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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志》
 
 
第十七编 武装 政法
 
 
第五章 司法行政
 
 
第五章 司法行政
 
      1986年以后,全市19个农村乡镇和4个街道办事处都相继建立了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各村民、居民委员会也都建立了调解委员会。在律师制度改革中,先后成立了4家不占国家编制和经费的自律性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工作人员由2人增加到3人,全市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司法行政体系。司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化,开展了"148"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律师与公证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全市范围内全方位地进行了"一五"至"四五"普及法律常识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推动了全市的民主与法制建设。
    阿城市司法局(简称市司法局),1987年被哈尔滨市司法局授予先进集体称号,1992年在哈尔滨市所属县市目标评比中获第一名,2000年获哈尔滨市司法系统目标评比先进单位称号。阿城市公证处,1986~1989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先进集体称号,3次被哈尔滨市司法局授予先进集体称号,2000、2002年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2000年被哈尔滨市政法委授予为经济建设服务标兵单位称号,2005年被评为"全国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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