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对执行判决和裁定的监督检察
1986~1988年,进行执法检查54次,纠正干警违法违纪79件,纠正超期羁押56人次。其中,1986年查办阿城县收容审查站管教员、看守员因体罚虐待在押收容犯杨贵致死一案,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988年查办了亚沟劳改支队三中队队长、管教员等6人伤害致死在押人犯一案,6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
1989~2000年,共进行执法检查431次,发现违法违纪问题206件,纠正超期羁押882人次、无证收押23件、法定文书不全11件,采取变更措施34件,释放11人。其中,1993年通过执法检查发出催办通知单63份、71人,使超期羁押人犯由124名降至38名;在"百日攻坚战"中有19名人犯揭发犯罪线索30余件。1994年,结合"严打",对被监管人员进行法制教育8次,57名人犯坦白揭发犯罪线索63件。1996年,会同公安机关审理超期羁押人犯81人次,在押人犯主动交待和揭发他人犯罪线索49件。1999~2000年催办和纠正超期羁押人犯304人次。
2001~2005年,进行执法检查198次,清理超期羁押150人次,下发检察建议书55份。
二、打击"两劳"人员再犯罪和"五种人"检察
1986~1988年,受理"两劳"人员犯罪案78件,起诉72件、免予起诉4件、退回2件。1989年1月以后,市检察院不再受理此类案件。
对判处管制、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或保外就医等5种人犯(简称"五种人")进行检察是监所检察的主要任务之一。1986年对78名缓刑、监外执行和假释的罪犯进行考察,收监5人。1988年对辖区内85名保外就医人员进行重点检察,对已失去保外就医条件的12人及时收监、补办保外就医手续15人,逐人落实了4级监改责任制。1989年4月考核保外就医罪犯28人,对已失去保外就医条件的已决犯2人投入劳改、10人收监。1990年全市有"五种人"134人,其中缓刑94人、管制1人、监外执行39人(包括保外就医35人)。1992年通过考察保外就医人犯,对其中9人收监、2人劳改、2人留监。1993~2000年,对保外就医人犯进行实地考察,落实监管措施,加强"五种人"帮教工作,使多数人犯能认罪服法、认真改造,减少了重新犯罪因素。对不认真改造或有违法犯罪活动、病体条件已消失的罪犯共收监83人、投入劳改22人、留监5人。2001~2005年,每年都对"五种人"进行清理检查,防止以保代放、脱管失控、弄虚作假,对失去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条件的人犯及时收监。
三、对监管场所的检察
1987年,进行安全检察19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和漏洞56件,提出检察建议52件,及时解决干警岗位责任制、要害部门的防范、枪支弹药管理等问题,撤回犯人外宿点3个、收回外宿犯48人,预防和侦破3起案件。1991年进行监所安全检察44次,发现问题和漏洞20件,配合公安部门打击牢头狱霸9人次,找人犯谈话161人次,对人犯集中进行一次监规、前途教育。5月查办一起在押犯打死同监人犯案,罪犯纪国生被加刑判处死刑。1993年,配合公安机关及时制止了一起重大脱逃事故,市公安局看守所2监杀死4人特大杀人犯任久山被制服。1998~2000年,开展安全防范检察109次,发现消除各类隐患42件;提出检察建议,消除隐患21起;防止重大恶性事故2起,查处一起看守所内人犯涉嫌故意杀人案件。
2001~2005年,对监所安全防范检察288次,发现并纠正隐患52件。在2003年5月的检察中,通过和在押犯人谈话,发现刺杀警察被判无期徒刑罪犯王某伙同监内在押人犯预谋越狱,配合看守所对王犯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