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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阿城县人民法院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和永源、玉泉、平山3个人民法庭。设院长1人、副院长2人,工作人员64人。1987年,改称阿城市人民法院(简称市法院)。7月,阿城市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市法院院长1人、副院长2人。同年增设城镇和阿什河法庭。1991年1月,在市二届一次人代会上,选举产生市法院院长1人、副院长5人。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告诉申诉庭等9个庭及城镇、阿什河、城北、亚沟、玉泉、小岭、平山、料甸、蜚克图、杨树、舍利、永源等12个法庭。1992年,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方式改革,在用人上实行招聘上岗。是年增设研究室、监察室、刑事审判一、二庭。
2000年,市法院内设机构12个,在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设法庭7个,工作人员143人。2005年,设院长1人、副院长4人,内设机构12个,在街道和农村设法庭5个,工作人员13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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