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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阿城县人民检察院设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2人。内设7个科室。1987年改称阿城市人民检察院(简称市检察院),设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内设秘书科、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法纪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1988年,增设刑事技术侦查科。1989年,成立驻税务检察室;4月增设政工科、举报站。1990年,撤销刑事技术侦查科、举报站和经济侦查中队,恢复经济检察科。1993~1996年,先后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玉泉检察室、平山检察室,成立调查研究室、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后改称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一、二科;撤销经济检察科、驻税务检察室。1997~1998年,增设杨树检察室、永源检察室、纪律监察室,撤销法纪检察科,设立渎职侵权侦查局。2000年4月,恢复刑事技术侦查科。2002年4月,撤销刑事技术侦查科,业务并到办公室;政工科改称政治处,撤销纪检监察室、渎职侵权侦查局,成立渎职侵权检察局,审查起诉科改称公诉科,审查批捕科改称侦查监督科。2004年6月,恢复纪检监察室。2005年,渎职侵权检察局改称反渎职侵权局。
至2005年,市人民检察院设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内设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政治处、职务犯罪预防科、纪检监察室和法警队等13个职能机构。在编人员8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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