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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志》
 
 
第十四编 地方人民政府
 
 
第六章 其他政务
 
 
第一节 法制工作
 
      1987年,阿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法制组。1990年,成立法制办公室,级别为科级。2001年机构改革,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降为股级。2004年,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重新定为科级。主要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1998年,市政府法制办对1987年以来发布的12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废止38件、修改8件、继续生效执行27件。以后又清理2次,对与上级规定抵触或已不适用的文件予以废止2件、修改3件。2004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市政府法制办又对现行有效的98件规范性文件涉及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42项许可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决定保留18项、暂时保留6项、取消18项。
    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的业务指导,举办4期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培训行政执法人员4 000人。利用不同形式宣传《行政复议条例》、《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1990~2005年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56起。其中,诉市政府20起、诉乡政府12起、诉政府职能部门124起。行政机关胜诉95起、败诉33起,原告撤诉及法院不予受理2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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