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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改革
1985年11月至1986年9月,阿城县完成企业工资第三次改革,对工资偏低的职工工资进行调整。105家全民所有制企业的7 555名职工(其中,有混岗集体工716人、退休职工278人)增加工资,人均月增资4.64元;96家集体所有制企业的6 714名职工人均月增资2.61元;在调偏的基础上进行套改升级,111家全民所有制企业的12 798名职工人均月增资16.25元,138家集体企业的7 236名职工人均月增资15.64元。
1988年开始,在企业中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简称"工挂")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通过骨干培训和对19个企业单位进行测算,在6家企业中进行"工挂"试点。1989年,全市有58家企业实行"工挂"。1990年,全市实行"工挂"的企业62家。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4家,集体所有制企业28家,参加"工挂"职工9 809人。1993年,实行"工挂"的企业达87家。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55家,集体所有制企业32家,参加"工挂"职工16 288人。
1994年开始,企业按"两个低于"(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和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原则自主安排工资总额试点。
1995年,对企业工资总额的控制适当放开,由企业自主确定工资水平和分配方式;同时把企业工资分配制度逐步纳入市场经济的运行轨道,倡导和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在管理上,实行《工资手册》制度,全年下发工资手册323本,下达企业工资指标30 845万元。从1996年开始,在全市企业实行封存企业职工基本工资的改革办法,把工资分配权力彻底放给企业,劳动部门继续加大宏观管理的力度,对企业工资总额进行有效控制。企业实行岗位工资、岗位技能工资、计件工资、奖励工资和津贴补助等多种工资分配制度。
2001年开始,根据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有企业工资按实行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多种分配方式和改革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办法、运用市场手段调节收入分配、调整职工收入分配结构、实行适合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激励分配制度、完善对营销人员的分配办法等7项内容,建立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分配制度。
根据《哈尔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全市在试点的基础上,试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原则形式,职工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等办法,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和基数计算方法,企业支付工资办法和支付时间,企业公益金和劳动分红的提取比例,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双方的违约责任,工资协议书内容的复议或修改等10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
二、工资调整
1986年,按照人均月增资1.80元的指标,为31%的职工办理了增资手续。
1987年,按照国家劳动人事部文件精神,进行工资区类调整,由五类调到六类,调资人数20 875人,月增资23 580元。1989年,为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试点的3家企业、1 082名职工办理了晋升工资手续。1990年,为103家全民所有制企业的13 920名职工和330家集体企业的1 730名职工普调工资,为354名专业技术人员兑现职称工资,为268个单位的9 874名退休职工办理增加待遇的审批手续。1991年,为164家企业的5 068名离退休职工进行工资改革补贴的审批工作。1993年,为63家企业的7 524名职工晋升了工资。1994年,调整企业工资标准,国有企业人均月增资12.9元、市属集体企业人均月增资11.70元,为609人办理科技津贴手续。1995年,为11家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企业的1 574名职工办理档案工资升级手续,月增资总额为47 461元,人均月增资34.20元。
2000年,阿城市属56家企业实行新的工资标准,7 862名职工调整了工资,月增资总额26万元,人均月增资33元。
2001年开始,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企业工资分配实行每年发布各类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2001~2003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价位分别比上年增长8.5%、9%和8%;增长上限分别是12.5%、13.5%和12%;增长下限确定为货币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
三、工资基金
1990年开始,实行工资基金制度,按照《哈尔滨市工资基金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管理,按核算单位逐户按季审批。1992年,全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工资基金计划4 288万元,使用额3 938.3万元,占计划的91.9%;集体所有制企业计划5 783.6万元,使用额5 060万元,占计划的87.5%。1993年,编制企业弹性劳动工资计划,中直企业年工资总额1 256.4万元,职工年均工资2 810元;省属企业年工资总额4 355.2万元,职工年均工资2 717元;哈尔滨市属企业年工资总额6 586万元,职工年均工资2 497元;阿城市属企业年工资总额4 085.6万元,职工年均工资2 307元;三资企业年工资总额112.8万元,职工年均工资3 525元。
1999年后,劳动部门不再下达劳动工资计划指标。为使企业在新的形势下不断寻求切实可行的分配制度,劳动部门加强企业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鼓励企业按照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原则,确定有利于开展企业生产经营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增加职工收入、调动职工积极性、适合企业经营特点和经济增长方式的工资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等多种分配方法的作用。
四、工资水平
1986年,全县全民所有制企业工资总额6 716.9万元。其中,县属企业工资总额为1 452.5万元,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工资总额2 880.9万元,全县职工年均工资1 228元。1989年以后,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和工资基金制度,职工工资逐年增长。到1996年全市企业职工年均工资达到3 937元,比1986年增长2.21倍。2000年,全市企业职工年均工资达到5 290元,比1996年增长了34.37%。2005年,全市职工年均工资8 212元,比2000年增长了55.24%;但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比较,工资水平较低。
年度 年人均工资(元)
1986 1 228
1987 1 255
1988 1 614
1989 1 785
1990 1 956
1991 2 099
1992 2 365
1993 2 691
1994 3 479
1995 3 892
1996 3 937
1997 4 207
1998 4 818
1999 5 107
2000 5 290
2001 6 109
2002 6 481
2003 6 828
2004 7 664
2005 8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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