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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户政工作由市公安局户政科统一管理,各城乡派出所设立户籍室,管理户籍日常工作。
一、常住人口管理
1986年,全县常住人口137 139户、576 87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82 19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1.4%。1989年,审批落城镇户口1 760人。1990年,按省公安厅和哈尔滨市公安局的要求开展换发户口本工作,当年换发87 000户;同时完善内勤户口员会议制度、注销户口制度。1993年,完成城内7所、铁路沿线4镇和阿什河乡共12个派出所的人口微机管理系统工程建设,全市48%的人口进入微机管理。核查常住户85 640户、283 832人,补填漏登项目323万多项,纠正错登项目9 104项,补盖公章186 749份。1993~1994年,全市办理"农转非"户口5 286户、7 954人,其中办理各乡镇就地"农转非"户口2 129户、3 644人。1995年,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清查核实户口68 847户,清出重复底页461户、1 347人,死亡应注销3 126人、参军未注销491人、出国定居未注销64人、劳改劳教未注销114人,补照片3 468人,更正户口项目4 799项,办理迁入2 164人。1998年,审批"农转非"941人,特批落户13人。2000年,城乡人口全部进入微机管理。在第五次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注销应销未销人员8 230人,纠正差错45 644人次,注销重登2 833人。全年办理准迁2 051人、"农转非"651人、刑满释放落户120人、补录1 332人、变更更正3 587人。网上追逃查询5 013人次,发现犯罪嫌疑人2人。2005年,全市总人口652 825人,非农业人口246 305人,占总人口的37.73%,比1986年增加35.19%。
二、暂住人口管理
改革开放后,人口流动大、城镇暂住人口增加。1986年阿城县公安局在胜利派出所进行了清理外来人口试点工作,并在全县推广,下发《阿城县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当年全县调查重点人口1 928人,清理外来人口9 629人。1993年,结合人口统计工作,对外来人口进行清理整顿并发放暂住证。全市有外来人口3 012户、7 284人。重点人口6 055人,违法犯罪787人,违法犯罪率13%。其中,犯罪277人,违法510人。1994年,制定《外来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方案》,设外来暂住人口管理总站,下辖13个分站,建立管理制度,聘用了协管员。1995年后,对外来暂住人口继续实行登记发证管理,登记23 773人,办暂住证18 276人,处理外来人口违法犯罪372人,破刑事案件8起,打掉抢劫团伙2个。1998年通过调查摸底,查清外来人口5 809人,办暂住证3 947人。2000年,外来人口6 718人,全部登记,发证5 505人。全年清理外来人口3次,破案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
2001~2005年,市区暂住人口平均在3千人以上,2005年暂住人口3 286人。
三、发放居民身份证
1987年3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到1988年8月完成19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的居民身份证发放工作。全市人口581 311人,其中应发证的406 178人,除不发、缓发,实发证329 064人,占应发证人口的81%。此后,居民身份证的制发、补换成为公安户籍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1990年制定上报、审批工作制度,发放居民身份证14 397个、临时身份证1 015个。1993年发放居民身份证15 936个,全市累计发证420 671人。1994年发证21 010个。1998年清理错误编码4 517人。至2005年,全市累计发放居民身份证631 11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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