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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志》
 
 
第十四编 地方人民政府
 
 
第六章 其他政务
 
 
第二节 督办检查
 
      阿城市人民政府督办检查室对每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内容进行分解立项,明确责任,制定、下发《阿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目标责任制方案》,特别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目标、重要项目、重要工作进行深入督办。承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市政府有关工作提出的重要建议和提案,将办理提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1名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提案办理工作;督办检查室把提案作为正式文件受理、转办,认真填写提案办理呈批单,主管市长签署办理和落实工作具体指导性意见;每年4月份召开提案交办会议,印发认真办理提案的通知,明确要求提高对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把办理提案工作纳入全市工作目标责任状中,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先进单位评比结合起来。市政府督办检查室经常与承办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随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提案办理工作质量逐步提高。
    1987~2005年,共办理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信件和重要政务事项3 618件。
    1987年6月~2005年12月,人大代表对市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1 046件,内容涉及农林水的148件、工交建设的401件、文教卫生的107件、财贸的90件、综合口的259件、政法的41件。及时解决或基本解决的931件,占89%;逐渐办理的115件,占11% 。每年办理的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应由政府办理的共1 374件,涉及经济方面的336件,农林水方面的64件,工交建设方面的80件,教育、科技、文卫、体育方面的333件,政法方面的30件,统一战线、劳动、人事、民族、宗教方面的225件,其他306件。已办结1 305件,占95%;其他69件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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