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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志》
 
 
第十一编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第七章 统战
 
 
第三节 落实政策
 
      1986~2005年,阿城市委统战部共为统战对象落实各项政策37件,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在落实政策过程中,不靠开会、发文件了事,而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政策实事求是地落实。多次与人事局、民政局、公安局、粮食局、劳动局等相关单位联系、协商,先后为31名落实政策人员的家属、子女办理了城镇户口和商品粮关系,为12名"右"改人员落实政策。其中,有3名调了工资,1名"右"改遗属给予补助,9名生活困难的"右"改人员发放补助费2 700元,为2名两地分居的家属调转了工作,为1名因受海外关系影响、失去工作的人重新安排了工作,为1名已退休的高级知识分子解决了住房租金和医疗问题,将1名年岁大、无直系亲属又无人照料的统战对象安排到敬老院,解决了生活费用,使之安度晚年。
    在落实政策中,有两件久拖未决、难度最大的历史遗案经统战部反复细致的工作,得到了彻底解决。一是刘玉海历史遗案。刘玉海,黄埔军校17期毕业生,曾在国民党军队任校级军官,1949年12月起义投诚后,参加地方工作。1950年被原籍河北省献县法院以"历史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1961年流落阿城,在一建筑部门参加工作当工人,1979年退休。献县法院虽为其平反,但当地政府拒绝为其承担其他责任。刘玉海多次上访,要求落实起义投诚政策。此案因难度大,一直拖了十多年未能得到解决。阿城市委统战部责成专人负责,本着特事特办原则,在调查核实事实的前提下,先后同信访办、劳动局、建设局反复研究、协商,最后达成共识,对刘玉海参加工作时间从起义投诚之时起连续计算,并适当提高了刘玉海的工资标准。 二是赵颖上访案。赵颖,女,原在税务部门工作,因海外关系(其父侨居日本)问题,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清队"处理,于1973年被清出税务部门调至一小型企业,1987年退休。因原所在企业已停产多年,其生活费、医疗费均得不到保障,多次上访,始终未能得到解决,成为遗留老案、难案。1998年初,赵颖向阿城市委统战部再次提出申诉,阿城市委统战部确定专人进行走访调查。先后走访10名70年代初与赵颖共事的老同事、老领导,反复核实取证,最后确认赵颖反映的情况属实。统战部与人事局、财政局、胜利街道办事处协调,最后决定将赵颖的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落到胜利街道办事处,工资每月为502.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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