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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
私学 指家庭教育,是女真人最初的教育形式,种类有延师执教、家学传授和设塾教诲等。女真私学不仅延请本族知识分子作教师,而且广泛聘用汉族的一些名儒、使节及契丹等族的知识分子。金初完颜宗干听说临潢人张用直"少以学行称",便请他教其子完颜充与完颜亮;还延请辽朝显官韩日方教其养子完颜亶(熙宗);后来完颜亮又使张用直教授太子光英。宋使洪皓出使金朝被羁留,金著名将军、丞相和学者完颜希尹请他"教其八子",因而希尹子孙文化教养都很高,其孙完颜守道、完颜守贞等成为大定、明昌时期的名相廉臣。这些私学的设立,提高了女真贵族的文化素质,也促进了女真族与周边民族、特别是汉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
官学 指国家和官府所办的学校。既有本民族女真语的学校教育,又有汉语的学校教育;既有女真地方学校教育,又有女真中央官学教育,这是金朝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其教育结构表现为多民族、多种教育并存,呈现出多系统、多层次和多系列的状况。
从系统看,可分为汉人学校和女真人学校。从层次上看,可分宫廷教育(含东宫太子教育和亲王府教育)、中央教育(含国子学、太学、女真国子学、女真太学、司天台五科、太医院医学十科)和地方教育(含诸路府州、县、乡学)。其中,宫廷教育、中央教育中的女真国子学、女真太学,基本都是专为女真族人设的学校;而宫廷教育则纯属女真贵族教育。
庙学 主要在孔庙中进行,除学生外,民家子弟也可旁听。庙学出现于金元之际,专门宣传儒家的基本道德伦理学说。庙学与普通官学相比较,其特点是并非常年设置进行系统教育,而是以祭奠为中心进行暂时性的教育,好似今天的讲座和讲习班等形式。这种以孔庙的活动为中心的庙学,对提高女真人的道德礼法观念以及稳定社会均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教育制度
女真贵族的办学宗旨是以封建儒家典籍为依据,针对女真、汉人的不同情况,培养统治人才。其学制基本上是三年,然后可以应试。
金代的学校分为小学和大学。小学即国子学,招收不到15岁的土庶子弟应试,设置汉、女真经童科,中选后多入大学读书。学生毕业后的出路是应科举考试,再由应试而入仕。金朝官学的教育经费由国家拨给,教职人员按品级食禄,在校学生也有廪给待遇。学生来源、等级限制较严,主体是由宗室外戚以及官吏子弟中选送。金朝教育与科举关系十分密切,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紧密围绕科举需要而设,分经、史、子三大类,以经史为主,所用课本和注释均有统一规定。
官学教师以汉人为主,也有女真、契丹和其他民族的知识分子。诸如出任大学博士的王彦潜,西京教授曹望之,国子祭酒冯延登、党怀黄、刘玑等均为汉人。金代著名经师胡砺、周昂、李纯甫、王若虚等也都对当时的文教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学校隶属于礼部,国子监是中央最高教育行政管理机构,领国子学、大学;设置祭酒、司业,主掌学校。国子监设置国子博士二员、助教二员(女真与汉人各一)、教授四员、校勘一员及书写官等职。在教学方面,于章宗泰和四年(1204)规定"训导有方、生徒充上、为学官之最",以此来考查和评定教师水平。学校有明确的课业安排和考核办法,对学习程序、成绩考核、休假规定、违纪处罚、毕业任官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三、科举考试
通过科举考试,招收各族有用人才以为己用,是金巩固新增疆土的重要措施之一。其科举制度基本上延用唐宋二代的考试方法,始设于太宗天会元年(1123)末。初期科举考试无定期,考试时,朝廷委任前线统帅负责,由降金的文官主持。天会五年(1127),因所统治辽、宋故地知识分子所学不同,故分设南北榜取士,称"南北选",分别录取辽、宋地区读书有成者为进士,参与政事。天会七年(1129),实行乡、府、省三级考试制,规定三年一举,科举从此制度化。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增设殿试之制。天德三年(1151),规定了科举的固定时间,增加殿试程序,南北选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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