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通城路拓宽改造工程集资办法的报告》、《阿城市区和街道划分的请示》和《阿城市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先后作出《关于加强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的决定》、《关于召开阿城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关于阿城市1988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决定》和关于控制物价上涨、加强社会治安、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实施科技兴市规划以及召开代表会议、成立选举委员会等方面的决议、决定。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阿城市建设动迁管理办法》和《阿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先后就关于亚沟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选举问题的处理、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生产、部分变更财政预算、实施"二五"普法规划和减轻农民负担等问题作出决议、决定。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除对1994~1997年的财政预决算分别作出决定外,还对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科技兴市"五五"规划、实施阿城市1996~2000年依法治市方案等作出相关决议,制定下发了《阿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重大事项范围的暂行规定》。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下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意见的暂行办法》、《阿城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划 》、《监督司法工作的暂行办法》和《阿城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修正案)》、《阿城市人大常委会督办催办工作试行办法》、《关于述职评议的暂行办法》、《人事任免办法》;对1998~2001年市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和审计情况作出相关决定;作出关于举办金源文化节、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向市人大代表付兆生学习、对人大代表李静、姜淑珍采取强制措施以及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等方面的决定。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关于公民旁听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试行办法》、《关于本级国家机关负责人述职评议的工作方法》、《信访工作规划》;对2002~2005年市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和审计情况作出相关决定;作出批准《阿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阿城市生态建设规划》的决定和关于表彰奖励先进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先进人大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和优秀人大工作者的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