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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信来访
1989年4月,市检察院设立举报站,并举办2次新闻发布会,发出《告全市人民书》,增强举报工作的透明度。1990年,在接待乳品厂100余名职工集体上访案件后,查处该厂原厂长等12人贪污贿赂一案,收缴违法犯罪金额15.4万元,追回外单位欠款14万余元,偿还长期拖欠奶户奶资。1996年,办理小岭镇万发村村民举报村支书、村主任贪污一案,写出了《关于村民举报村干部信访情况的调查与对策》。1998年,举办举报站成立10周年宣传活动周,进行法制宣传3次,印发宣传材料1 000余份,阿城电台、电视台专题报道3天,检察院干警挂牌上岗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余人次,奖励举报有功人员7人。从1999年开始,举报线索实行微机管理。2000年,成功召开王性元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开哈尔滨市检察系统实行听证制度的先河;坚持周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30件。其中,来信164件。
2001~2005年,认真落实接待、受理、答复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下访制度。5年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 199件,年均240件。市检察院自行处理559件,转送有关部门处理505件,做其他处理135件。检察长接待来访221人次,基本达到件件有结果。2001年,为改进控申检察工作,在举报宣传周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5 000份,召开座谈会,接待群众240人,受理举报线索5件;走访15个单位,向20余名市人大、政协代表发出征求意见函,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2003年,接待集体上访和急访10件。2004年,在办理上访案时,采取召开上诉和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的方法,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公开答复,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案件处理,使上访人满意。
截至2005年末,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3 749件(次),其中来信2 715件。检察机关自行处理1 700件,移送有关机关单位处理2 049件。
二、查处控申案件
1986~2000年,市检察机关办理公民控告申诉案件344件,办理不服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和不服刑事判决、免予起诉等案件48件。其中,不服不起诉案6件,不服免予起诉案14件,不服不立案13件,不服刑事判决案4件,不服拘留案2件,服刑申诉案7件,刑满释放再申诉案2件。1993年,市检察院控申科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对通城、胜利、和平、河东4个街道办事处和阿什河乡的60多起重婚犯罪线索进行调查,写出《关于我市"四街道一乡"重婚犯罪情况的调查》。1997年,办理控告公安机关不立案的1件、控告打击报复3件、检举重婚案2件、申诉检察机关超收罚款1件。1999年,办理交办案件15件,其中省院交办2件、哈尔滨市院交办1件、本市领导交办12件。2000年,办理本院检察长批准初查案件14件,阿城市委交办案件1件,复查刑事申诉案件4件,赔偿案件1件。
2001~2005年,受理控申案件52件,办理申诉案件14件,协调上告无门案件30件,办理赔偿案1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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