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立案检查处理
1986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一步转变作风,正确行使监督职能,由过去的罚、管、打的传统工作方法向查、教、帮转化。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工商企业宣讲工商法规,印发宣传品400份,在阿城、玉泉、小岭、平山等地举办宣讲会,有1 300人参加。同时深入50多家工商企业,以预防为主堵塞企业管理中的漏洞,帮助建立制度,以利减少经济违法案件发生。全年共受理案件24起,结案23起。其中,万元以上案件6起,千元以上17起,收缴罚没款17.1万元。
1987年,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专业人员为主,全局动员,大案联合办、小案由所里办。全年集中检查37家企业,发现有问题的18家,立案查处9起,结案7起。其中,倒卖重要生产资料案6起,乱收费1起,收缴罚没款11.35万元。
1988~1992年,采取集中检查和临时抽查相结合,市工商局与公安、计量、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联合办案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共没收假冒红塔山香烟165箱、劣质散装酒2 000多公斤、假冒茅台酒45瓶、五粮液酒37瓶、西凤酒63瓶、玉泉、阿什河、大高粱等各种白酒 237箱;查获假冒阿什河白酒瓶盖胶帽17 480个、压盖机2台、阿什河白酒标识39 000张;端掉制假黑窝2处,收缴假冒飞鸽牌自行车105辆、水泥5 280袋、散装劣质茶叶和冒牌猴王茶叶102麻袋、封口机1台;集中打击欺行霸市案件47起、惩治不法商贩39人,依法收容8人、拘留17人;取缔无证经营230户、处理违章违法129户、查处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16起;共受理经济违法案34起,其中万元以上8起,收缴罚没款41.38万元。
1993~2000年,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活动,保护平等竞争,强化行政执法职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开展"红盾打假护农"、整顿贸易市场、打击虚假商标广告和走私贩私等一系列活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4起,其中万元以上20起,收缴罚没款46.3万元。1993年,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活动,城区内工商所和市场治安民警队先后4次清理非法经营,共清理取缔无证商贩876人次;突击清理进口汽车21辆,查处走私车11辆,收缴罚没款7.1万元。1995年,与公安局、检察院配合,先后7次赴齐齐哈尔、佳木斯等地,捣毁11处假冒玉泉酒、玉泉白酒、阿什河酒的黑加工点和销售点;查处6起商标侵权案、1起假冒商标案、2起违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案,为被侵权人挽回经济损失27万元;收缴侵权商标标识45.3万张,没收假酒127箱、饮料94箱;查处倒卖化肥案7起,倒卖种子案3起,倒卖走私小汽车案4起,收缴罚没款6.2万元,为企业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0万元。1997年,查处广告违法案件7起,没收非法印制的广告104万张,拆除非法设置的街旗、路牌等户外广告307块(条),驳回不合格广告申请45件;与市公安、文化部门配合,对印刷、音像制品进行整顿,销毁色情宣传品70余幅,取缔影响居民休息的露天卡拉OK营业摊点26处、无照经营的台球室10户,查封不正当经营的夜总会3家;没收假种子33 450公斤,取缔非法经营农药销售点1处,没收假冒复合肥27.5吨、假洗衣粉3 325公斤、假香烟1 450条,收缴罚没款13.4万元。
2001~2003年,认真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阿城实际,加大对经济违法行为的立案检查,共立案1 195起,其中大要案13起。查处违章违法金额1 780万元、追缴税款190万元,收缴罚没款203.6万元,取缔无照经营1 304户。
2004~2005年,认真贯彻落实省及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工商行政监督管理的创新力度。市工商局以推进阳光执法为重点,结合食品放心工程和企业全信工程,深入开展对经济违章违法案件的查处,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净化经营环境,有力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共查处各类案件463起。收缴罚没款164.18万元。
二、案件复查审理
为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和强化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1987年,根据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关于检查处理违法案件的规定》要求,对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的案件,进行复查。当年复查22起,其中,按当时政策处理正确又符合现行政策的17起,按当时政策处理正确,按现行规定可以复查的5起。
1994年,市工商局成立经济案件审理股,依据哈尔滨市工商局下发的《经济违法案件审理规则》和《经济违法案件复议的暂行规定》,组织开展经济案件的审理。至2000年,受理各类案件17起,结审15起。其中,基本符合要求的9起,撤销1起,退卷补证1起,定性不准或适用法律不当2起,文书及卷宗不规范1起,退回原办案单位另行处理1起。
2001年,市工商局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和《审核制度》,在案件审理上坚持股、所长初审,初审后的简易案法制股全面核审,主管局长审批的三审制度。全年查办的318起经济违章违法案件,全部通过三审。
2002~2005年,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日常监督,坚持做到不审核不定案,特殊或重大案件由集体讨论作出审核意见。至2005年,共审核案件661起。其中,退回修改101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撤销处罚决定4起,受理听证案件3起、行政诉讼案件6起、行政复议案件2起、民事诉讼案件1起。对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主办方认真、及时做好听证的组织准备工作,从程序上保证当事人依法行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等各项权利,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