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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1990年,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 236件,判处罪犯1 341人。其中,判处15~20年有期徒刑的22人、5~15年的294人、5年以下的823人,缓刑104人,拘役73人,管制10人,单处罚金3人,其他12人。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盗窃案件445件,占案件总数的36%;伤害案件215件,占17%;强奸案件173件,占14%;抢劫案件97件,占8%。青少年罪犯增加,1988~1990年共判处青少年犯罪509人,占罪犯总数的47%。
1991~1993年,共审结刑事案件1 002件。在判处的罪犯中,判处15~20年有期徒刑的16人、10~15年的37人、5~10年的233人、5年以下的524人,拘役42人。重大刑事案件、共同犯罪案件、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案件上升,青少年犯罪仍居高不下。1992年,市公安局打掉的一个9人犯罪团伙中最大年龄22岁、最小的17岁。在刑事案件审理中,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放火、抢劫、强奸、重大盗窃等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同时认真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做到宽严相济。3年期间定罪免处31人,缓刑229人。
1994~1997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 803件、2 587人。其中,杀人案件26件、强奸案194件、伤害案262件、抢劫案204件、盗窃681件、诈骗47件,其他案件389起,强奸、伤害、抢劫、盗窃案件分居刑事案件的前4位。在判处的1 924人中,判处15~20年有期徒刑的14人、5~15年的460人、5年以下的941人,缓刑257人,拘役110人,单处罚金24人,其他118人。1996年,市法院召开5次公判大会,公开宣判各种犯罪分子139名,执行枪决10人。1997年1月28日上午8时召开公判大会,对30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判处死刑的10名罪犯,会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震慑犯罪,教育群众。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先后开展"严打"的"春季攻势"、"百日会战"、"专项治理"、"专项打击"活动,对杀人、放火、抢劫、强奸、重大盗窃、涉枪犯罪、毒品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集团犯罪以及流氓恶势力犯罪,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大的罪犯,特别是对那些在"严打"中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予以严惩。坚持打防结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地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集团诉讼和群体诉讼,及时化解矛盾,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1998~2000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 226件,判处有罪人犯1 262人。其中,判处15~20年有期徒刑18人、5~15年的226人、5年以下的538人,缓刑418人,拘役62人,其他95人。召开公判大会14次,宣判罪犯152人,代上级法院执行死刑23人。1998年开展集中打击"侵财案件"的专项斗争,共办理侵财案件234件,涉案341人。1999年,开展集中打击暴力犯罪和金融犯罪等专项斗争。
2001~2005年,坚持"严打"方针,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树立公正执法和提高办案效率意识,确保办案质量。共受理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 221件,结案率100%,判处2 660人。其中,判处15~20年有期徒刑11人、5~15年的394人、5年以下的956人,缓刑722人、拘役343人、管制9人,单处罚金225人。召开公判大会21次,公开宣判罪犯120多人,配合上级法院执行死刑43人。在2001年4~12月份的"严打"整治斗争中,共受理和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50件,判处302人,其中5~20年有期徒刑的87人,重刑面占28.81%;召开6次大型公判大会,对56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配合上级法院执行死刑9人。2002年,重点打击抢劫、强奸、重大盗窃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维护节日安全和社会稳定。2003年,加大打击市场经济领域违法犯罪力度,召开3次公判大会。2004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比上年上升40.74%,在审判过程中,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若干规定》,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进行审理。为搞好帮教工作,召开未成年人犯罪家属座谈会2次,开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假日法庭活动,审理2起、4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走访20余次,收到良好的效果。在民事案件审理中,除少数案件通过判决形式及执行程序外,绝大多数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都通过依法调解达成协议,化解矛盾,维护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全年召开公判大会5次,对18名严重刑事罪犯进行公开宣判,配合上级法院执行死刑13人。2005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87件,全部审结,其中运用简易程序审理135件,占受案总数的27.7%;在处理侵财犯罪案件中,依法适用附加财产刑事案件158件,共处罚金79.48万元;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182件,占受案总数的37.37%,诉讼标的额518.05万元。通过依法调解,使绝大多数受害人得到经济补偿。在"严打"斗争中,把"两抢一盗"案件作为打击重点,共审结92件,判处122人,有效遏制了盗抢案件蔓延势头。全年召开2次公判大会,对8起、9名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配合上级法院执行死刑6人,为创建"平安阿城"做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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