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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3年,共召开4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94年1月20日至23日召开。出席代表267名。其中,工人47名,占17.6%;农民70名,占36.2%;干部91名,占34.1%;知识分子48名,占18%;解放军2名,占0.7%;其他9名,占3.4%。中共党员代表176名,占65.9%;非中共党员91名,占34.1%;妇女62名,占23.2%;少数民族41名,占15.3%。大专以上文化107名,占40.1%;中专文化37名,占13.8%;中学文化177名,占43.8%;小学文化4名,占2.3%。列席人员127名。会议审议并批准《政府工作报告》、《阿城市199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阿城市199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以及人大主任张宝和、法院院长郭兴彬、检察院检察长王德智分别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7人;选举产生市长玉炜,副市长寇振华、吕凤学、郑相浩、洪仁怀、雷云山、傅丰志,市人民法院院长郭兴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德智。会议收到代表意见和建议73件。
第二次会议,于1995年2月8日至10日召开。出席代表267名,列席人员140名。依法选举阿城市人民政府市长寇振华,阿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耿山;补选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王彦斌、杜才、隋雅莉。会议收到代表意见和建议37件。
第三次会议,于1996年1月18日至2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60名,列席人员143名。依法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云山、委员林肃。会议收到代表意见和建议46件。
第四次会议,于1997年1月16日至19日召开。出席代表274名,列席人员191名。依法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兴彬,委员王景国、孙富、杨国玉、周平、敬瑞卿,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守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志光。会议收到代表意见和建议53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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