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续志  
 
 
《阿城市志》
 
 
第十七编 武装 政法
 
 
第四章 审判
 
 
第三节 经济审判
 
      1986年以后,由于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经济往来活动频繁,经济案件范围越来越广、案情越来越复杂,审理难度加大。市法院从调查研究入手,全面了解掌握全市经济工作发展状况和特点,积极探索审判工作为改革开放服务、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新路子。
    1986~1990年,共受理旧存和新收经济案件759件,结案735件,结案率96.84%,诉讼标的额2 581.97万元。这一时期的经济案件基本上都是经济合同纠纷,通过审理,使大量资金和物资得以合法流动。1988年至1990年为企业讨回外债833万元,缓解了影响企业资金运转的矛盾。
    1991~1993年,共受理经济纠纷案件733件,审结725件,审结率为98.9%,解决争议标的额2 555.26万元,为本市工商企业索回债款1 225万元、为农业企业索回债款653万元。召开7次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征求企业对经济审判工作的意见;给21家企业讲解经济合同法35次,帮助390家企业清理债务和正在履行的经济合同5 420份,补充修改完善合同2 792份,避免经济损失320多万元。1993年,派出10名庭长、11名干部负责中轧厂、阿城白酒厂、石化总厂等10家企业的收债工作,收到满意效果。
    1994~1997年,共受理旧存和新收案件1 954件,审结1 945件,审结率为99.54%,诉讼标的总额34 499.13万元。为117家企业收回债款3.5亿元,为金融单位索回贷款277.1万元,帮助87家企业清理合同2 610份,帮助69家企业摆脱困境。
    1998年开始,按照阿城市委和上级法院"法院要为经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经济审判工作的职能,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最直接最有力的法律服务。当年共受理经济纠纷案件395件,结案率100%。诉讼标的额3 065.06万元,解决争议标的额3 065.06万元。
    1999年,共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257件,诉讼标的额3 044.73万元,帮助企业清理合同100余份,收回债款600万元。
    2000年,审理一审经济犯罪案件16件,判处22人,涉及国家工作人员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3万元。审理经济纠纷案件235件,诉讼标的额3 454.04万元,帮助企业清理合同50余份。
    2001~2003年,受理案件645件,结案643件,结案率99.69%。判决结案227件,占受案总数的30%,其余通过调解和撤诉结案。受理办结企业破产案4件,标的额3 190万元;审结大中型企业纠纷案55件,标的额1 833万元;审理各类金融纠纷案96件,诉讼标的额1 723万元;采取保全措施72起,使生效判决有了执行保障;受理市属企业诉讼案38件,标的额1 000万元;受理外资企业诉讼案32件,标的额310万元;受理外地债权人诉本地债务人案件27件,标的额170万元。审理涉农纠纷案40件。回访企业120余次,召开各类企业座谈会11次。受理案件总体上是下降趋势,但案件疑难程度增大、新型案件增多。在办理案件中,原告败诉的案件上升,主要原因是原告不了解新的审判方式、恶意诉讼、证据不足或诉讼主体不明。
    2004年,受理案件上升,新收案423件,加上旧存案件共425件,结案415件,结案率为97.65%,案件标的额7 235万元。在案件审理中,通过调解撤诉的案件266件,占全年总案件的63%。减少了上诉、重审、改判案件的发生,基本杜绝上访案件。在涉企案件的审理中,为企业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全年共审理涉企案件119件,为企业挽回大部分损失。同时审慎处理涉及企业改制、重组、破产的案件。
    2005年,案件下降,全年受案191件,审结189件、结案标的额1 108.06万元。案件涉及企业115家、金融机构3家,有26件案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使债务人自动给付欠款。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