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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阿城县委根据阿城已经具备设立县级市的条件,及时做出决策,申请撤销县建制改为县级市。8月3日,阿城县人民政府以阿政发[1986]70号文件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提出改建阿城市的申请。10月2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以哈政发[1986]139号文件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呈报阿城县撤县设市的申请。12月29日,省政府以黑政发[1986]139号文件向国务院提出请示。1987年2月24日,国务院(国函[1987]39号)同意撤销阿城县,设立阿城市(县级),原行政区域范围不变,仍隶属哈尔滨市管辖。
2000年后,为了将阿城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纳入哈尔滨的总体规划、更多地承接哈尔滨市的辐射和拉动、推动阿城更快更好地发展,阿城市积极进行了申请撤销县级市、建立区级建制工作。2001年11月 1日,市委4届61次常委会做出撤销阿城市、设立阿城区的决策。2002年2月25日,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呈报《关于同意撤销阿城市设立阿城区的意见》。2004年2月,向哈尔滨市民政局呈报《关于阿城市撤市建区有关情况的报告》。2004年,以阿政发[2004]16号文件向哈尔滨市民政局呈报《关于向上呈报阿城市撤市情况的请示》等文件。2006年8月15日,国务院[2006]67号文件批准阿城撤市设区,隶属哈尔滨市,称阿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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