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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法规宣传
1986年以前,全县开展以"认真贯彻条例,依法整治土地"为主题的土地法规宣传。
1987年,主要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简称《土地法》)。市土地局成立《土地法》宣传办公室,层层举办学习班,参加人数达1 000多人(次)。翌年,印发《土地法》7 000册,《土地法》知识对话8 500册,市电台、电视台及乡镇有线广播开办《土地法》宣传专题节目。1990年,根据国家土地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民国土观念教育的通知》精神,在全市深入开展土地国情、国策,土地省情,土地法制,土地公有制,土地有偿使用和农业发展后劲等6个方面的专题宣传教育。
1991~1996年,在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中,主管市长发表电视讲话,《阿城报》辟专栏连续报道,请省龙江剧团结合法规宣传的内容在公园进行专场演出。市区、工矿、乡镇和大的用地单位利用悬挂过街横幅、张贴标语、开展咨询、印发宣传品、编制电视节目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基本达到家喻户晓。
1997~2000年,开展一年一个主题活动。请省政府法制局领导专题讲座、举办"大地杯"有奖征文、组织文艺焰火晚会和游园活动等,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的土地法律法规意识。
2001年后,继续加大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组织机关干部系统学习《土地法》、《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举办培训班,聘请市司法局法律顾问专题授课、释疑解难,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业务素质。利用全国"土地日"之机,由市委宣传部、司法局联合下发通知,从5月20日~6月20日组织面向社会广泛参与的"大地杯"有奖征文活动,征集各类作品在《阿城报》上发表;同时发表副市长专题文章、土地局长答记者问及其他署名文章,制作宣传板、组织大秧歌、出动宣传车,在电视台播放12集电视连续剧《大地的呼唤》等。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使"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
二、管理监察
队伍 1985年,阿城县土地利用管理局成立初期,设土地总监察和副总监察,分别由局长、副局长兼任。1987年,设立法规监察股,编制4人。各乡镇均设土地监察小组,由主管副乡(镇)长兼任组长,土地管理员负责土地监察,村委会主任为兼职土地监察员。全市共有专、兼职土地监察员167人,初步形成市、乡(镇)、村三级土地监察网络。
1999年,成立阿城市土地执法监察大队,配编8人。2002年,根据职能和任务的要求,经过充实和调整,重新组建阿城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专司监察之责。
案件查处 1986~2000年,市土地局对违法占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每年进行春、秋两季的执法检查。至2000年末,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69起。
2001年,市土地局制定《土地执法监察办案程序》、《土地执法监察巡回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及《纠正土地行政违法、不当行为制度》等10几项制度,以约束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监督职能。坚持积极预防与突击巡查结合、重点部位与面上动态结合、苗头与相机处理结合,利用3个多月时间重点查处3起非法圈地、挖鱼塘和非法建房案件,对当事人予以罚款,并责令立即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原状,将土地违法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全年查处各类案件76件,办结75件,结案率98.7%。
2002年,进一步明确城乡监察责任分工,设立乡镇监察信息台,完善三级国土资源监督网的信息快递机制。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实行定期执法大检查和不定期动态巡查,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对具体目标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解译清查隐蔽性较强的违法违纪案件,临机妥善处置。全年受理查处案件85起。
2003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阿城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得力措施,强化依法行政,清理违规设立的不同名目的园区,查处非法占用土地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是年,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农业养殖项目在新华镇选址及办理三项用地租地手续过程中,未批先占,引发群众上访。市国土资源局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该公司49.8万元罚款,一次性合理付给农民土地租金。当年,查处违法占地案件7起,结案6起。
2004~2005年,继续加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对有重大影响的、较为典型的案件从严查处。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67起。其中,违法用地53起,违法采矿14起。有7起案件被移送法院强制执行,2名违法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参与行政诉讼4起,胜诉4起。
截至2005年,市国土资源局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98件,结案694件,结案率99.4%。
信访接待 市土地管理局坚持把土地信访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设立专门机构,由常务局长分管,乡镇也配有相应人员负责土地信访工作。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土地管理局下发的《土地管理信访暂行办法》,掌握政策、增强素质、依法办事。根据"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原则,进一步明确市、乡(镇)、村各自的职责和任务。1987~1989年,接待上访167起。1990年,市土地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后,群众信访相对稳定,没有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至1996年,市土地局共接待上访126件,处理119件,结案率达94.4%。1997~2000年,阿城市土地管理局接待群众信访20件、人民代表议案1件,都做了妥善处理。
2001~2005年,市国土资源局实行群众来信来访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归口限期办理责任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共受理人民群众信访和举报案件73起,办结69起,结案率94.5%。
1986~2005年,全市共发生土地上访案件386起,办结375起,结案率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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