违章违法129户,没收劣质酒2 000多公斤,罚款1.5万元;立案处理13起,收缴罚没款2.19万元。
    1992~2000年,认真贯彻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斗争。共受理群众投诉2 708起,清理取缔无证商贩876人次,查处走私汽车25辆,捣毁假冒玉泉酒、阿什河酒和饮料的黑加工点、销售点15处,没收假酒、假饮料221箱,没收假烟1 450条。在"红盾打假护农"活动中,没收假种子33 450公斤,假冒复合肥27.5吨。同公安、文化部门配合,清理整顿文化市场,销毁色情宣传品70幅,取缔6家"卡拉OK"营业摊点,查封3家不正当经营的夜总会,共收缴罚没款7 925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21万元。
    2001年,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为重点,大力整顿和规范商品市场交易行为。全年处理短斤少两违法行为31人次,没收台秤5台,没收进口旧服装180件、泡沫餐盒70 000个、"三无鞋"2 170双、假冒服装180件、假洗面奶21箱、假香波410箱,销毁过期罐头和"三无"食品价值1.8万元。查处违规网吧等娱乐场所38家;对7家倒卖化肥的无照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罚,没收化肥37吨,收缴罚没款5万元。春节前夕,经群众举报,对市春苗食品厂利用过期月饼生产香香鸟汤圆一事进行立案查处,没收过期月饼3 074箱(30.69吨)、劣质汤圆6.2吨,有力地打击制假售假的嚣张气焰。
    2002年后,市工商局随着与自办市场脱钩的规定实施,管理职能也由原来的直接管理转变为巡查制监督管理。是年,在商品市场集中专项整治中,收缴过期农药425瓶、注水猪肉2吨、假冒油漆108桶、假冒地板胶31桶;收缴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进货发票、无商检单的汽车配件83件、进口机油7桶;对6家无照经营的个人予以取缔,对7家超范围经营种子、农药的企业和个体户下发整改通知书,全年收缴罚没款5.9万元。在商品市场日常巡查监督管理中,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加强对屠宰市场、小食品批发市场、药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全年取缔无证屠宰户6户、没收注水牛肉380公斤、没收小食品和"三无"小食品3.2吨、没收过期药品 36个品种19箱。2004年,继续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在全年打假护农活动中,查处农用物资掺杂使假等违法案件5起,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8万元。查处其他违法违规120余件,收缴罚没款12万元。
    至2005年,以继续开展食品放心工程为重点,强化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为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加强对肉类、禽类、副食品类经营购销台账的进货票据、检疫票据和产品合格证的检查,最大限度地阻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全年巡查经营户1 800户,限期整改158户、取缔无照经营53户,收缴"三无"涉"红"(苏丹红)食品317袋、过期食品201袋,没收销毁病害肉800公斤、红肠70公斤、未检疫白条鸡256只。全年收缴罚没款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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