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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城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第一届纪委) 1987年7月13日,中共阿城市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一次党代会所作的工作报告。7月15日,按照省委和哈尔滨市委关于纪检委员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20%以上、实行差额选举的要求,选举产生了由15人组成的第一届纪委,并召开了1届1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马刚、艾志安、付荣兴、刘占河、孙占双、张桂林、郑永翔为中共阿城市纪委常委,郑永翔为书记,张桂林、刘占河为副书记。市纪委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来信来访室、党风党纪教育室、案件检查室和案件审理室。1989年,将来信来访室改为控告申诉室。1990年10月,郑永翔调任市政协副主席兼统战部部长,祖玉昌继任纪委书记。
第二届纪委 1990年11月25日,中共阿城市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了市纪委向市第二次党代会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18人组成的第二届纪检委。在市纪委2届1次全体委员会议上,选举王明江、艾志安、张德明、林树铭、祖玉昌、贾继有、张桂林、董文喜为中共阿城市纪委常委,祖玉昌为书记,张桂林、贾继有、董文喜为副书记。1993年3月,阿城市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两种职能。工作机构为办公室、控告申诉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案件审理室、检查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和执法监察室。
第三届纪委 1993年12月24日,中共阿城市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了市纪委向市第三次党代会作的工作报告。12月26日,经过差额选举,产生了由19人组成的第三届纪委。在市纪委3届1次全体委员会议上,选举艾志安、张桂林、张德明、林树铭、罗世先、祖玉昌、贾继有、董文喜、温万廷为常委,祖玉昌为书记,张桂林、贾继有、董文喜、温万廷为副书记。1996年10月14日,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刘德文任中共阿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免去祖玉昌的中共阿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职务。1997年9月2日,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张大伟任市纪委书记,免去刘德文市纪委书记职务。1998年2月7日,李春华任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常友学任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免去贾继有的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第四届纪委 1998年2月26日,中共阿城市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了市纪委向市第四次党代会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由21人组成的市纪委。在市纪委4届1次全体会议上,选举王明江、常友学、党启龙、王忠义、魏淑华(女)为常委,张大伟为书记,李春华、肖振清、林树铭为副书记。1999年2月,任命苏喜勤为市纪委副书记,免去林树铭的市纪委副书记职务。2001年2月,袁贵任市纪委副书记,免去肖振清的市纪委副书记职务。2002年6月,李寒松、王明江任市纪委副书记,免去李春华、苏喜勤的市纪委副书记职务。
第五届纪委 2003年3月25日,中共阿城市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了市纪委向市第五次党代会作的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由21人组成的市纪委。在市纪委5届1次全体会议上,选举邓宏图、袁贵、李寒松、王明江、党启龙、魏淑华、王忠义、苏本和、徐进为市纪委常委,邓宏图为书记,袁贵、李寒松、王明江为副书记。2005年4月,免去王明江的市纪委副书记职务。5月,哈尔滨市委任命李成林为阿城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免去邓宏图的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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