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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志》
 
 
第十六编 民政 劳动 人事
 
 
第二章 劳动
 
 
第一节 劳动就业
 
      一、企业职工状况
    1986年,全县各类企业有职工78 403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53 889人,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24 514人。企业职工占全县总人口的13.5%。1990年,全市有职工95 752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63 745人,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342个、职工32 007人。企业职工占全市总人口的15.56%。1995年,全市职工82 033人。其中,国有企业职工63 034人,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8 999人。企业职工占全市总人口的12.9%。
    中共十五大后,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减员增效,国有企业职工人数逐年减少,其他所有制企业增加、职工人数增多。1998年,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减少到44 372人,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12 563人。集体企业职工21 348人,2 508人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企业职工占全市总人口的9.8%。2000年,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减少到28 798人,其中固定工26 896人;临时工大量减少,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11 223人。其他所有制企业职工22 457人,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增加到7 922人。企业职工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下降到7.8%。2003年,全市国有企业职工21 443人,离岗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8 112人。其他所有制企业职工上升到41 833人,离岗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4 994人。企业职工占全市总人口的9.7%。2005年,国有企业职工人数继续减少,全市国有企业职工14 535 人,其他所有制企业职工33 878人,企业职工占全市总人口的7.42 %。
    二、用工制度
    贯彻执行在国家统筹规划指导下的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三结合"的就业方针,拓宽就业门路。1986年下半年开始,全市国有企业新招工人除复员退伍军人外,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面向社会公开招工,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培训后就业。1987年,废止"子女顶替"的招工制度。1990年以后,全市集体企业也先后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稳定就业局势、调整就业政策、转变就业机制"的指导思想,积极采取措施,拓宽就业门路,努力缓解就业难的局面。在劳动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允许企业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自主决定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和使用临时工。1995年,市政府发布《阿城市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到1996年,全市合同制职工已达16 077人,有14 743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占应签合同的91.7%。1996年以后,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劳动者可以通过职业介绍机构求职,也可到用人单位应招、应聘。市内各企业之间的工人流动,由企业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三、就业安置
    招工  1986~1996年,在以安置城镇待业青年为主的招工工作中,按照先培训后就业和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断扩大就业门路,加大安置力度,并注重对特殊困难人员的安置。1996年后,主要通过劳务市场进行安置。
    自谋职业  为贯彻"三结合"的劳动就业方针,劳动部门把自愿结合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当成就业工作的重点,大力支持个体私营经济,使个体私营经济迅速发展,成为待业人员就业的主要渠道。1986年,全县已注册的个体私营业户有5 120户,从业人员7 378人。到1995年,业户达到1.5万户,比1986年增加近2倍;从业人员达到1.72万人,比1986年增加了1.3倍多。1999年个体私营业户达到2.09万户,从业人员3.76万人。2003年,个体私营业户3.03万户,从业人员近7万人。2005年,个体工商户增加到3.47万户,从业人员超8万人。
    企业劳动服务公司安置  1986年,全县有54家劳动服务公司,创办独立核算企业89家,职工29 664人。1990年,全市有企业劳动服务公司56家,职工15 000多人,产值仅次于乡镇企业和工业局所属企业,居第三位,年上缴税金409万元、利润250万元。1996年,全市有独立核算企业劳动服务公司45家,在职职工7 157人。1997~2000年,企业劳动服务公司在全市开放劳动力市场、企业下岗人员增加的新形势下,克服困难,继续努力兴办企业、安排待业人员,就业人数每年都在5 000人左右。1998年,实现总产值2.5亿元,利税500万元。2000年,实现总产值3.38亿元,利税1 010万元。2001年以后,由于个别企业破产加之企业改制,全市劳动服务公司数量剧减,安置人数减少,所办企业产值和利润下降。2005年,企业劳动服务公司只有4家,职工2 079人,产值6 148万元,利润24万元。
    劳动力市场  1986年,组建阿城县劳动力市场。到1987年,安置普通力工21 300人次,厂企内部劳务市场安置1 500人次,人才交流720人次,农村进城务工4 123人次,省内市外农民轮换工450人次,向省内市外输送劳动力470人次,去国外打工400人次,安置总数为28 963人次。
    1988~1996年,阿城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成立后,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仅为企业调剂劳动力,还开展了家庭服务、劳动力输出等业务;召开全市就业工作会议,调整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3年共安置合同制工人1 750人、为热电厂招收工人552人、安置临时工9 500人次。1991~1992年,对待业人员发放待业证,在街道办事处和一些企业中开展"光荣杯"劳动竞赛,创办新企业,安置6 633人,安置临时工2 250人次。为外地输送全日制工人421人,农民工250人。1993年,制定了《阿城市劳务市场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改造装修劳动力市场交流大厅,通过8个窗口、12个服务部,将职业介绍、技工交流、就业前培训、家庭用工、离退休人员招聘、城乡劳动力交流、劳动政策咨询等业务集中于大厅,实行"一条龙"服务。全市安置临时用工3 100人次,求职登记200人,为90人介绍就业。
    1995年开始,把服务重点转向下岗职工和富余职工再就业方面,通过职业介绍转岗培训、企业自我消化的办法安置下岗职工。1996年,全市企业下岗和富余人员达到2万多人,安置9 949 人、外出打工2 566人、自谋职业6 441人。1998年,全市建立97个再就业服务中心,进入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达1.3万人,占下岗职工的58.1%。当年市政府投资50万元建立临时用工市场,还建设了2 000平方米的下岗职工解困市场。全年固定安置220人,劳务输出500人,临时安置1 470人次。1999年,全市下岗职工17 929人。利用劳动力市场安置4 524人,再就业分流安置1 460人。2000年,市政府发布《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全市96个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全市安置下岗职工2 522人。其中,固定安置201人,临时安置2 215人,劳务输出106人。2001年1月,阿城市劳动力市场投入使用,设4个服务窗口、19个服务项目。至2003年,安置下岗职工210 763人次,其中固定安置1 198人。2004年,固定安置305人,临时安置3 400人,灵活就业8 772人,劳务输出5 000人。2005年,新增就业岗位5 860个,采取临时安置和灵活就业方法进行安置,劳务输出7 800人。1995~2005年,全市共安置下岗职工45 89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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