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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帮教组织
1989年9月,市司法局成立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两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刑满释放、劳动教养解除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1994年4月,成立阿城市司法局劳改劳教工作站。1995年3月,根据哈尔滨市司法局要求,改称阿城市司法局监狱、劳教工作办公室(简称狱教办),乡镇、街道办事处成立监狱劳教工作站。1996年,成立阿城市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2000年后,继续加强帮教工作机构建设,在全市建立三级衔接网络,形成社会化帮教网络。2004年,乡镇街道已建立健全以司法所为依托的安置帮教工作站,有帮教小组259个,成员788人。
二、安置帮教
1990年,市司法局"两放"办公室开展了"两放"人员调查摸底工作,对分布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厂企的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的292人登记造册、建立卡片。全市196名刑满释放人员改好率95%,重新违法犯罪率2%;96名劳动教养解除人员改好率86%,重新违法犯罪率3.1%。1991年,开始介入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安置工作。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安置问题的若干规定》,市司法局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协调配合,通过原单位安置就业、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等途径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问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2005年,全市刑释解教人员总计3 624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 403人,劳动教养解除人员1 221人。由原单位安置(包括回乡务农)、从事个体经营、临时安置的共3 357人,占总数的92.63%;外出打工和未安置的有267人,占刑释解教人员总数的7.37 %。
在帮教工作上,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狱教工作方针,促进服刑教养人员的思想转化,深入监狱、劳教所对服刑和教养人员进行教育感化工作。1992~2005年共组织、协调社会各界人士深入监狱和劳教所对服刑和劳教人员进行规劝教育145次。为了做好帮教工作,共签订帮教协议2 433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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