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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志》
 
 
第十编 经济管理
 
 
第五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八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阿城县消费者协会(简称"消协")成立于1985年10月,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履行保护消费者的职责。
    1986年,消协与相关部门配合,封存县五金交电公司购进的冒牌永久、凤凰自行车40台,摘掉假商标,重新作价处理。查出晋江假药16个品种、1万余盒(瓶),价值1.5万元,于当年5月全部销毁。检查17个冷饮厅,对有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分别处以停业整顿和罚款处理。
    1987~1989年,市消协在开展群众性监督活动的同时,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全市建立消协分会51个、消费监督站279个,设监督员1 377人,初步形成4级监督网络。3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06件,结案395件,结案率97.2%,使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18.7万元。1990年,市消协组织各企业学习贯彻《黑龙江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开展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3·15"活动,设宣传点12处,印发材料7 500份、简报450份。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452件,解决3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万元。
    1991~1993年,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市长都发表电视讲话,受教育面达45万人次。有15家企业在街头出售名牌商品145种,展出假冒伪劣商品55种,发放宣传品7 000余份。受理消费者投诉65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万元。
    1994年,开展争创"无假冒伪劣商品(产品)单位"活动,评出无假冒伪劣商品单位10家、无假冒伪劣产品企业10家。
    1995~1997年,市消协与市工商局经济检查股和商标广告股配合,联合检查商标侵权损害消费者案件。同时在哈尔滨市消协的指导下,结合阿城实际开展"讲诚信、反欺诈"主题活动,在全市评出20家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并在全市推行售货"信誉卡"。3年共受理投诉46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5万元。
    1998~2000年,开展"为了农村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和"明明白白消费"等主题活动。市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卫生局、法院及律师事务所通力合作,报社、电台、电视台、老年秧歌队广泛宣传,收到良好效果。
    2001~2005年,结合本市实际,先后开展绿色消费、科学消费、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和诚信维权、健康维权等5个主题活动,接待咨询5 200人次,受理投诉1 027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2万元。同时,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消协均协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局、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教育、卫生等部门,开展现场投诉咨询活动,解答消费者咨询1 100多件,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438起;组织名优信得过产品展销15 000个品种,评出信得过企业50家。举行大型假冒伪劣商品现场销毁活动2次,共销毁伪劣商品总值16.4万元,大大推动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活动的深入开展。
    截至2005年,共受理投诉案件4 007件,使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428万元,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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